“雲”解紛┃確認有效!泰寧法院院長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線上審查調解協議

“申請人肖某、葉某、陳某你們能聽得清楚我說話嗎?”

“能聽清。”

“大家互相之間能看得到嗎?”

“看到了”

“好,請保持網絡暢通,我們現在開始司法確認程序。”

2月19日上午,泰寧法院院長鄭中飛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主持了一場特殊的司法確認。

“雲”解紛┃確認有效!泰寧法院院長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線上審查調解協議

案情介紹

申請人肖某於2008年12月12日向趙某、陳某購買坐落於泰寧縣杉城鎮金湖東路某房產,2009年肖某與葉某登記結婚,2015年離婚,離婚時雙方只約定子女撫養問題,未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離婚後,肖某搬離該房屋,葉某與再婚妻子繼續居住在該房屋內。2018年以來,肖某多次向葉某主張歸還涉案房屋,葉某不同意,雙方因此大打出手,公安多次出警調解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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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房產系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無法通過房管部門進行確權,肖某、葉某、陳某於2020年2月19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申請調解,泰寧法院於當日指定杉城鎮司法所調解員進行線上調解,因雙方矛盾較深,泰寧法院速裁庭法官參與調解,並邀請城關派出所民警、律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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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成功後,當事人線上申請對人民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泰寧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當即電話為當事人詳細介紹了在線申請司法確認方式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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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當事人通過微信小程序“多元調解”,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提交了司法確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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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寧法院院長鄭中飛即刻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審查,詢問各方當事人是否自願申請司法確認,對協議內容是否真實意思表示,在雙方均作出肯定表示後,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對該協議進行線上確認有效,隨後做出裁定,送達給各方當事人,徹底解除了當事人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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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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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可以了嗎?連法院都不用去了,實在太方便了。”肖某為這樣的糾紛解決方式點了一個大大的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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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泰寧法院高度重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和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應用與推廣,堅持“走出去”、“引進來”的模式,增強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的精準性、協同性和實效性。

2020年2月第二週,泰寧法院在使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音視頻調解全省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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