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縣多措並舉 快審快判“涉疫”案件

東北網2月21日訊(李福山高詩宇記者安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在疫情防控阻擊戰關鍵時刻,龍江縣多措並舉,從嚴從快打擊“涉疫”案件,有力震懾犯罪。

日前,龍江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進行了宣判,認定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九個月。

被告人張某某與王某某系夫妻關係。2020年1月31日,王某某在疫情期間,不遵守政府設立道路隔離設施的規定,向他人提供鐵鍬,並夥同他人破壞防疫路障,給防疫管控工作帶來重大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案後,執勤民警到現場對王某某依法傳喚。王某某拒不配合並用拳腳襲擊民警,張某某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民警,造成兩民警臉部、耳部、後腦多處受傷,經鑑定均構成輕微傷。二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龍江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九個月。

據瞭解,龍江縣法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通過對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的快審快判,做到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對違法犯罪行為給予了嚴厲打擊和有力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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