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疫情當前,衡東縣人民法院執行不打烊。春節期間,衡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利用微信、電話與執行案件當事人溝通交流,通過釋法明理,被執行人於2月20日將100餘萬元兌現款匯至衡東法院指定的“一案一賬號”內,當天便通過網絡執結該案。這是防疫期間衡東法院執行局首次通過網絡成功執結案件。
2017年12月份,申請人某建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與被執行人湖南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衡東體育館網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總價款為534.8萬元,施工完成後,被執行人先行支付價款377萬元,下欠的152.8萬元經催討一直未支付,遂訴至衡東縣人民法院。此案通過本院調解,被執行人又先行支付50.84萬元,但剩餘的101.96萬元一直未付,申請人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間,執行法官考慮到兩案申請人均身處外地,疫情期間只能通過微信、電話聯繫,經過一番釋法明理,被執行人同意將未付的兌現款匯至衡東法院指定的“一案一賬號”內。鑑於疫情期間當事人來法院領取兌現款比較麻煩且風險大,承辦法官欲通過網絡授權向當事人發放兌現款,經向院領導彙報取得支持後,便及時告知申請執行人網上領款等事項,隨後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授權向申請人發放兌現款。由於執行效率高,該案執結後便得到當事人的點贊及好評。
據悉,在疫情防控特殊期,衡東法院執行局始終堅持法院執行工作不打烊,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又藉助互聯網、移動執行等方式進行網上執行,切實保障疫情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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