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福州售樓部備案後才能復工!

2月20日福州發佈《關於切實做好房地產銷售企業安全復工工作的通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備案,加強企業員工健康管理,加強銷售場所管理,規範來訪人員出入管理,加強督查檢查。具體如下:

最新通知!福州售樓部備案後才能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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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切實做好房地產銷售企業安全復工工作的通知

各區房管局、馬尾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應對疫情防控,維護公共衛生安全,1月25日,市房管局印發《關於全力做好房地產行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全面落實房地產銷售領域疫情防控措施。現根據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工作部署,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促進房地產銷售企業(房地產售樓部、房產中介機構等)科學復工、有序復工、安全復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房地產銷售企業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明確一名企業負責人作為工作專職聯繫人,切實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房地產銷售企業要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指施和防護設備,加強人員健康管理和排查報備,做好辦公營業場所疫情防控和衛生消毒工作,在確保疫情防控落實到位前提下有序安排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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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備案

(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房地產銷售企業對外營業場所復工復產,要按要求制定度情防控具體方案,明確已採取的疫情防護措施,落實疫情防控預案以及疫情防控企業工作專班,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履行報備手續。房地產銷售企業對外營業場所復工復產,要按規定向營業場所所在地街、鎮屬地政府報備疫情防控具體方案,屬地政府對疫情防範措施完善,具備疫情防控條件的予以備案,對防控措施缺失漏洞的要求補充完善。經報備的疫情防控方案,由房地產銷售企業送營業場所所在地區房管局(馬尾區住建局)存檔備查。

三、強化企業員工健康管理(一)實施員工分類管理。優先安排省內或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復工;對重點疫情防控地區返崗人員或接觸人員,要嚴格按照《服務業從業人員健康防護手冊》要求落實14日居家觀察,經觀察無不適症狀後方可安排上崗:對從省外其他地區返崗人員,按照《服務業從業人員健康防護手冊》要求,由企業安排防疫專員,對其實施14日自我觀察和醫學隨訪,觀察期間無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的,在落實防控措施後可以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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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要落實企業返崗員工每日健康動態登記制度,堅持每日對返崗員工進行體溫檢測,登記造冊,及時掌握員工健康信息。

(三)加強員工衛生防護。要加強房地產銷售場所的置 業顧問、保潔、保安等工作人員衛生防護工作,員工應佩戴符合規定的口罩,並經體溫檢測合格後,方可上班工作。

四、加強銷售場所管理

(一)加強消殺防疫。要保持房地產銷售現場清潔、通風,每日定期對銷售現場和其他辦公區域進行消殺防疫,電梯、衛生間、門把手、公用電話等重點區域要多次消殺。

(二)限制人員數量。規範銷售場所人員接待數量限制,根據情況加大工位問距,避免工位過度密集。房地產銷售場所原則上應按不少於人均15平方米確定接待工位,超過接待工位要求的來訪人員,應及時勸離, 不得進入。

(三)實行來訪人員預約接待。房地產銷售企業要根據銷售場所接待工位設置情況,按照預約接待、有序接待要求,合理安排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超出工位接待能力的來訪人員、以及未經預約的來訪人員,應及時勸離,不得進入。

(四)加強場所監管。房地產銷售場所應設置影像監控設施,保存疫情防控期間現場消殺防疫和人員接待全部影像資料。 (五)加強安全管理。房地產銷售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酒精消毒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強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規範來訪人員出入管理

房地產銷售企業要加強來訪人員檢測登記,銷售場所入口處要設置檢測登記點,安排專職人員負責來訪人員體溫檢測,並按規定做好來訪人員身份信息、健康狀況的登記工作,確保來訪人員體溫正常、身份信息準確。

六、加強督查檢查

各區房管局(馬尾區住建局)要加強轄區內房地產銷售企業復工復產的督查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措施,減少人員聚集,促進房地產銷售領域科學復工、有序復工、安全復工。各縣(市)住建局、長樂區住建局應結合本地實施,研究制定房地產領域復工復產相關措施。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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