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福州售楼部备案后才能复工!

2月20日福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销售企业安全复工工作的通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加强销售场所管理,规范来访人员出入管理,加强督查检查。具体如下:

最新通知!福州售楼部备案后才能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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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销售企业安全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区房管局、马尾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1月25日,市房管局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落实房地产销售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现根据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工作部署,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促进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售楼部、房产中介机构等)科学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作为工作专职联系人,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指施和防护设备,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和排查报备,做好办公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和卫生消毒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前提下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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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

(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房地产销售企业对外营业场所复工复产,要按要求制定度情防控具体方案,明确已采取的疫情防护措施,落实疫情防控预案以及疫情防控企业工作专班,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履行报备手续。房地产销售企业对外营业场所复工复产,要按规定向营业场所所在地街、镇属地政府报备疫情防控具体方案,属地政府对疫情防范措施完善,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予以备案,对防控措施缺失漏洞的要求补充完善。经报备的疫情防控方案,由房地产销售企业送营业场所所在地区房管局(马尾区住建局)存档备查。

三、强化企业员工健康管理(一)实施员工分类管理。优先安排省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复工;对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岗人员或接触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要求落实14日居家观察,经观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岗:对从省外其他地区返岗人员,按照《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要求,由企业安排防疫专员,对其实施14日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观察期间无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在落实防控措施后可以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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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要落实企业返岗员工每日健康动态登记制度,坚持每日对返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

(三)加强员工卫生防护。要加强房地产销售场所的置 业顾问、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工作,员工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并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上班工作。

四、加强销售场所管理

(一)加强消杀防疫。要保持房地产销售现场清洁、通风,每日定期对销售现场和其他办公区域进行消杀防疫,电梯、卫生间、门把手、公用电话等重点区域要多次消杀。

(二)限制人员数量。规范销售场所人员接待数量限制,根据情况加大工位问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房地产销售场所原则上应按不少于人均15平方米确定接待工位,超过接待工位要求的来访人员,应及时劝离, 不得进入。

(三)实行来访人员预约接待。房地产销售企业要根据销售场所接待工位设置情况,按照预约接待、有序接待要求,合理安排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超出工位接待能力的来访人员、以及未经预约的来访人员,应及时劝离,不得进入。

(四)加强场所监管。房地产销售场所应设置影像监控设施,保存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消杀防疫和人员接待全部影像资料。 (五)加强安全管理。房地产销售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酒精消毒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规范来访人员出入管理

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加强来访人员检测登记,销售场所入口处要设置检测登记点,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并按规定做好来访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的登记工作,确保来访人员体温正常、身份信息准确。

六、加强督查检查

各区房管局(马尾区住建局)要加强辖区内房地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的督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促进房地产销售领域科学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各县(市)住建局、长乐区住建局应结合本地实施,研究制定房地产领域复工复产相关措施。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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