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ne1668
感覺您敘述的不清晰,我按以下三種可能的情況回答:
一、登記為財務負責人或報稅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朋友公司在稅務方面,正常申報納稅,對於你來講沒什麼風險。如果未正常納稅申報、納稅以及發票等出現異常,且這個異常持續2個月以上沒消除,對你來說是有信用風險的,乃至進信用黑名單。比如,在異常期間你不能成為其他的財務負責人或報稅人員。
出現異常情況,一要聯繫朋友儘快處理,二要和公司註冊地稅局進行溝通。
二、登記為法人或負責人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對你沒什麼影響。
但如果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1、民事責任,產生經濟糾紛,那個訴狀上一定有法定代表人的名。
2、行政責任,違反工商、稅務等法律法規,產生的行政處罰,尚未嚴重到刑事犯罪。建築公司不按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這個不找法人找誰啊?
3、刑事責任,上述二嚴重到觸犯刑法了,比如建築工地發生較嚴重的安全事故,法人一定擔責啊。
上述一、二涉及到稅務的,一般要信息採集,填寫你個人的相關資料和通過稅務系統進行照相和公安的戶籍系統信息進行比對。這個需要你本人參與的,如果你沒照相,可能不是上述二種情況。當然,稅務信息採集未按嚴格辦理從除外。
如果參與了信息採集了,那你應該清楚你是上述一、二的哪一種。法人、以及稅務等最好不要掛名,一旦出事,比較麻煩。尤其是找不到這個公司的人的時候,你要自證清白。
三、企業的聯繫人員或辦事人員
如果是這種情況,一般沒有問題。就是工商、稅務等聯繫這個企業的時候,一般都要聯繫這個經辦人員或聯繫人,如果多了,也是比較煩。相關部門找你,你得聯繫你朋友吧!
但有一種情況也存在風險,就是以你為經辦人,提交相關資料的時候這些資料存在不真實,而且這種不真實,因企業的違法違規發現的,經辦人要承擔提供不實資料的責任。如果你是名義的聯繫人,實際沒經辦,你也要自證清白。
當然,這個概率小,遇到也是煩心事兒。
總之,自己的信息讓別人用總是有這樣或那樣的擔心,若遇到,這個只能個人斟酌處理了。
東嶺財經
🙋您被登記為納稅人了,對您是有一定影響的;建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是納稅人,亦是同一人;
👧他不僅是具有納稅義務、責任,還要承擔相應的建築法規的執行、人事、勞動用工、資金(產)、環保、財務、安全、質量與監督……等管理責任與義務;對外負有社會事務,償債、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產權、以及法規的因應關係……等責任、義務。
👩如在這些方面,出現、發生的問題,您都將負有相應的責任。
👦現在、若公司還沒有發生負面影響。或無不良後果的情況下,您可以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納稅人、或糾正登記錯誤,避免不良影響和後果。
👲若公司已經發生了相關問題,尚未落實,按規定,則不可變更法定代表人和納稅人,您將會依法承擔其責任。
氣壯山河
這個表述不清楚。
我理解是:用你身份證在稅務登記為聯繫人了。
否則,應該是登記為法人,在工商和稅務都登記了才對。
稅務聯繫人沒有什麼大的風險,常見的是因為公司未按規定申報而被稅務罵。
章磊律師
題主的意思是你是該公司的法人?還是是該公司的辦稅員?
無論是那一種,公司正常運作,沒有異常,對你沒影響。但是假如該公司稅務工商出現異常,你也回進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