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情況下救病人。無證的民間中醫人,算是非法行醫嗎?

民間針灸人不學無術


其實很多民間中醫生治療某些疾病確實是很不錯,可是沒有執業醫生證。


松風雲海


分享一個多年前的一個痛心事。我堂姐與同村一個女生同時中暑了,當時症狀相似,回家後,我叔看堂姐狀態不對,抱她送進醫院,一瓶點滴還未打完就走了,而另一位姑娘嚼了幾口魚腥草和泉水喝下去後,就蹦蹦跳跳來找堂姐玩了。可惜堂姐已經不在了。

當前,所有的證件都被玩過度了,所以退休人員本人領退休金足要活著證明的笑話,醫生治病行醫證就是免死金牌,特別是西醫,只要按程序標準走,死再多也無須負責,

對於民間行醫,建議採用追責制,在不出大的亂子的睜一眼閉一眼,這有利於民間醫學的傳承和發展。一旦出現醫療事故從嚴查處,對民間的一些知名的土醫生,適當放寬政策,讓其合法化。


玩賺生活


要在以前條件落後,沒人追究沒事,現在肯定不行。我老外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我們那個年代非常貧窮落後,我那個村子誰家有個小病小災的,都捨不得去醫院,都來找我外婆用一些小偏方給看好。還有我們那個年齡出生的人,整個村子幾乎都是我外婆接生的,而且幾十年沒有出現一例事故,包括產婦難產都難不倒我外婆。最可貴的是,我外婆做這些從不主動收人錢財,都是別人心存感激,硬塞一些糖,罐頭之類的小禮品。這些事如果放在現在肯定就是非法行醫了,所以要看什麼時代。


柒七哥


這是我十多年前在鄉醫院親眼所見,一個約4,5歲的女孩,雙眼緊閉,醫生對她吊鹽水,可鹽水就是吊不進去,旁邊一老者說讓他來試試,於是打了盆溫水來,用鋒利的碎玻璃片將小女孩的手指,腳趾甲處,先手後腳從左至右逐個刺扎出血,流出來的血呈暗紅色,就這麼搞,小孩便醒了過來,病也好了,我們這裡叫放鳥痧,若一味吊鹽水,病情只會加重,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我想,不管任何人,及時並對症實施救治,跟有無醫證無多大關係吧?


苗人貴哥


以前的那種赤腳中醫沒有證是不能從醫了,如果是緊急搶救我覺得要分情況,我說說我個人理解,按照現在制度來說,比如我走在路上或者公共場所突然遇到一個緊急情況,這時我進行搶救措施,那我覺得無論怎樣可能不會擔責。 因為這完全是無私奉獻精神。

但如果是在我家裡或者我的診所裡,病人給你送來的,你進行搶救的,那如果沒有搶救過來可能會擔責,因為這時就是涉嫌非法行醫了,如果家屬告你的話真沒地方說,而且本來自己地方設施簡陋又無很多搶救措施,這樣耽誤搶救時間已是有可能的,所以如果自己很早就開始了跟人看病那種傳統郎中,小病小痛看看可以,如果大病急病還是建議自己不要參與,讓其送去大型醫院,這樣既自己不擔責,而且已不耽誤搶救時間,必定有些急病重病確實需要藉助一些設備才行。


老李2019


管他非不非法,救死扶傷天經地義。那些口口聲聲“不合法”的人,其實都是偽善的,只是動搖了他們的奶酪,才會拿法律來掩蓋虛偽說事。


雁過聲留


任何人,在此情況下為搶救病人都不能認定為非法行醫!因為一個普通人為救病人也不能算非法行醫!現在認定非法行醫存在誤解!真正非法行醫是無證無照向病人收取費用並進行了治療的行為!非營利搶救病人非但不是非法行醫,而且是見義勇為!


和裕聖豐


這個問題太讓人困惑!?如果在游泳池有人忽然抽筋,池上一個人毫不猶豫跳下水去救人,難道要問他有救生員證嗎?又如一個人忽然在大街上倒下沒有呼吸了,一個懂得人工呼吸的人對其進行了救助,誰會責怪他是不是醫生?剛好一個民間中醫人救了人,問題就變得複雜化了!?這是什麼邏輯?!如果我是那個民間中醫人,我就說:我是在救人!我懂救人方法,會救人,不代表我是非法行醫。大家來說說吧……


臨風若愚


不論有沒有行醫證,只要在危急關頭站出來救人就是高尚的,就應該受到社會的尊重,因為在危急時刻,如果不救是死,救了也是死,救也許還有一線希望,救總比不救強,我們應該提倡勇於救人的精神,面對危情,如果我們都瞻前顧後,怕這怕那的,人間就會缺少溫情。


心情有約79144651


救人,那是見義勇為,治病,那就是非法行醫,取決於被救之人的態度。

因為在中國的歷史上有過高級專業醫生在列車上救人被判非法行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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