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如何調整能夠更加貼近實際、方便群眾?

南寧陳教練建議: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項目、內容、方法如何調整能夠更加貼近實際、方便群眾?

1、小車科目二考試,建議在同一次約考考試中,需補考的,與大車補考同等待遇,當次已通過的項目不再重考,只需考未通過的其餘項目。

2、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要與實際生活基本符合,建議:(1)增加轉向燈光考試評判,進出車庫都要求正確使用轉向燈;(2)將1.5倍車長的路寬,修改為1倍左右。因為實際停車場中有7米寬的不多,大多為5米左右。(3)壓縮路寬後,在考試中允許車輛多次進退,比如,二退一進為合格,每增加一次進退,扣5分。

3、側方停車的庫長太長,比市政設計的長1.5米多。建議縮短為市政規劃的庫長(6米左右),修改後的考試由原來的“一退入庫”,變更為“一退一進入庫”。出庫方式變更為“一退一進出庫”。

4、從考試與實際儘可能相符合的要求出發,建議曲線行駛和起伏路也可以中途停車,每中途停車一次扣5分。

5、大車科目二十六項扣分項目多,扣分起點看似不高,但累加起來容易爆表,建議將原來的90分合格,調整為與小車合格分數一樣,80分合格。

6、大車科目二考試中的:通過單邊橋、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四個項目,在現實生活中的駕駛操作應用不多,可以考慮刪除或換成選考,比如“四選一”。

7、模擬高速公路駕駛、模擬連續急彎山區路駕駛、模擬隧道駕駛、模擬雨(霧)天駕駛、模擬溼滑路駕駛五項模擬都很有必要,但在在現實生活中的駕駛操作應用中,同時連續遇上的情況也不多,建議考慮將現有的全考改為選考,比如“五選二”。

8、建議將現行的“S形曲線行駛”修改為“繞8字形行駛”。

繞8字形行駛,相比S形曲線行駛,更能考核駕駛人對車輛的轉向盤的使用和行駛方向的控制,準確判斷車輪位置和掌握內外輪差。

9、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現行考試要求中,超車和變道限定距離,時常有考生遇到通行情況複雜無法完成或危險駕駛,故超車、變道項目建議在考試全程中考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情況適時按照規範操作超車(必須返回原車道)、變道各一次以上(含一次)即可。

10、小車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現行考試中的模擬燈光,建議 增加模擬隧道、模擬雨(霧)天燈光考核。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建議增加開啟雙閃警示燈的考核。

11、建議增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中危險目標判斷,通過動態或靜態圖片,判斷出駕駛人角度觀察到的防禦性駕駛中的危險目標或物體。也可考慮放到科目三文明駕駛考試中體現。比如下圖:要求正確標出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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