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區:餐飲單位滿足條件後 可外賣配送

餐飲業何時能復工?怎樣才能復工?何種經營形式才能復工?

針對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人們關注的這一熱點問題,日前,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印發《大渡口區餐飲環節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明確回答。

通知首先對餐飲復工對象進行了明確。要求餐飲服務單位除外賣配送外,在疫情防控期間禁止轄區所有餐飲經營單位開展其他形式的餐飲經營服務活動,恢復營業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按照要求,在當前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既要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又要妥善應對人民群眾的用餐需求。從事外賣的餐飲單位,在加強人員排查管理,配齊體溫計、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護物資。

落實經營設施設備預防性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後,填寫《餐飲單位復工備案表》及《大渡口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餐飲單位復工承諾書》,報區市場監管所進行備案管理,經市場監管局現場審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後方可復工營業。

在經營期間,一經發現有違反公開承諾行為的,要立即責令其停止營業,並依法查處。

對於疫情期間復工的線上經營餐飲單位,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已組織餐飲店、便利店等單位開展預防性消殺1678家次,“美團”“餓了麼”等第三方餐飲平臺消殺交通工具585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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