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下同時受刑一百多人的紀錄,廷杖制度下,義無反顧的明朝官員

常言說,百無一用是書生,歷史上不得志的書生秀才固然很多,可內心都有一股精氣神兒。李白官場失意,仍不免不向權貴低頭,敢於讓貴妃研磨力士脫靴。不為五斗米折腰,陶淵明毅然辭官歸故里,躬耕隴畝……


創下同時受刑一百多人的紀錄,廷杖制度下,義無反顧的明朝官員

凡此種種,都是古代文人所堅持的士可殺不可辱信條的典型寫照。可是在明朝,一項制度卻讓明朝官員丟了不少面子,那就是廷杖。

廷杖制度的形成與使用情況

所謂廷杖,就是皇帝在朝廷之上行杖打人。在明朝,具體實行起來是這麼回事:司禮監太監監督,錦衣衛負責執行,地點一般都是在朝堂或者午門。

據歷史記載,明朝皇帝之中,最先實行廷杖制度的是朱元璋。洪武八年,刑部主事茹太素上摺子,觸怒了朱元璋,先是被訓斥了一頓,跟著就是廷杖待遇。雖然開了明朝廷杖的先河,追根溯源,這真不是朱元璋的發明。

《後漢紀》記載: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也就是說,在東漢明帝的時候,廷杖已經出現了。雖然沒有形成一種制度,後來歷朝歷代,也都有出現的情況,其中不乏一些口碑不錯的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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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隋朝的開創者,隋文帝可以說得上聲譽不錯了。而據《隋書刑法志》記載,被大臣觸怒的時候,隋文帝也有打大臣板子的習慣,有時候一天發生好幾次。

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出入仕途是古代讀書人夢寐以求的,為民請命的同時,也是自身榮耀的代表。在朝堂之上當著同僚挨板子,那自然是相當沒面子的事情。為此,隋朝一些官員也提了不少意見。

開皇十年,尚書左僕射高穎等大臣極力勸說隋文帝,認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庭非處罰之地”。請罪勸說,隋文帝雖然撤去了廷杖,不久之後又拿了出來。

開皇十七年,隋文帝詔書中還出現了“聽於律外,斟酌決杖”等詞句,可見廷杖是有多流行。至於後來繁盛的唐朝,開創了開元之治的唐宣宗李隆基,也有打大臣的習慣。

《新唐書 張廷珪傳》:御使有遣,當殺殺之,不可辱也。

說的就是開元初年,御使蔣挺有罪坐法,被廷杖於朝堂之上的事情。然而這些畢竟是少數,在明朝的時候,作為一種法外刑,廷杖簡直成為了不成文的規定。

明朝廷杖由輕到重,傷亡情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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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開始的二三十下,到後來的八十一百下;一開始的做個樣子,行刑的時候給大臣墊一些東西,率容厚棉底衣服,重氈疊裹,到後來太監劉瑾發明的“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廷杖愈演愈烈,人數也與日俱增。

在明朝正德年間,創下了一百零七人同時受刑的紀錄,嘉靖的時候有過之而無不及,同時廷杖一百三十四人。

廷杖時候場面如何?《只塵談》捲上《廷杖故事》有過記載:

亡明故事,凡杖者,以繩縛兩腕,囚服逮什門外。每人一門。門扇隨關,至杖所。……縛囚定,左右厲聲唱喝: 閣棍。則人持棍出,閣於人股上,喝:

“打!”則行杖,杖之三。令: 著實打!或伺上不測,喝曰:“用心打!”而囚無生理矣。


創下同時受刑一百多人的紀錄,廷杖制度下,義無反顧的明朝官員


輕則殘廢,重則斃命,明朝官員受過廷杖者,不計其數。對此,受刑官員和家人是怎麼看待的呢?

自漢以來,儒家獨尊。按照儒家觀念,廷杖加之於士大夫,對他們來說,應該是不能忍受的一種恥辱,但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冒著被杖的可能,上疏進諫,言辭激烈,義無反顧呢?

說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固執地恪守臣責

正德十四年的時候,明武宗要南巡旅遊,文武百官紛紛出來阻止。除了上摺子勸諫,也沒有別的方法。當時有四個人很有名氣,叫做江西四君子,其中有一個叫做舒芬的,最先上書,因此廷杖的時候被打得最厲害。可是舒芬怎麼看待呢?

“深色不易,唯口呼高廟之靈冀以感動上心”,在他看來,雖然被打板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可是為了國家廟堂,絲毫不算什麼,上疏建言是臣子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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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明世宗登基,舒芬又官復原職,後來因為提建議又被打了板子。雖然兩次上書都沒有發揮出實際作用,沒能阻止皇帝的行為,可是恪守臣子的本分,監督皇帝的行為,盡到自己的責任就足矣,這也是明朝很多官員坦然面對廷杖的原因。

社會道義的驅使

正德年間,同樣因為勸諫南巡被廷杖的,有一個叫做倪宗正的,廷杖之後被罰在午門外跪了五天五夜。事後有人問他,你有怨言嗎?

此人回答說:“吾祖云何,吾師云何,吾道吾志云何,縱今死而不大蘇義也,吾將安怨為。若坐視聖躬縱敗度,天下其誰許我。無寧肆微臣於市以殉。”

這正是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真實寫照,面對先人的教導,傳統士大夫遵守道義,以及臣子的社會責任。這些因素,使其有勇氣上書建言,即使受到廷杖也毫無怨言。

傳統的忠孝觀念

儒家認為,德,孝之本也。為臣就要盡忠,為子就要盡孝。嘉靖三十三年,楊繼盛彈劾嚴嵩惹來牢獄之災,廷杖一百,在獄中受到了酷刑。可即便如此,楊繼盛依然沒有怨憤之情,認為皇帝厚德如天地,並且寫下了詩句明志:

風吹枷鎖滿城香,簇簇爭看員外郎。豈願同聲稱義士,可憐長板見親王。

聖明厚德如天地,廷尉稱平過漢唐。性癖從來歸視死,此身原自不隨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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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死如歸和剛毅性格一覽無餘。在我國一直以來的君臣觀念中,帝王被視為天下的父母。在孝道的規定下,人們連自身的身體都屬於父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臣子又何嘗不是呢?楊繼盛發出此身原自不隨楊的感慨,就是忠孝觀念的體現。

官員受刑,家人是怎麼看待的呢?

受杖者被打之後,給家人帶來了很大痛苦。嘉靖二十八年,給事中沈束因為彈劾嚴嵩被杖,隨後入獄。

當嚴嵩去世的時候,沈束在獄中已經呆了十六年。其妻給皇帝寫信上書:

臣夫家有老親,年八十有九,疾病纏身,朝不計夕。彺臣因束無子,為置妾潘氏。比至京師,束已係獄,潘矢志不他適。乃相與寄居旅社,紡織以供生活。……臣願代夫繫獄,令夫得送父終老,仍還赴系,實陛下莫大之德也。

由此可以看出,廷杖不僅給受杖者自己,也給家人帶來了生活上的諸多困苦,可即便如此,他們非但沒有怨憤之情,反而視為家中的榮耀,並希望受杖者的行為被後世子孫記住,勉為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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