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志怪集《夜譚隨錄》——張五

張五

  有個知縣患了恐懼症,日夜心驚。常糾集數十家人,通宵點蠟燭圍成圈守衛他,但仍一夜驚醒幾次,這樣病了有半個多月。有個街坊叫張五,四十幾歲,一以賣豆腐為生,一般五更就起來磨豆腐。

清代志怪集《夜譚隨錄》——張五

有一夜沒按時,四更就起來囑咐妻子作豆腐。妻子說:“不是太早了嗎?”張五說:“一天不賣力幹活,—天就吃不飽。早做早賣也是好事。你起來點燈,我先出去解解手就回來。”於是開門到衚衕裡,正要登坑,忽有兩個人經過他跟前,呼喚道:“張五到這兒來!”張五以為是向來認識的,就跟他們走到衚衕口,一起站在人家屋簷下。再細看二人,竟素不相識,二人各穿青衣,垂著綠頭帶,戴著紅帽子,手拿著朱票,酷似衙門裡的衙役。二役對張五說:“有一件事要麻煩你,你不要推諉。”張五問:“什麼事?”二役說:“不必刨根問底,姑且和我們一塊走。”說完就向東走。張五心裡很不願意,但兩腳卻不聽活,仍跌跌沖沖地跟著走了。

  繞出街市,來到知縣衙門,見木樁前有六個人站在大門下,身穿甲冑,都有八九尺高。二役不敢走過去,就轉到衙門後一個出水洞前,讓張五先進洞。張五不肯,二役從後面推他,張五不知不覺人已在牆內。二役也跟著進來,經歷幾堵高牆,都用此法,最後來到知縣睡房。窗口燈光十分明亮,二人派張五去窺探。只見知縣正在床上呻吟,床角與腳後坐著六七個婦女。地上滿鋪著毛毯,也有八九個人,一起坐在毛毯上。

清代志怪集《夜譚隨錄》——張五

張五看後回報二役,二役也前去看。此時五更將盡,二役很驚惶,互相頻頻窺探。又過了一會兒,縣令稍安靜下來,眾男女都異常疲乏,有的垂頭打鼾,有的伸腳睡下。二役高興得跳起來,急忙拿來一條鐵鏈,交給張五說:“你快進屋,把鐵鏈系在知縣脖子上,不要害怕,最後把他牽出來。”張五驚問道:"“他是知縣,是長官。我是什麼樣人,怎敢靠近他?”二役說:“他雖然是長官,但貪財好色,濫殺無辜,好用酷刑,現在已是罪人了,還怕什麼!”張五猶豫著始終不敢走過去。二役很慌忙,又用力推擠他。倉皇之間,張五已進了房間,沒法子,就把鐵鏈系在知縣脖子上,轉身而出。二役迎上他,一起沿著原路出去。張五回看知縣,已頸系鐵鏈跟著來了,非常懼怕。知縣默默無語。

清代志怪集《夜譚隨錄》——張五

  到了出水洞前,又見二人,穿著與二役相同,也拘來一人,蓬頭垢面地站著。二役問道:“已拘來了嗎?”回答說:“拘來了。”那人見了知縣要哭,役急忙打他耳光制止住。張五暗地裡問此人是誰,役答:“就是他的幕僚,管刑名的師爺郭某。與知縣同案,所以一起拘來。”說話間,聽到宅內哭聲一起發作,役說:"時間已到了。"於是出洞到街坊間,預先有二人停著二輛囚車,在大路上等候。四役就把知縣與郭某裝入車中,囑咐張五說:“你自己回去吧,注意不要告訴別人。”說完,趕牛駕車離去。

  張五回到家,雞已叫了。看見妻子正揹著燈哭泣,三五個鄰居婦女,在旁邊勸慰她說:“死者不能復活,這是天數早已定好的。何況氣沒斷,等天亮請醫生來看看,想來沒大妨礙。”張五聽了大驚,失聲一呼,豁然如夢醒,發現自己原來躺在炕頭上,妻子坐守在身邊,滿屋是鄰居的人,亂哄哄的。張五感嘆不已。妻子見他復甦,於是安下心來,高興萬分。張五問:“你為什麼哭呢?妻子答道:“你去解手,半天不回來,我出去一看,你僵臥在房簷下。請鄰居把你扛進屋,手足雖溫,但叫你卻不醒,從四更到現在,已經半夜了。你怎麼會幸運地復生了呢?”張五這才明白之前發生的事都是自己的魂魄乾的。於是起來向鄰婦拱手相謝,鄰婦們各高興地告辭離去。張五就把事情原因詳細告訴了妻子,妻子也驚歎不已。等到天亮,全城軍民亂哄哄的,都知道縣官在五更時死了。張五又暗裡打聽郭師爺,也同時暴死。張五嘴巴不嚴,漸漸把實情洩露出去,知縣兒子聽了大怒,把張五拘押到衙門,鞭打三十。此事發生在陝西雍州、涼州一帶,陝西人至今還在傳述。恩茂先說:“這事是真的,我祖父以前也說過這件事。”

  蘭巖氏說:“罪惡貫盈,天奪其祿命。鬼得而辱之,民得而欺之。在百姓前裝腔作勢,如今威權又何在呢!不是鬼卒不能緝拿他而借用張五之手;不是鬼卒沒有那個能力,而是要張五作為見證者,以披露他的惡行。”


【原文】

張五

  知縣某,病怔忡,日夜心悸。恆糾合家人數十輩,通宵列燭環守,而猶一夜數驚,越半月餘矣。坊間有張五者,年四十餘,夙鬻豆腐為業。常起五更,一夜違時,四更便起,囑妻作腐。妻曰:“無乃太早?”張曰:“一日不力作,一日食不足。早作早賣,一大好事。汝起點燈,我暫出解手便轉也。”

  乃啟門至弄內,方欲登溷,忽有二人過其前,喚曰:“張五,此間來!”張以為素識,從之至街口,同立人家簷下。審視二人,竟大昧平生,各著青衣,垂綠頭帶,冠紅帽,執朱票,酷似衙門中隸役。向張曰:“有一事相煩,不可推諉。”張問何事,二役曰:“不必窮究,姑同我等去。”言畢,向東走。張心大不願,而兩腳殊不自由,踉蹌隨行,繞出街市,至知縣衙門杙桓前。見六人立大門下,躬擐甲冑,皆長八九尺。二役不敢進,乃轉至衙後一水竇前,使張先入,張不肯,役推之,不覺已在牆內。二役亦相繼入。歷高垣數重,悉如此,竟達寢所。窗上燈光甚明,命張窺之,見知縣某呻吟於床,床角及腳後,坐婦女六七人,地上滿罽毯,亦有男婦八九人,群坐其間。還告二役,二役亦來。五更向盡,二役頗憂惶,相與頻頻窺伺。又移時,某稍安,諸男女倦憊殊甚,或鼾而膉,或寢而伸。二役喜躍,急取一鐵鏈付張曰:“汝速入房,將此鏈系知縣項上,勿恐勿怖,竟牽之以出!”張驚曰:“彼知縣,官長也。我何人,敢相近乎?”二役曰:“彼雖為官長,而貪財好色,濫殺酷刑,今且為罪人,奚復可畏?”張趦趄,終不敢前。二役慌遽,復極力推擠之,慞惶間已在房內。不得已,即以鏈系知縣頸上,反走而去。二役迎之,同循舊路。張回顧知縣,已係頸同行矣,大駭。知縣默無一語。

  至水竇前,復見二人,結束同二役,亦械一人,囚首面而立。二役問曰:“已拘得乎?”應曰:“拘得矣。”其人見知縣欲哭,役急批其頰而止。張私詰此人為誰,役曰:“即渠之幕賓,主刑名者郭某也。與同案,故同拘耳。”話間,聞內宅哭聲群起。役曰:“時至矣。”遂出至坊間,預有二人駐囚輿二輛相候於通衢。四役因納知縣與郭於輿中。囑張曰:“汝自歸,慎勿洩於人也。”言訖,超輿叱牛而去。

  張至家,雞已鳴矣。見妻背燈而泣,鄰婦三五人,從旁勸慰之曰:“死者不可復生矣,天數夙定也。況氣未絕,俟天明延醫治之,料無妨也。”張聞之大驚,失聲一呼,豁然如夢寤,則身臥炕頭,妻坐守於側,鄰婦搶攘滿室。張諮嗟不已。妻見其復甦也,驚定而喜。張問胡為哭乎?妻曰:“汝解手良久不回,我出視,汝僵臥簷下。浼鄰人扛入室。手足雖溫,而呼之不醒,自四更至此時,已半夜矣。何幸得復生耶!”張悟前此之事,皆魂魄所為也。起身揖鄰婦而謝之。各欣然辭去。張乃備以其故告妻,妻亦駭嘆。比曉,舉城軍民撓亂,僉知縣官於五更時死矣。密訪郭幕,亦同時暴亡。

  張不謹,漸洩於人,某之子聞之大恚,械送縣,笞三十。事出雍涼間,秦人至今述之。恩茂先曰:“誠然,先大父亦嘗言之也。”

  蘭巖曰:

  罪惡貫盈,天奪其祿。鬼得而辱之,民得而欺之。回首皋比臨民,其威權安在哉!鬼卒不能系其頸,而假手於張;非鬼卒不能也,張目擊之,以暴其惡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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