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批評“醜書”了,這些書法家走上“斜路”可能是被逼無奈

作為愛好書法的同道中人,你有沒有向國展、省展投稿的經歷?有沒有感到困惑過:我的字寫得這麼好了,為什麼就不能獲獎?是否也抱怨過各級書協展會的“潛規則”、抱怨過那些獲獎書法作品都是醜書、抱怨過現在的流行書風“誤國”?

上述問題,曾經困擾過我許多年,我相信很多朋友都會有過這樣的困惑和苦惱。這篇文章,我想從我對上述問題的認識轉變過程,談談現代書法家認證機制存在的問題,以及我對完善相關政策的幾點建議,歡迎同道朋友關注和交流。

不要再批評“醜書”了,這些書法家走上“斜路”可能是被逼無奈

方圓居主人扇面書法


我曾經是一個書法圈外的“老憤青”,先是狂熱參與展會投稿,繼而憤怒地批評“醜書”

作為一個附庸風雅的“文化人”,我自十年前開始關門苦練書法,寫到第五年時便感到沾沾自喜,開始感覺自己的字寫得真不錯。雖然從來不敢把自己的作品在工作單位或身邊朋友圈展示,但夜深人靜時,也常常將感覺不錯的作品用掛衣夾掛在書房裡自己欣賞,有時覺得真比那些國展獲獎作品強得多。現在想來,這也許就是“孤芳自賞”這個成語的本意吧。

畢竟自己是一個在職場上摸爬滾打二十多年的“老江湖”,當時,自己很清楚各級書法展覽裡邊肯定會有一些亂七八糟的事,一個無師無門的人想參加書展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但心裡總是會被那些年輕的書家成功的勵志故事所感染,尤其看到那些歪歪扭扭的“醜書”作品,還是經常有一試身手的想法。心想,反正往外投稿別人也不知道,說不定就有哪個評委慧眼識珠看上我的作品呢?

不要再批評“醜書”了,這些書法家走上“斜路”可能是被逼無奈

方圓居主人書法

於是,我就專門在網上關注那些山東省以外的書展徵稿啟示,然後就會煞有介事地寫、寄,然後就是等待並一次次的失望。為了投稿,我專門網購了書展專用紙,花一千多元在請網友刻了兩枚印章,還專門請“病假”偷赴南京參加一個國展培訓班,想通過這些手段來增進自己的投稿技巧,以擠進那個人人羨慕的書法家圈子......但最終的結果還是一如從前。

就這樣,我先後折騰了一年多,隨著一次次投稿的石沉大海,我的熱情也漸漸灰飛煙滅。

之後的很長時間,我開始痛恨各級書協組織,極力批評和牴觸流行書風,嘲笑現代的書法家都不會寫字,並不斷抱怨書協組織“醜書誤國“,大有“位卑未敢忘憂國”之志。

失去了跟風的興致,反而使我沒有了往日的浮躁,每天堅持臨帖,或抄經、或抄寫一些古今美文詩賦,自己感覺不錯的就收集起來,感覺不好的就隨手一扔、任由老婆拿去包垃圾,偶而有興致時也創作一兩幅小品送送朋友,每天都感到神清氣爽、氣定神閒。至今,又過去了五六年時間,我的書法水平肯定比當時要高了不少,但現在卻一點也沒有了參展投稿的興趣。

不要再批評“醜書”了,這些書法家走上“斜路”可能是被逼無奈

方圓居主人書法

我現在這樣“理智”,不僅僅是因為我更加認識到自己書法水平的不足,更多的是因為:我對現代書法家認定機制、書法展覽和書法藝術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認識——


現代書法家的認定機制決定了“書法家”是一個專長於書法藝術的群體,標新立異是其主要特徵

中國的書法從甲骨文開始至今,從其基本屬性上來說,大概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完全實用階段:古代的書法完全以實用為目的,人們寫字完全出於工作或生活的實際需要,書法就是如何將字寫得好看、寫得快捷的法則,人們沒有讓書法作品作為藝術裝飾生活的意識。儘管在西周時期,人們將書法澆鑄在青銅器上,但青銅器成為藝術品是現代人的行為,在那時,青銅器只是鑄造文字的載體,同現代人寫字的宣紙是一個作用。

2、實用藝術階段:應該從魏晉時期,或者乾脆說是從王羲之時代開始,書法,除了其固有的實用性以外 ,開始出現其藝術性的一面屬性,文化人之間開始互相傳遞個書法手札、扇面小品等。據說從曹操時就有將書法作品掛在軍帳中欣賞的先例,但我寧願相信那是軍用地圖或約法三章,而不是書法藝術,真正把書法作為藝術品的還是那些吃飽了沒事幹,整天喝酒清談的“王右軍”們才能做得出來。書法發展到了唐朝,其藝術屬性就很成熟併成為一種同國畫完全相同的藝術品類了。

3、完全藝術階段:鋼筆傳入中國之後,毛筆書法的實用性就基本消亡了,這個時期還在用毛筆寫字的大多是不願使用鋼筆的那些“老學究”們。電腦普及以後,鋼筆寫字也很少見,現在還在用筆寫字的多是學校裡的學生或者從事文字工作的人偶爾需要作筆記時才用。無論是毛筆書法還是硬筆書法,其實用性已經完全消亡,現在只有完全的藝術屬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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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正是因為書法屬性的發展和演變,書法的審美標準也相應發生了改變。古人寫字因其實用性,要求必須清晰、工整、端莊,所以,那時的書法以“工”為美 。現代書法只剩下了藝術性這個單一的屬性,它必然會向著“藝術”的方向裂變,書法只是這個藝術門類裡邊的一種“元素”或“符號”,至於觀賞者還能不能認識,那就不重要了。

書法的基本屬性和人們對書法的審美標準發生變化,也就必然導致現代書法家的創作方向發生根本變化,過去的書法家追求的是傳統,而現代書法家追求的是創新,標新立異是現代書法、現代書法藝術和現代書法藝術家的根本特徵。所以,近些年書法界出現像有些書家寫的那些“亂書”、“醜書”、“怪書”也就不足為怪了。


書法展覽是現代書法家認定的重要渠道和平臺,目前它沒有更好的“擇優”方式

古代的書法家是社會公認的,或者說是書法文化圈內普遍認可的人,沒有也不需要哪個官方組織來評定認可。但現代書法既然已經成為一種完全的藝術行為,則只有在藝術舞臺上來展現並決出優劣,獲勝者自然就是“書法家”,這是現代書法家認證的唯一渠道,卻也給搭建這個書法展覽舞臺的各級書協組織帶來不少的麻煩。

現代書法沒有了古人書法的實用性,但現代練習書法的人數恐怕要遠遠超過古人。我沒有在百度上查詢過是否有關於這個方面的官方統計數字,但為什麼這樣說呢?我有兩個方面的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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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一是古代人口數量遠少於現代,古代的文化人更是同現代沒法比擬。唐朝是我國古代最強盛的時期,人口應該也是古代最多的時期,據統計盛唐時期人口總數為8500多萬人,沒有超過1億,而那個時候的人除去官吏、士大夫階層,剩下的老百姓沒有幾個識字的,更不用說“書法”了。往大處估計,按每100人裡有一個讀書人算,全國也不到100萬人會寫字。所謂的書法家,全國能有100人就算不小的數目了。而現在,國家級書法家協會的會員應該有2萬人左右,還有大量的省級書法家、地區級、縣級書法家,則就無法計數了。

二是古人寫字是一種謀生工具,而現代書法則是大眾娛樂方式。前面說過,古代人寫字是和平時期文官制度下眾多文化人用以謀生的工具,藝術性只是文化人之間交流的雅趣,沒有任何官方組織來推動它、發展它。而現代書法其實已經成為一種大眾娛樂方式,不管自己是願不願意承認,也不管自己是不是隨波逐流,都在以不同方式參與著這種遊戲和互動。包括我自己在內,儘管極力反對和批評醜怪書法,詬病各級書協組織的“方向性錯誤”,但真要有機會入選參展,還會毫不猶豫地放棄自己的堅守。倒是那些從不參與“美醜之爭”口水戰的書家,“任爾東西南北風”,始終保持著自己的定力,這才是真正難能可貴的精神!

我說這麼一大段話,主要是想為各級書協組織設身處地的開脫一下。現代練習書法的人太多、太多,而寫得真正好的也是太多、太多。唐楷就不須說了,單那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就被現代書家臨濫了,多少人臨習的不僅世人分不清真假,恐怕就連第一個臨習這件作品的禇遂良老先生再世,也自嘆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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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所以,現代書法展覽如果還以傳統審美標準來確定優劣,即使把那幾個評委累到吐血也不可能從千篇一律的數萬件作品中選出“最好”的作品來,倒是那為數不多的幾件歪歪扭扭的”劣質品“吸引了評委的眼球,脫穎而出了。這就像在一群美麗的白鶴之中,偶而看見幾只黑公雞顯得”雞立鶴群“,別具一格。

但是,可悲的是,一旦“醜怪”書法得到認可,立刻就會成為一種導向,而這種導向一旦成為一種定式,就會成為書法文化的災難,於是人們竟相追捧的不再是傳統和技法,而是奪人眼球的形式。後來,書法展覽幾乎成了拼接藝術展也就不是奇怪的事了。而這時,漢字和書法只是這些形式裡的一種元素,書法藝術也就基本跑偏了。

我現在在這裡說這些話已經完全沒有了批評醜怪書法和書協組織的意思,其實,在現行書法家認定體制下,如果不好好研究和制定規則,它還真沒有更好的方法。


寫字不同於書法,書法不等於書法藝術;書法有雅俗之分,書法藝術沒有美醜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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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寫字,就是拿筆在紙上書寫,是記錄事件、傳情達意的過程,書寫者和閱讀者更注重其筆畫的清晰規範,能夠認讀是第一要求,評判的標準是清楚與否、工整與否;書法,則是按照一定規則寫字的過程,對筆畫和線條質量有一定要求,評判的標準是規範與否、雅耶俗耶;而書法藝術則講究的是感染力和衝擊力,不同的觀賞者會有不同的藝術感受,沒法用具體的標準來評判優劣美醜。

打個比方,就像走步——

寫字就像人們日常的走路,或急或慢、或走大路、或走小徑,只要不摔跤,怎麼走都行;但老大媽跳廣場舞就需要有一定規則,需要跟著擴音器裡的鼓點來走,否則就會被隊伍落下,合不起拍來;而舞臺藝術中的演員就不是在走路或跳舞了,他們需要隨著故事情節來進行感情渲染,“舞”只是表現載體了。

在舞臺上,有的演員扮演的是正面人物,有的表演的是反派,不能因為你喜歡正面角色,就說人家演反面人物的演員不是藝術家。書法展覽也是這樣,“正書”是藝術,“醜書”也是藝術,喜歡前者的很多,追捧後者的也一樣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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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但是,藝術是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只有在藝術舞臺上才是得體的,它絕不可在現實生活”招搖過市“。這又像極了時裝表演,在那個燈光璀璨的T臺上,不管是男模特還是女模特,不管你是袒胸露乳,還是赤身露體,只要還有服裝的元素存在,那就是服裝藝術,但如果有人把那幾根”線“穿著在大街上悠盪,人們非把她送精神病院不可。

同樣的道理,書法和書法藝術也應該各行其道。書法藝術只適合在書法展覽這個平臺上展示;書法,才可以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包括廳堂書法、牌匾書法、題字書法等等。


我們現行的書法家認定機制存在弊端,對書法發展的導向不利

寫字,作為書法的基礎形式,因為其實用性已經越來越遠離現代人的生活;書法藝術,作為以書法為主要元素的藝術形式,不能離開“展覽館“這個舞臺而堂而皇之的進入現實世界。從這個意義上說,寫字和書法藝術都不是純粹的書法。再進一步拓展開來說,寫字匠和書法藝術工作者都不可能是純粹的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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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書法

一個合格的書法家必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一是有高超的書法技藝。這個“書法”也必須是傳統書法,也就是要求書法家有紮實的傳統書法功底,而不是所謂的”江湖書家“。這個“書法技藝”也不是隨便會一種書體就行,而是四體皆通,精於一種。否則,這個書法家的名稱也就含金量太低了點;

二是有淵博的書法理論。書法家不僅能夠寫字,更重要的是要在書法理論上有所造詣,要精通中華書法史,對歷史上各大書法門類和重要書法名家的書論經典精熟於心,在某個領域有重要研究成果並有相當數量的研究專著;三是有過硬的國學知識積累。一個書法家的書法作品是否具有相當的文化品味,或者說其書法作品是雅、是俗,關鍵看書法家的文化積累和知識層次。一個只會在形式上作秀、而沒有內涵的書家是弄不出真正格調高雅的書法作品的;四是被社會上廣泛認可。一位合格的書法家首先必須是得到社會上或者是書法界廣泛認可的人,而不是某個團體或某個局域內自封的稱號。

我國現代書法家認定機制最大的問題和弊端就在於通過書法展覽獲獎次數來決定,而在書法展覽上能否獲獎,除了作品符合展覽要求以外,很容易摻雜評審人員的個人情感因素,甚至出現門派請託,導致書法腐敗現象。這一點其實已經在一些展覽中出現問題。更為嚴重的問題則是因為展覽是一種”眼球藝術“,很容易因為過度關注”書法作品“的外在形式而忽視書法自身,導致捨本逐末,使書法的發展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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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居主人習作


【方圓居文化】結語:

綜上所述,有必要對現代書法家認定機制進行改革,這三個對策我思考了很長時間,我把它叫做”三個一“機制:

一個筆試:獲得書法家稱號,必須像國家公務員考試一樣,首先通過書法基礎知識考試,這個考試的知識範圍應該包括:書法史、書論、書法美學、書法技法、書法理論和國學文化。甚至還可以讓應考者作一篇書論文章,這樣更能考察出一個真正書法家的基本素質;

一個面試:這個面試不是進行現場答辯,而是擺出桌案現場創作,讓應試者在規定的時間、按照規定的書體即興創作一幅書法作品,現場進行評判,”是騾子是拉馬拉出來溜溜“便知。而這個測試的評委一定要事先建立評委專家庫,現場評委一定要隨機抽取,切不可只由那麼幾個人來回的作評委,那樣不腐敗才怪呢!甚至還可以採取讓應試考生互相打分並在綜合考評中佔一定比例,則更加透明合理;

一個展覽:這個展覽就是現在通行的書法展覽,但卻不是由它來完全決定書法家的認定了。開闢這個通道是為了鼓勵創新,促進書法藝術的發展,但卻一定不要讓其佔據主導地位,甚至可以將這個展覽評選結果作為加分項目,作為筆試和麵試的增值內容。

不要再批評“醜書”了,這些書法家走上“斜路”可能是被逼無奈

方圓居主人書法

我想,如果現代書法家的認定能夠通過這樣公開、公正而透明的方式進行,一定能夠大大提高”書法家“的認定門檻,提高書法家這個稱號的含金量,也一定能夠通過這樣一個平臺更加推動我國的書法文化向更高層次和水平發展、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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