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情人之間比分手更加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背叛,對嗎?

大旗28


這種觀點是不對的。情人之間就是戀人之間,很可能是準備婚姻的戀愛對象,也可能是婚姻以外的愛戀對象,這種關係是不受法律約束的。



當然無論何種形式的關係,情人的背叛都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尤其是你可能對情人付出的感情有多深,付出有多大,背叛給你帶來的傷害就有多大。

如果情人的感情深厚,因為外部原因,必須分手,其實也是讓人很痛苦的,這種痛苦不亞於情人背叛的痛苦。


情人背叛,是對方移情別戀了,對於理智的人來說也就痛苦一時,因為對方已經不愛你了,你還能痛苦的不能自己,沒完沒了的折磨自己那是不是有點太過執著,有點傻啊。這種背叛的痛苦和沒什麼矛盾就分手的痛苦根本不能相提並論。那種沒辦法維持關係的分手是真的傷心,背叛的痛苦裡也許更多的是恨吧!

所以情人之間的分手和背叛哪個更難讓人接受,也是不同情況不同看待,沒有孰重孰輕之分。


蓄流成河


情人之間既然不是夫妻,也不是戀人,分手和背叛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既然可以背叛他(她)的配偶和戀人,又為什麼不能背叛你呢?

本人未曾遭遇過情人背叛的事,自然了無法完全理解當事人的心情。但我經歷過的事情讓我認為對於情人之間分手遠比背叛痛苦!

以前我喜歡上了一個離異的女人,我明知道她有一個情人(或許可以稱之為男朋友,因為雙方均離異),可還是義無反顧的愛上了她。因為我知道我給不了她婚姻和家庭,又何必去苛求她只屬於我一個人呢?

但愛情都是自私的,自從我們好上後我就不停的摧促她與前任分手。可那個男人因為她離了婚,一心一意想娶她進門,讓她始終下不定分手的決心。

有天晚上那個男的來找她,她們出去開房。我一想到這事就翻來覆去睡不著,明知道她倆在一起,還是故意給她發了催促她分手的短信。自然對方也看到了,就問她我是誰?又問她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雖然她沒有承認,但是默認了這一切,對方當時哭了,但並沒有向她提出分手!

這說明他內心雖然很痛苦,可仍然不願意分手!因為她還不是他的正式妻子,如果不分手他還有機會,若分手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好郝問情


因為背叛意味著不信任不尊重,這是很傷自尊的一件事,所以就會特別在乎,比直白分手更傷人。反過來說,不信任反而也會導致背叛,兩者相互相成。

我有這樣一位年輕的朋友,婚後因為要打拼事業,在外應酬多些,難免怠慢了妻子一些,因此妻子經常疑神疑鬼,說他變了心了。一次打電話去他辦公室,恰好是一位女同事接的,於是,他一回到家,妻子就興師問罪,大動肝火,甚至直指他和這位女同事有染。搞的這位小夥異常苦惱,覺得自己一心為家,累死累活的,還得不到妻子的信任和理解,難免會有消極的情緒,對妻子更是不太熱絡了,最後還真是在外有了一個紅粉佳人,知冷知熱的很是貼己。

我們看,恰恰就是這種不信任的態度導致了這樣背叛的結果,當然,對方的賭氣委屈也讓其失了分寸,所以,當出現這樣的問題時,我們彼此都應好好審視一下自己的做法了,要知道,不信任對方,疑心太重,遲早是要出問題的,反過來說,因為一個人的感情世界是不允許別人佔有的,所以,背叛也更傷人。


書口木子




情人之間,比分手更加讓人無法接受的是背叛?

這裡的情人,不知道是指處於正常戀愛婚姻關係的情人還是指婚姻外的情人?

我想說,只要投入了自己的真心真愛,傾注了自己感情的人,都無法接受背叛,因為感情是自私的,排他的,而背叛恰恰就觸犯了這個愛情的法則。

忠誠,是信任的前提,是情人之間必須遵守的最基本法則,而一旦產生了信任危機,你們的感情也會受到最大的傷害,無法為繼。

背叛其實就是對感情的一種欺騙,而感情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欺騙,它比分手更令人無法接受。因為你的欺騙是對我的不尊重,對我們之間感情的不尊重。欺騙是你把我置於何地,把我們感情置於何地的難堪和憤懣

我們常常會說,感情上,你可以不愛我,但你絕不要欺騙我。如果哪天你不愛我了,你第一時間告訴我,我絕不會纏著你。如果你喜歡上別人了,也請你第一時間告訴我,我成全你,但絕不要全世界都知道了,就我一個人不知道。

感情中的兩個人,如果不愛了,分手,正常,可以接受。

但如果你欺騙了我?背叛了我? 那是對我尊嚴的最大挑釁和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背叛是對感情最大的傷害,愛得有多深,傷害就有多深……甚至有人,從此,再也不信任任何感情,一生都無法逃離,釋懷……

所以,一定不要去傷害一個真心愛我們的人,特別是正常戀愛婚姻關係的那個人,那個願意和我們一起走進婚姻的人,那個願意和我們攜手一生的人。



婚姻不是兒戲,如果你們的感情真的破裂,無法為繼了,那也請你離婚之後再好好去找屬於你的愛情,屬於你的幸福。

如果你還珍惜你們之間的感情,不想失去,就更不要去背叛你們的感情,永遠不要心懷僥倖,以為真的可以瞞天過海,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沒有不透風的牆,早晚會知道,而這時的傷害更加不能讓人接受。

你可以不愛我,甚至可以離開我,但你絕沒有權利傷害我,更沒有權利欺騙和背叛我。

至於婚外的情人,就不多說了,因為在婚外找情人這件事本身就是對婚姻關係以及婚姻內的他(她)最大的欺騙和背叛,一切都是自己的咎由自取。

我經常會說,記住:所有遊離在婚姻之外的感情,都是風行水上的誓言,終將流走,飄遠。

所以惜取眼前人,珍惜那個願意和你共度一生的愛人吧!

感情是彼此珍惜,彼此付出,而忠誠是它的基底色,且行且珍惜。

我是情感領域創作者蘇笑笑,關注我,願我可以幫到你!


粲然笑笑


背叛很痛苦嗎?也許是,但比背叛更痛苦的事情還有很多,當你知道了一些人渣的所謂,你可能會顛覆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你會覺得你原來生活的世界是多麼純淨,因為以前的那些汙濁和不堪,你都沒有遇到過。

1、禽獸。

臺灣一陳姓男子,從7年前開始,就性侵當時只有8歲和9歲的兩個女兒,並逼著她們喊自己老公。稍有不從即拳打腳踢,完全將親生女兒當作洩慾工具。

河北李某,離異,與前妻生有一女,從女兒9歲開始,就對其進行性侵。女孩長大後,有非常嚴重的自閉傾向。不相信任何人。

2、家暴。

他從不背叛你,但是他卻打你,你只是他發洩自己情緒的工具。他不開心的時候會打你洩憤,稍不如意就是拳打腳踢。喝醉了打你,清醒的時候還是打你,你敢提離婚,那不僅僅是打你,還拿你全家人的生命進行威脅。你如跳進了一個魔窟,逃都逃不掉。

3、語言暴力。

他不打你,但是他會罵你,而且從來不用髒字。他會把你說地一無是處,讓你失去所有的信心。他是一個專業的黑人、扁人的專家。你會覺得自己是一塊垃圾,丟在大街上都沒人要,你根本就無法離開他,離開他你將無法生存。他摧毀了你所有的信心和勇氣,這樣的人相當可怕。

4、冷暴力。

他不打你,也不罵你,就是不理你。你回到家,不但沒有任何溫馨,反而就像掉進了一個冰窟窿。在他的眼睛裡,你就是一個陌生人,甚至連陌生人都不如,你只是一塊石頭,放在眼前礙眼,搬開還有點重。

以至於到最後,他都懶地看你一眼。

當然,還有其他的,遇到這樣的人,你會發現,原來出軌只是小兒科!根本沒有那麼嚴重,遇到出軌的,直接離婚就是,但是遇到這樣的,你會發現,即使離婚,你也受到了永遠都無法彌補的傷害!


情感老饕


我覺得不對。

如果把情人定義為男女朋友談戀愛的話,那雙方還沒有到要對方負終身責任的時候。

因為彼此都在談戀愛,在試錯,找感覺。是允許有其他選擇的。


只是單方面的認為自己付出的多,我把你當成我的另一半,你應該要對我保持專一。

只是大家普遍理解的如果是合不來,對方是不是應該在結束一段感情之後再去尋找另一段感情而不是腳踏兩隻船?

男女的生理結構不一樣,情感也不一樣。

男人是用下半身考慮事情,很容易付出感情,出軌背叛的成本也很低,所以看我們身邊有的男人出軌對象是一個不如一個。

女的則不一樣,女人會進行比較,她出軌的對象某些方面絕對比現任要好。所以回頭的幾率就很低。

回到正題,男女朋友之間,如果我們已經沒有愛情,或許對方有更好的選擇。咱們就不拐彎的,講出來,不要讓我是最後一個知道實情的人。

如題所說,情人之間比分手更不能接受的是背叛,其實是接受不了自己被當成傻子的事實。

所以,我覺得,男女之間背叛這個詞不成立。但我建議,男女如果沒感情就不要再隱瞞,不要給對方造成過多的傷害。

我是侯哥,每天分享不拐彎的情感故事!

歡迎留下你的觀點我們一起討論!


另闢求學


背叛是分手原因的一種,而且特別嚴重,背叛會讓人更加的沮喪,更加憤怒。


分手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因為家庭、性格不合、距離等等的原因,一般原因的分手會心中留下遺憾,不甘和想念,兩個人曾經在一起,點點滴滴會讓人思念,記得曾經一起吃飯,一起逛街,送對方禮物,牽對方的手,結局不好,但是心中還是有愛。

而且分手以後,會在心裡默默祝福對方,希望對方過得好,希望對方能夠得到幸福,自己也再會去尋找另一半,屬於自己的幸福,總體來說,帶給人的影響沒有那麼大,每個人心裡還是保留著美好的記憶以及再一次的幸福嚮往。



而背叛就不一樣,經歷過背叛以後,所有曾經的美好都不復存在,心中記得背叛這件事情,即使某個時刻想回憶兩個人曾經的美好,但是回憶最終都會走向背叛這件事上,留下的陰影和打擊會持續很久。

背叛讓人憤怒,讓人想忘記這一切,而且很後悔兩個人曾經認識,曾經相戀,是人生抹不去的陰影,有時候甚至讓人不敢再愛了。

因為一般原因的分手,還是能人感受到相戀的快樂與思念,如果是背叛,留下就是陰影與後悔。


不散於江湖


有人說,情人之間比分手更加讓人難於接受的是背叛,對嗎?

對!但不完全對!為何?大家應該知道在評判一件事情的對與錯,我們必須先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不能光靠個人主觀意設,僅憑臆想就武斷的下結論,這是不合理也是不科學的!

首先我們要去分析二個人到底是什麼關係?只有先弄清楚了確切的關係,才能實事求是地去評判對與錯。

何為“情人”?是正常的戀人還是夫妻?

如果是正常的戀人、情侶或者是夫妻,那麼,於情於理任何一方的背叛,都是令人難於接受的,此時,這句話是對的!觀點是站得住腳的!

因為無論是戀人還是夫妻,如彼此真的沒感情了,好聚好散,分手各自安好,很正常。然而,對於那種一邊與你“卿卿我我”,一邊早已身心出軌,陰奉陽為!對於這種的背叛行為,當然令人作嘔,難於接受了。.

反之,如果這種“情人”關係是在戀人和夫妻之外的第三者關係,那麼這句話就站不住腳,我不認同。

因這種“情人”關係本身就是一種背叛,是對家庭及對他(她)的背叛,本身就是違背倫理道德的不正常關係,雙方都是背叛在前,有何理由去指責對方現在的背叛,先前的背叛與現在的背叛有何區別?根本就沒啥區別。

這不是“烏鴉笑炭黑”半斤八兩,有了先前的背叛,也就有第二第三次的背叛,雙方本就沒有遵守倫理道德,沒有契約精神,又哪來背叛一說!也就不存在難於接受這回事!

說白了,婚姻本就是一種“契約”,需各自去遵守,是受《婚姻法》保護的!然而,這種“情人”關係本質上就是沒有關係的關係,是各取所需相互利用而已,本就是不受道德法律約束,也就不存在誰背叛誰?所謂的“契約”也就不存在了,只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罷了!

綜上所述,所謂的情人之間比分手更加難於接受的是背叛,這句話對錯各半,主要起決於這個“情人”到底是何種關係!是這種關係決定了對與錯,不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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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有餘yfm


不害怕分手,但特別厭惡背叛!

感情,合則聚,不合則散。

談戀愛其實是一個挑選的過程,你挑我時,我也要挑你。覺得不合適,分手很正常!雖說分手會令人難受,但清楚明白的分手是對另一方的尊重。

哪怕對方是遇到更喜歡的人,只要說清楚,分了就分了。總比不愛了還拖著,並且瞞著自己腳踏兩條船強。

特別討厭那些明明已經和第三者難捨難離了,還要在自己面前海誓山盟。這不單沾汙了原有的感情,還汙衊了自己的智商。簡直是瞎了狗眼了!


熟了的螃蟹


我認同這個說法。任何一種關係,朋友、情人、夫妻,所有關係之間,可以破裂,可以分手,光明正大的大家都能接受,哪怕一時拐不過彎來也沒關係,慢慢的就能接受。背叛不行,背叛是陰損卑劣的行為,一旦暴露,傷害指數最高,對遭到背叛的人打擊很大,會直接擊碎一個人的安全感。

所以,如果不愛了,關係難以進行下去了,要勇敢說分手,千萬不能當面談情說愛,背後和別人卿卿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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