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機構將可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2月21日,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首批試點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央行表示,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可滿足其風險管理需求,豐富投資產品類型,提升債券資產管理水平。同時,也有助於豐富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發揮跨部委協調機制作用,加強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進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健康發展。

據瞭解,中金所於2013年9月6日上市5年期國債期貨,2015年3月20日上市10年期國債期貨,2018年8月17日上市2年期國債期貨,基本形成了覆蓋短中長端的國債期貨產品體系。

中金所今日表示,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相對獨立,在風險屬性、運行方式和投資者群體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從國際經驗上看,商業銀行和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沒有對股市走勢和波動情況產生明顯影響。同時,國債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資金使用效率高、資金佔用較少。商業銀行和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提升債券市場流動性和資金運用效率,不會擠佔股票市場資金,對股票市場沒有直接影響。而當市場出現極端行情時,國債期貨可以為機構提供有效的利率風險對沖工具,有助於保障市場的穩定。

交通銀行金融市場業務中心總裁喬宏軍表示,通過參與國債期貨市場,商業銀行在自身積累衍生產品業務經驗、打好走向國際金融市場基礎的同時,還可以進一步完善對接境外客戶群的服務體系,為境外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資產風險管理工具,以更全面的客戶服務能力迎接境內外競爭對手的挑戰,為實體經濟保駕護航,也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必然選擇。

中國銀行總行全球市場部總經理王衛東表示,商業銀行作為中國國債現貨市場最主要的參與者,以及中國國債最主要的持有者(持有超過60%的國債)。商業銀行進入國債期貨市場意義深遠,既是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重要環節,也將為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創造更好的環境。

银行保险机构将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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