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土右旗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管理,要求全旗各零售藥店建立防控檢查制度,購買各類藥物顧客需實名登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2月12日,史潤桃副局長帶領藥化股工作人員對疫情防控期間藥店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進行“回頭看”。
當日,檢查組對薩拉齊鎮大南街、大東街、大西街、大北街的18家藥店進行了檢查。有部分藥店存在以下問題:消費者進店購藥登記信息記錄不完整,未登記身份證號信息,體溫未登記具體溫度的,門口不張貼“不帶口罩,禁止入內”標識內容的,部分藥店沒有額溫槍還是用體溫計測量。對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要求藥店改正,嚴格執行購買藥品實名登記制度,要求消費者購買藥品時必須提前出示身份證,對拒不提供信息的不予售賣。
對此,檢查組對零售藥店提出要求,一要在藥店門口顯眼位置設警示標語,提示進店購買藥品的顧客佩戴口罩,安排專人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查。對不佩戴口罩、拒絕測量體溫的顧客,拒絕其進入藥店。二要對進店購買退燒、止咳類藥物(具體品種隨疫情防控需要可增加)的顧客,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登記購買人員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所購藥品名稱、數量,以及是否有與疫區人員接觸史、外出史等信息。三要對體溫異常的,督促、勸導其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所在社區防控部門。四要加強人員防護和藥品管理,對按規定需要觀察隔離的人員,禁止上崗。每天營業前,必須測量員工體溫,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上崗。營業時間員工必須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五要做好藥店內部消殺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六要藥店務必確保所購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用品等從合法渠道購進。七要積極組織貨源,穩定醫藥價格,不作虛假宣傳,不囤積居奇,切實擔負起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保障全旗人民防疫所需藥械的市場供應。閱讀更多 土右市場監管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