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斷兩根肋骨,到派出所登了筆錄,現在想撤案行嗎?

黃花李


撤案不行,派出所會組織雙方調解,但如果走司法鑑定了,雙方和解了也會走法律程序


師傅好糾結


個人意見: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撤案。

具體理由:

第一,公訴案件案件不可逆。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的起訴形式劃分,我國的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指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自訴案件是指對於法律規定的案件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權益遭到非法侵害後,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公訴案件是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不是當事人能夠左右的,一經立案,必須要處理。當然,如果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撤案。但是,你這案件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可撤案。

第二,你這案件是公訴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以上傷害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人體損傷程序鑑定標準》5.6.4b)的規定,肋骨骨折2處以上,構成輕傷二級。

所以,你被人打成輕傷,對方依法構成故意傷害罪。這是公訴案件。

第三,你這案件不能夠撤案。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刑事案件立案有兩個標準:一是要有犯罪事實;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公安機關初步認定你的損傷可能達到輕傷以上的後果。輕傷以上的後果已經達到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既有犯罪事實,也需追究刑事責任。加之公安機關已經給你做了詢問筆錄,掌握案情,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處理。否則屬於應當立立案而不立案。公安機關應當在偵查後,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你這案件屬於公訴案件,不可逆,不能撤案。


刑事言者


打斷兩根肋骨如果做傷情鑑定,應該是可以做出輕傷害的,做出輕傷以上的鑑定就構成刑事案件,但是如果只是做了筆錄應該可以撤案,現在你需要給派出所做出一個書面說明,放棄做傷害鑑定並已經諒解了對方。這時候就算派出所依法追究處理,也只能走治安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為對方的行為已經取得你的諒解,並且主動要撤案派出所也應該酌情考慮。


呼和浩特吧


這個人被打斷二根肋骨,那就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你可以到檢察院控訴他,他侵犯人身權利。不能用治安案件處罰他了。


晚風199579471


這樣的案件,法律規定,輕傷以下屬於自訴案件,通俗的講叫不告不理。但作為治安案件,前期拘留是必須的。


秋色正傑


一般不會撤銷案件,你對嫌疑人諒解,只是從輕、減輕的條件,追究刑事責任是國家追究的。


周口李光輝律師


可以讓派出所調解處理,對方賠償你的損失後,你可以撤案。


鄭州閆律師


對方賠你多少錢?


暗夜歸來兮


可以,到派出所只是記錄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還沒到訴訟上法院階段,即使上了法庭你若願意原諒對方也可以庭外合解的!


慶魚年7138


建議你去自首[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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