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幹活,老闆一直不給工資,拖了一年多,又碰到肺炎,怎麼辦?

新新奇a


拖欠工資是老闆的不對,可以去勞動局告他,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現在是受法律保護的。

疫情和老闆拖欠工資沒有關係,只能說疫情之下,可以先和老闆溝通,如果達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可以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請叫我拾柒


說多了都是淚呀!因為也曾經經歷過,那時也是在工地上,一個工期為半年左右的項目,過程中甲方今天改點、明天改點,後又給增加了一點合同外的,就這樣足足幹了兩年,才進入收尾階段,項目收入資金根本不夠用支出。

我是項目中期到項目部的,到的那個月,發了1500元部分工資,然後……一分錢都不發了,好在住工地板房、吃工地食堂,自己也不抽菸、不喝酒,衣服有工作服,話費每月單位有發充值卡,所以基本開銷為0。就這樣一直堅持到春節,在總公司的資金扶持下,才在春節期間一次結清了工資(由總部出資,是因為由於不發工資,項目人員都走得只剩下4人了,有些部門人都走光了)。

現在的單位,工資也只發到了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和2020年的工資,一分錢都沒發,建築行業的裝修公司,沒有產值就沒有進度回款,沒有回款就沒有資金支付工資和材料商的錢。

你這個已經拖了一年多了,不曉得你是否還有在那個老闆手下繼續工作呢。這已經是惡意拖欠了,協商不成的話,試試找相關部門投訴吧。

曾經我所在的公司,由於下面的分包單位收到款後,資金挪用到其他地方了,導致工人工資沒有支付完,工人投訴到政府部門,最後還是由公司直接把工人的工資結清了,公司墊付的資金,最後從分包單位的結算資金中扣出來。所以這個方法可以試試。


上班下班


老闆拖欠你的工資是他的不對,但是現在非常時期又趕上疫情蔓延,這個時候不論是個人,企業還是國家都面臨著同樣嚴峻的問題,那就是生命重於一切,安全重於一切!!!

1.跟老闆協商溝通,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老闆有老闆的難處,我們也都能理解,就是我們工地幹活的也有我們幹活的不容易,都要相互體諒,但是我都幹活的也要養家餬口,也要保障必要的生活開支,這些從哪裡來,也都指望著這點錢生活,老闆說暫時沒錢,我體諒了,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欠工資,甚至是一年多,家裡生活都陷入了窘境,就是老闆也要體諒我們的難處,如果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解決不了,那就是斷了我們的活路,換做誰都會很生氣的!跟老闆好好聊聊,如果可以先支付一部分工資以補貼家用,剩下的再說好什麼時候給,還可以商量,最起碼態度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老闆以各種理由再次拒絕,就帶著相關材料去有關部門去告他!

2.非常時期,我們更需要彼此理解包容,淡定!現在全國疫情還在蔓延,很多企業,公司,工程工地都開不了工,不只是老闆們,就是國家也同樣都面臨著一場嚴峻的考驗!現在出不了門就待在家裡,保護好個人及家人衛生生命安全,平安沒事就是當前最幸福的事!這個時候老闆也沒開工,我們也沒上班,工作不在人情在,就是朋友在這個危難時刻都會相扶一把,更何況是跟著老闆做了一年多的活的自己,相信老闆會體諒和理解的!只要能度過這個危機,我們就都會好好的!

3.如果這個時候我們還是抱怨,發脾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傷害了彼此的感情,也會給家裡帶來不和諧的氣氛!這個時候家人更需要我們的陪伴!也更需要我們相互鼓勵,大家一起打贏這場肺炎疫情戰!不到萬不得已,還是要以和為貴!


彬哥的快樂生活


疫情當前,抗疫是首要工作。所以討薪也只能等疫情過了再說,都已經拖了一年多了,也不在乎這一時。不過呆在家裡也別閒著,準備好各種證據材料。疫情很快就會過去,討薪須應法進行。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依法討薪,你有三種選擇:一是找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二是依法申請仲裁;三是依法提起訴訟。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各種證據材料齊全,你可以選擇依法提起訴訟,並且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現在在工地上幹活的農民工大部分人都沒有法律意識,很少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招工的和幹活的都完全靠個人的信譽。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你可以去找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勞人局”。各地的市縣勞動部門都設有專門的為農民工討薪的科室,找到他們說明情況,一般都會得到滿意的處理結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一)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二)……(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對勞動者是傾斜保護,同時賦予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追討勞動者工資、加班費和經濟補償等等的權力。現實中,各地的勞動行政部門也確實幫助不少農民工討回了他們應得的工資。


在這裡,提醒在外打工特別是在工地上幹活的農民工,做工一定簽訂勞動合同,做什麼工,一天工作幾個小時,勞動報酬,勞動責任等等都要寫清楚,以免發生勞動糾紛沒有證據。千萬別相信口頭承諾,免得給人家白乾了活,還落得別人當笑話說。


天然蔬食


諮詢了一下相關做法律的律師朋友,如下是他的解答,希望能給需要的人帶來幫助。

1.首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果之後就可以採取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2.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也就是當地勞動局或者人社局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是去人社局

4.提起訴訟,這是屬於民事訴訟,也就是通過法院來解決問題。

以上四種方法都是合法合理的,現在政府對於拖欠工資行為管得很嚴,在今年5月馬上要新出臺的政策,更是對勞動者的一大保障,希望建議能夠幫助到你,不管遇到什麼情況,第一時間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是最有效的方法。


黑科技菌小吳呀


首先呢,本人在工地幹過一年多,我覺得看你跟的老闆是誰,如果不是老闆的問題,而是甲方的問題,可以聯繫所有人一起去要工資,不給直接去勞動局。如果是自己跟的包工頭不給工資,那就去找項目公司放映,他們會有人安排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勞動局,現在國家規定,建築工程這一塊拖欠工資三個月且數目在七千以上,直接判刑的。請學會用法律武器維權!


東坡十二


就提問來看,不應把拖欠工資與肺炎聯繫起來,因為,工資已經拖了一年多,肺炎暴發至今僅2個月不到,本人認為沒有太相關的因果關係,其實,這個問題分2個層面來分析:

1、工程款甲方沒有付款到位,問題就在甲方。按個人的工作經歷,甲方單位越大、越正規,付款的流程就越長,一個項目從立項到完成審批,要近20多人簽字確認,一般單位制度規定,簽好合同方可開工,可有的本身就是關門項目,為了進度,基層有時會在尚未完成合同前已開始人力投入,工程完工,工程量的簽證、決策、審計、核減、付款,又有30多人簽字,有時工程完工後,甲方辦事效率很高,乙方也要幾個月後收到工程款。這類問題可以建立第三方付款機構,確保工程款逐步付到乙方,老闆也可發工資。

2、老闆收到工程款,另有他用或者就是想拖幾個月工資,在目前,工作相對難找的情況下,工人總是弱者,可是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也不要留戀這樣的老闆!


魏軒總


首先要冷靜理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農民工的工錢被拖欠問題,近些年來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視,各地都加大了督查力度,多措並舉,因此要保持冷靜的心態,理智處事。

其次要學會用法律維權。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或申請提供法律援助。總之要藉助政府、法律的幫助,獲得應得的報酬。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已要求各地,重視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把企業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錢,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重點,依法嚴厲查處剋扣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責令用人單位補清所拖欠的工資,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民工完全可以參照《勞動法》中有關條款,運用法律武器向工資拖欠方“討一個說法”。作為農民工工錢拖欠方,要承擔那些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還規定,對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等問題的,勞動行政部門要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刑法》對惡意欠薪行為作了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花紋武


你說的這檔子事,也著實叫人頭痛。咱辛辛苦苦幹了一年,為什麼年底老闆沒給清賬?是有別的原因吧。如果是老闆故意託欠工資,有錢不給,就去告他,國家有專門保護勞動者維權的部門,一告一個準。說是這麼說,可很多人還做不到,如果裡面摻和一些親情,一些別的原因或老闆一時確有困難,只要不是賴賬之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現在是疫情非常時期,在家好好想想,疫情過後換一下別的活幹,不要再一棵樹上吊死,農村是一個廣闊的天地。





無言之聲


拖了一年多沒給,現在又是這個特殊時期估計要回來更難了。另外不給工資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原因在於老闆,為何這麼長時間沒有走法律途徑?現在國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很重視,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如果因不在你,完全不用擔心,等這個疫情稍微再緩緩,跟老闆好好溝通下,如果實在不行,就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你合法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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