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對企業外地員工返築返崗中交通費用給予補助

貴陽:對企業外地員工返築返崗中交通費用給予補助

為切實緩解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鼓勵企業有序加快復工復產,推動貴陽市域外企業員工儘快返築返崗,貴陽市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對企業外地員工返築返崗產生的交通費用給予補助,具體事宜如下:

一、適用人員範圍

貴陽市域外返築返崗和新應聘上崗的市內建築工地、工業企業、互聯網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員工。

二、企業包車

(一)自貴陽市發佈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通告之日起(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期間,企業通過自行包車或企業間拼車方式組織貴陽市域外員工返築返崗的,由市級財政根據企業提供的有效憑證給予包車資金全額補助。

(二)企業自行包車或企業間拼車存在困難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區(市、縣、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安排車輛。由所在地安排車輛的,企業負責組織員工乘車,車輛運行費用由市級財政承擔,不再向企業發放補助資金。

三、自行返崗員工補助

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期間,乘鐵路列車、公路客車由貴陽市域外自行返築返崗的企業員工,憑車票由市級財政提供一次性返崗路費補助(其中:公路客車依據車票票面價格給予全額補助;普速列車,按照當次列車硬座車票價格給予全額補助;高鐵動車組列車,按照當次列車二等座車票價格給予全額補助)。

四、兌現方式

(一)企業包車補助及自行返崗員工補助,由各企業收集彙總相關有效憑據後,於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間統一向所在地的區(市、縣、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二)各區(市、縣、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報財政部門審定後,於3月15日至3月30日期間由各區(市、縣、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兌付有關補助資金,相關資金由各區(市、縣、開發區)財政部門先行墊付。

(三)各區(市、縣、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於4月5日前將彙總的本地補助資金兌付情況表報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並報市財政局審定後,市財政局於4月15日前,將相關補助資金下達至各區(市、縣、開發區)財政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應當按照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規範相關撥付程序和憑據備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業應據實開展申報工作,在申報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憑證等行為的企業及其經營者,將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聯合懲戒名單,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企業及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二)各區(市、縣、開發區)要據實兌付和上報相關情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將在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各區(市、縣、開發區)兌付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將全額扣回補助資金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本通知相關事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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