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想去領養一個孩子作為精神寄託,你們怎麼看?

六口緣高端相親會


既然是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另一伴,想去領養一個小孩是可以的。但是領養一個小孩作為精神寄託就請想好了再作決定。1、如果小孩成年後知道不是親生的母女關係想去找親生父母或者說想回到父母身邊,你是否認可?2、如果小孩在成長過程中不如你意,你能承受嗎?3、你的經濟基礎穩定嗎?小孩的教育成長除了精神上的付出外還需要經濟支撐(特別是高中和大學)等許多問題。想好再作決定,否則,對小孩和大人都是傷害。


奇點228734266


我有個親戚,他們沒有孩子,兩個人覺得太孤單了,於是決定去領養一個孩子,這樣子自己老的時候也能有個依靠。他們去孤兒院領養了一個幾個月大的孩子,那孩子的原生家庭因為孩子太多了養不起所以覺得把這個送出去。因為我親戚他們兩個沒有孩子,所以對於這個領養的女兒特別疼愛,基本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的那種,從小基本要什麼就買什麼那種,簡直把她寵成了一個小公主,天天打扮得美美的。不過那時候我親戚有點老了,平時就做一點零工維持生活,但是已經是儘自己最大的能力來養這個女兒了,反正兩個人節衣縮食的把最好的都給了女兒了。

你們一定會想,兩位老人這麼辛苦養大這個女兒,她以後肯定會好好孝順兩位老人的吧。告訴你,並不是這樣子,在她十六歲的時候,毅然決然地回去認親生父母了,其實認親生父母並沒有錯,可是她回去那邊以後就不回來了。寧願感恩一個只有生養而沒有養育自己的父母,也不要兩個撫養了自己十幾年的養父母,多麼地令人心寒啊。後面再過兩年的時候,她遠嫁了,嫁去了一個很窮的地方,一年基本都回不來一兩次,就算回來了也沒有什麼表示。我親戚的整個晚年都沒有等來女兒的孝順,有時候真的很心疼我親戚,就算是養條狗都會有感情,更何況是養了十幾年的女兒。

所以就算你是一個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也不建議你去領養一個小孩作為精神寄託,也許再努力一下,你就能找到那個合適的人,緣分或早或晚,但終究不會缺席。孩子,還是自己生的才會比較有感情,生活中,有些人就是註定晚婚的,請再耐心地等待一下,我相信你會找到屬於你的幸福吧,


回憶已情靡


我說一個我的親身經歷吧。我們那個年代只允許生一個孩子,在我的孩子兩歲多的時候,我們見一個農村女孩家裡困難,也就把這個小女孩帶到身邊(我們也經常帶她去看她的親生父母 ),一直到大學畢業。這個女孩現在已經成家,做外貿生意,據說很成功 資產已經過十億。不過自從她成功後,再也不和我們聯繫。聽說她對待自己的親身父母也基本不盡贍養義務。好在我們經濟條件很好,帶養她時也沒有想要她回報,所以心裡沒有什麼太多想法。個人的經歷,還是建議領養孩子時,要看看孩子的家庭基因遺傳。一個不懂感恩家庭出生的孩子,是不會有感恩之心的。


我家小狗叫小英


決定獨身的話,建議去領養,但是是真的決定獨身。我們單位現在有這樣的人,50多了獨身,年輕時也有人勸她覺得自己瀟灑過一輩子,年齡大了需要人陪,養了條狗當祖宗,養了5年狗病死了,她沒崩潰,然後家裡人看不行,又買了一條讓她養,但是以後狗始終沒有人的生命長所以建議有條件真的決定獨身的可以領養一個子女。


拾叄6


我從小是孤兒,母親一生下來了就死了,從小見了美女就眼紅,但嘴上不說,從小到大看了發現有很多女性有生世問題,不能找對象,找到了不是家暴,就是離婚,,或死男人。這不是用科學解釋得了的。用佛教界叫生世病。滿嘴說不清,發現越來越多。領養一個也可以。


華佗159724782


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想要領養一個孩子作為精神寄託,可行嗎?

首先這個事情是可行的,幾乎每個城市都有孤兒院的,而且年幼的孩子內心也是渴望被領養的。只是,這種所謂的精神寄託真的是你想要的?你有沒有弄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

首先你提問的前提條件是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才會想要去領養孩子,給自己的生活多點生氣,加點歡樂。這個想法本無可厚非,但是對於你來說這裡還是有著更好的選擇去做啊。

第一,你真的找不到男朋友了嗎?現在的社會只要你想,女人是不可能單身的。男女比例差別這麼大,你怎麼可能找不到自己心儀的對象呢?或許只是緣分沒到呢?

第二,你對於領養孩子,讓他體驗幸福,把他養大成人真的做好了心理準備了嗎?養育孩子和養一隻寵物可是不一樣的,孩子需要你全身心的照顧,從幼兒到他上學工作結婚,多麼漫長的一個過程啊,你確信你準備好了嗎?

第三,你得到你家人朋友的支持了嗎?你自己選擇戛然一身很容易,但你有沒有想過生養你的父母,看不到你和愛你的人結婚,看不到你走進婚禮殿堂,他們該有多難過啊。

所以我建議還是把上面問題考慮清楚,不要倉促決定,要對自己,對家人,對你可能領養的孩子負責!





缺一隻小可愛


1

我明確地告訴你,這樣辦不行。

2

領養的怎麼也不如自己親生的。

3

現在城市裡出現的單身婚姻和臨時婚姻很多,有越來越膨脹的趨勢,越來越多,隊伍不斷壯大。

4

說起這件事情很多還會反感,多數會說這不是不良女子行為嗎!其實,並不這樣,這是這個社會必然產生的一種婚姻形式,我們應該深入瞭解和研究。

5

這種婚姻形式中,多數都不要孩子,但是,也有少數人是要孩子的。

6

總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自己的問題,自己最清楚。(僅供參考)



英莫問667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談一下個人看法。

首先要說的是:領養一個孩子,其本質就是收養問題。既然是收養問題,自然就必須按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執行,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無須多說。以後,如果現在正在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獲得通過,以上三部法律被明令廢止,自然就必須按《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執行。

其次,收養是一個涉及到到多方切身利益的法律問題。通俗地說,一個收養關係的成立,至少涉及三方關係:第一,要有一個符合收養人要求的被收養人,即被收養的孩子,這是先決條件。沒有合適的被收養人,嘴上空談收養,毫無實際意義。例如,涉及年齡10歲以上的孩子的收養,就必須徵得孩子的同意,否則,就不能收養。

第二,送養人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收養法規定的合法送養人有父母、福利機構、監護人三類。僅就父母而言,必須符合“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的這一法定條件。例如,父母身體健康,貪圖享樂,好吃懶做,肯定不屬於合法的送養人。換個說法,有些送養行為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自然通不過實質審查。第三,收養人也要符合法定的條件。這個方面,留待下面討論。第四,民政部門的實質性審查。以上三個方面,還僅僅只是停留在民間協商的層面,並未經過收養登記機關——縣級民政部門——的實質性審查。只有以上三方都符合法律的規定,並通過了民政部門的審查,同意辦理收養登記手續,並依法發給了收養登記證,一個正規的收養登記才算完成。收養登記之日,就是舊的權利義務消除之日,也是新的權利義務成立之日。因此,在收養問題,民政部門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完全可以說一錘定音。

有些同志說,通過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的手續,十分麻煩,我可以通過民間的方式收養,不去辦理收養登記手續。確實,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不少。但必須指出的是:這樣做,有可能留下重大隱患。例如,一旦送養人反悔,要求收回孩子的撫養權,沒有辦理收養登記的民間收養,即所謂的

事實收養,不受法律保護,即:凡是從1999年4月1日之後的民間收養,法律一概不予承認。一旦鬧上法院,收養人將百分之百敗訴,最終結果是收養人多年的心血白費,多年培養的與孩子的感情幾乎一筆勾銷,所有的心血和付出將毫無意義,必然遭受致命性的打擊。現實生活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民間的私下收養,要儘可能避免。換句話說:凡是收養問題,請一定走正規渠道,去民政部門辦收養登記手續

再次,法律對收養人有什麼具體要求呢?按照《收養法》,對收養人的要求主要有: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即經濟方面和個人素質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也即不能因收養人有病或身體上有問題,對孩子造成傷害;年滿三十週歲。同時,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孩子

,但在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福利院扶養的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卻不受無子女,也不受只收養一個孩子的限制,即:可以突破這兩個限制條件。當收養人為單身男性,在收養女性的時候,年齡差距必須在四十週歲以上。當收養人為一對夫婦時,必須共同收養。收養行為必須是收養、送養雙方的自願行為,不得強迫另一方;被收養人是超過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時,必須徵得其同意。以上這些,只是對收養人的基本要求,收養人必須符合這些條件。無論哪一方面不符合法定條件,你註定會與收養失之交臂。

很明顯,無論是單身男性,還是單身女性,從法律的角度看,並不禁止收養孩子。但在實際生活中,這兩類人要收養孩子,難度是非常大的。為什麼呢?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想去領養一個孩子作為精神寄託,你們怎麼看

?雖然法律上並不禁止單身男性或單身女性收養孩子,但實際上這兩類人一般收養不到孩子。原因有以下幾點

1、單親家庭收養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則。《收養法》第二條開宗明義,把收養要“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作為收養法的原則加以規定,意味著凡是不利於孩子撫養和成長的因素,都可以做為不批准收養的理由,處理收養問題,一切以對孩子有利做為最高原則,其他因素是次要的。

2、從被收養的孩子的角度考慮。實事求是地說,一方面,一個孩子被送養,本身其家庭就肯定有迫不得己的原因,是人生的不幸,就比較可憐了。另一方面,如果把一個本己不幸的孩子,經過法定程序審查,又交給一個單身女性或單身男性這樣的殘缺不全的單親家庭去撫養,毫無疑問,是對工作、對孩子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3、單親家庭的現實困難和問題。很現實的問題是:一個單身之人,即要工作掙錢,又要撫養一個孩子,有時還要輔導孩子的學習,對一個人的精力、耐心和日常照料孩子的能力,都是極大的考驗。人們常說的孤兒寡母、沒孃的孩子,本身就是困難的體現,我們不能眼睜睜地再給這樣的殘缺家庭發放通行證啊。何況,單親家庭走出來的孩子,有時候連性格、人際交往,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說,我有父母幫助我帶孩子,問題是父母幫不了你一輩子啊。同時,父母帶大的孩子,與收養人的關係又不太親密,也是以後的隱患啊。從根本上說:你給孩子連一個最起碼的、完整的、父母雙全的家庭環境都提供不了,還說其他的條件,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4、有收養意願的人非常多,綜合條件很好的人為數不少,民政部門完全可以優中選優。在收養問題上,最大的限制因素是:可以被他人收養的孩子太少,這就直接導致了有一個孩子,有很多很多想收養的人。對民政部門來說:永遠都不會擔心孩子沒人收養。即使身患重病或殘疾的孩子,可以安排到福利機構去扶養。

也就是說:即便是各方面都符合條件的人,要成功地收養一個孩子,都是十分困難的。我曾經親眼見過一個比較成功、卻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的企業家,橫跨幾個省,歷時四、五年,成功地收養了一個孩子,見到孩子的那一刻,情緒突然徹底崩潰,跪在地上抱著孩子失態地大哭起來,那情景確實令人情不自禁。事過幾年了,至今如在眼前,永遠難忘。為身世不幸的孩子,選一個各方面條件不錯的家庭,即是民政部門的法定責任,又是為孩子的一生負責的必然要求。因此,大齡剩女,要領養一個孩子做為精神寄託,法律固然不禁止,但要夢想成真,可能性極小極小。所以,我慎重地建議:最好還是很現實地找一個另一半,自己生一個孩子,才是最為穩妥的選擇。否則,再過上幾年,一切就難了。或許,你將不得不面對一個孤獨、寂寞、空虛的人生後半段。

人生啊,說到底就是選擇,有時候一著不慎,難免滿盤皆輸。不可不慎啊!!這,就是我對題主的忠告。


水波不興3291


完全可以,我就是看不起中國男人,一輩子不婚,做試管嬰兒,孩子跟我姓,我的是混血寶寶


初戀的味道557


大齡剩女,找不到合適的伴,想領個孩子。領個孩子也可以,但是不如繼續找伴好。領個孩子養大成人,沒有血緣關係,也可能會善養你,你老了不一定能陪伴你的身邊,因為他有工作,能陪伴的還是老伴,想過的幸福還是找個老伴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