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助力民企复工复产11条”切实体现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助力民企复工复产11条”切实体现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助力民企复工复产11条”切实体现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部署,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近日南充市院出台了《关于充分行使检察职能 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意见》,把助力民营经济止损增益作为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具体举措。该《意见》共计11条,从思想站位、优质服务、净化环境三方面对两级检察人员作出了细化要求。


01

《意见》指出

在确保疫情防控效果的前提下,分行业、分阶段开展有序复工,既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迫切需求,也是保护我国产业链、保护我国4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现实需要,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

02

《意见》要求

通过畅通道、强联动、化风险、享红利等方式提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检察服务。

一要深化完善“检企服务”工作机制,借助“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进一步畅通检企联系、互动渠道。

二要增强与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力度,共同为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高效率的政务保障、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三要引导企业尽快评估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提供处理建议。引导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关系纠纷等尽量协商处理。配合法院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金融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

四要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将各级涉企、援企、惠企政策传达、宣传、解读到位,督促政策红利落实到位。对有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红利、优惠政策时吃拿卡要、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纠正,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


03

《意见》要求

通过宽严相济、四个“加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司法环境。

一要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要坚持“有利于疫情控制、有利于复工复产、有利于持续经营”原则,非必要的一律不捕、非必要的一律不诉、能判缓刑的依法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防止企业因司法办案导致经营困难。

二要严厉打击阻碍民企复工复产的犯罪。综合利用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从重量刑建议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交通运输、拦截生产物资、提供伪劣原料等及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

三要加强涉企刑事司法活动监督力度。要开展对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民营企业涉案财物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及防疫物资、日需供给、企业存亡等关乎疫情控制和经济发展稳定重大事项,同步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

四要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注重运用“以经济方式化解经济纠纷”,及时“定分止争”。

五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防止不当执法、过度执法等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物资运输、人员招募、生产场地等造成阻碍,对损害社会公益的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借助行政执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线索及时移送。六要加强自身办案纪律监督力度。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中办“关系案、利益案、人情案”的,要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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