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停在路口等紅燈,電動車追尾、騎車人死亡,車主需要負責任嗎?

陶金武


類似的案例曾經深度分析過,簡單的說明一下責任劃分和處理方式。

首先說明電動車全責,問題描述不應該用“造成”一次,嚴格的說應該是咎由自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36條規定,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到通行。

以上為事故處理的基礎,之後看第37條說明: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36條是基礎、37條說明了責任應該如何劃分,電瓶車目前有兩大類,符合新國標電動車標準的車型特點為:

  1. 車速≤25km/h

  2. 電機功率≤400w

  3. 整備質量≤55公斤

  4. 必須有腳踏板

假設這臺電瓶車剛好全部符合非機動車標準,那麼在機動車道行駛則是違法行為,違反的正是交法【第36+37條】,因違法行為導致的後果屬於肇事行為造成,機動車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包括10%的無責任賠償!原因為交法第76條附加說明: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碰撞事故,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已經明確的說明了應該如何處理,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違法在先、明知違法仍違法操作機動車一定是違法行為,如果說不是故意的一定要拿出人證物證,誰反駁誰舉證!沒有證據屍體又不會說話那麼一定是故意的,甚至不排除拿生命碰瓷的可能性,只是玩砸了而已,對不對呢?

在責任劃分過程中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調解的第三方要求機動車認責其行為本身是對法律的褻瀆,要求10%的無責賠償是對交法的解讀不夠深刻,直接起訴調解方即可。


如果電瓶車不符合非機動車新國標標準則事故更容易處理,要求對車輛進行鑑定,只要超標達到機動車標準則事故處理是對等的。電瓶車駕駛人有沒有駕駛證、車輛有沒有牌照對事故定責都有一定關係,其次前車等待紅綠燈的停放位置只要不違章,則追尾全責。

從這個角度分析應該可以理解了吧,事故處理要有理有據有節,既不對所謂的弱勢不公、也不對真正弱勢的機動車不公,就事論事而已。

在公共道路上行駛,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不要用道德綁架法律, 法律是規則、規則是約束、約束的是本惡的人性、惡被約束後才能體現出良善、良善得以體現才能讓一個群體·社會·國家體現出高素質,所以法律才是重中之重,我們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即可;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天和Auto


你好,這要分四個方面來談,1、電動車追尾已在等紅燈的機動車,導致電動車主死亡,機動車一方是不存在任何責任的。因為路口紅綠燈是為所有交通參與者設置的,並非只限機動車,途經路口任何車輛都應減速慢行,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再則,前後車輛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為此非機動車駕駛人顯然自身有存在放任和疏忽引起的嚴重過失,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駕駛而造成死亡的直接因素,並非是機動車故意或隨意非正常性的停車,而是路口遇紅燈才停的車。如果要追究責任,那是紅綠燈設置不合理的事。2、電動車追尾正遇紅燈正常而停的機動車的話,那麼要看機動車尾部剎車燈是否能有效亮起,如果剎車不能使剎車燈正常亮起,那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雙方負同等責任。因為機動車一方在上路前有義務對車輛進行檢查,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得上路。3、機動車遇前方路口沒有提前減速或點踩剎車告之後方車輛,而是到停止線突然遇紅燈而停車,讓後非機動車直接追尾導致死亡的,機動車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一般情況下是主要責任,因為機動車有保險保障。4、在專門設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如果在機動車道上,非機動車追尾機動車事故,非動機車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如果機動車在非機動車專用道,發生非機動車追尾機動車,機動車一方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本人姓劉名兵


一般城市道路和鄉村主要路口都設置有交通信號燈指揮丶疏導車輛和行人。紅燈等停丶綠燈通行,這樣一個基本規則已經在世界上普及,婦孺皆知丶老少都懂。但總有一部分人拼湊各種理由拒絕遵守規則丶破壞規則,最終造成各種惡果,害人害己。

首先說等紅燈。常規理解,駕駛人持駕照開的是有合法牌照丶經年檢合格丶有交通強制保險的丶非盜搶的機動車,行駛在非限行的路上,遇到紅燈自然等停在停止線前等待綠燈放行。一切等停行為都是合法的。

其次說電動車追尾。這裡有二個信息,其一是電動車丶其二是追尾。國家在行政上將電動車基本劃入非機動車範圍,屬於電動助力自行車,它目前還沒有強制要求考取專業駕照才能駕駛。在繁華的今天,道路擁擠已在各地展現,電動車卻可以發揮出靈活機動的特性,加上交通執法對電動車延伸困難,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穿行丶闖紅燈已是常事。事必會造成追尾剮蹭等事故發生。這就是違法人按違法意志駕駛違規車輛在違規路上犯法,甚至是罪。

再說損失與賠償。被追尾肯定是有車損的,肇事者有可能會有傷亡。原則上等紅燈的車輛沒有違法責任。但在賠償上可能會向電動車有所傾斜,因為機動車必須投保交通強制險,將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


發仔在北京


開車路口等紅燈,從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為沒有違反交通法規中關於地面標示和路口指示燈相關規則,後車(當然包括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車輛)如果撞上正在路口等紅燈的車輛,後車全責。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後車是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之類的車輛,交警往往會判前車負一定比例次要責任,猶其是後車出現人員傷亡的情況下,交警出於人道主義會責成前車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PS:真人真事,公司同事開車在路口正常等紅燈,後面一摩托車撞上來摔倒在地,去醫院檢查摩托車手摔斷幾根肋骨,前後治療費用一萬多。交警判定公司同事負次要責任,找保險公司陪償了這部分治療費用。


王書華


1,電動車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2,電動車違法上機動車道

3,電動車電池容量超標(假設)

4,電動車駕駛員沒戴安全頭盔(假設)

5,電動車駕駛員太脆弱(開玩笑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原因為電動車駕駛員違法駕駛導致自身死亡!

然並卵,重點在最後:機動車主自己報保險修自己的車,基於弱勢的電動車主,並出於人道主義角度出發,負責10%的死亡責任賠償!電動車損失由已經死亡的電動車主自己承擔!



黑貓哥說事


如果你是在正常機動車行車道等紅燈 而電動車走機動車道追尾你是無責的 即便交警也無法強行給你強加責任 但是會動用交強險賠付對方

反之 交警都會給你劃分責任 即便是壓線也會 所以交警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合法的判責 你不用擔心

我是源遠流長lx現任物流公司安全員 從事交通事故處理與應訴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源遠流長lx


就本題所言,電動車應負全部責任。但考慮人道主義前車至少賠償10%的損失。

電動車負擔全部責任。前車按照規定正等候交通信號,沒有違法行為。後車跟車距離不夠或觀察有誤,導致追尾。

前車負擔10%或更多人道主義賠償。按照法律法規,事故一方即使無責,也要負擔10%的人道主義賠償。是法律要求。但在實際處置事故中,為了照顧經濟困難一方,往往將責任劃分朝著有利於經濟弱方的方向劃分,而不是按照法律法規劃分。當然也得經過事故雙方同意。


劉俊利


首先這種情況就像是買彩票中獎一樣(概率很低,幾乎不可能)如果真的發生在我們身上,那就恭喜了🙏🙏🙏我們可以去買彩票了,一定會中頭等獎~

只要駕駛機動車是符合交通法規正確停車,駕駛人就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有這麼幾點也要注意:首先駕駛人不存在酒駕,毒駕和服用其它成癮的藥物,駕駛人車輛手續齊全就不承擔責任。

如果以上問題有一點在你身上發生,對不起:你就倒黴了,你就有次要責任。

還有一點:對不起:你車輛損失和一切事故所產生的費用(修車,停車,誤工誤時誤事)自己負責~

不公平嗎?確實不公平~沒辦法,這就是國情。


用戶5105228319742


機動車無違章之處,不承擔事故責任,電動車違章負事故全部責任;但機動車一方承擔10%的經濟補償。


醉月之道


沾邊有責,誰不信進來說說,有些事沒對沒錯,都同意完事,什麼時候才能讓追尾的電動車賠償汽車的損失啊?當然電動車主死亡的話,司機也只能是自願出錢才行與責任賠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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