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停在路口等红灯,电动车追尾、骑车人死亡,车主需要负责任吗?

陶金武


类似的案例曾经深度分析过,简单的说明一下责任划分和处理方式。

首先说明电动车全责,问题描述不应该用“造成”一次,严格的说应该是咎由自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36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到通行。

以上为事故处理的基础,之后看第37条说明: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36条是基础、37条说明了责任应该如何划分,电瓶车目前有两大类,符合新国标电动车标准的车型特点为:

  1. 车速≤25km/h

  2. 电机功率≤400w

  3. 整备质量≤55公斤

  4. 必须有脚踏板

假设这台电瓶车刚好全部符合非机动车标准,那么在机动车道行驶则是违法行为,违反的正是交法【第36+37条】,因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属于肇事行为造成,机动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包括10%的无责任赔偿!原因为交法第76条附加说明: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碰撞事故,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已经明确的说明了应该如何处理,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在先、明知违法仍违法操作机动车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果说不是故意的一定要拿出人证物证,谁反驳谁举证!没有证据尸体又不会说话那么一定是故意的,甚至不排除拿生命碰瓷的可能性,只是玩砸了而已,对不对呢?

在责任划分过程中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调解的第三方要求机动车认责其行为本身是对法律的亵渎,要求10%的无责赔偿是对交法的解读不够深刻,直接起诉调解方即可。


如果电瓶车不符合非机动车新国标标准则事故更容易处理,要求对车辆进行鉴定,只要超标达到机动车标准则事故处理是对等的。电瓶车驾驶人有没有驾驶证、车辆有没有牌照对事故定责都有一定关系,其次前车等待红绿灯的停放位置只要不违章,则追尾全责。

从这个角度分析应该可以理解了吧,事故处理要有理有据有节,既不对所谓的弱势不公、也不对真正弱势的机动车不公,就事论事而已。

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不要用道德绑架法律, 法律是规则、规则是约束、约束的是本恶的人性、恶被约束后才能体现出良善、良善得以体现才能让一个群体·社会·国家体现出高素质,所以法律才是重中之重,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天和Auto


你好,这要分四个方面来谈,1、电动车追尾已在等红灯的机动车,导致电动车主死亡,机动车一方是不存在任何责任的。因为路口红绿灯是为所有交通参与者设置的,并非只限机动车,途经路口任何车辆都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再则,前后车辆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为此非机动车驾驶人显然自身有存在放任和疏忽引起的严重过失,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驾驶而造成死亡的直接因素,并非是机动车故意或随意非正常性的停车,而是路口遇红灯才停的车。如果要追究责任,那是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的事。2、电动车追尾正遇红灯正常而停的机动车的话,那么要看机动车尾部刹车灯是否能有效亮起,如果刹车不能使刹车灯正常亮起,那么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双方负同等责任。因为机动车一方在上路前有义务对车辆进行检查,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上路。3、机动车遇前方路口没有提前减速或点踩刹车告之后方车辆,而是到停止线突然遇红灯而停车,让后非机动车直接追尾导致死亡的,机动车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主要责任,因为机动车有保险保障。4、在专门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如果在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事故,非动机车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如果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发生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机动车一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本人姓刘名兵


一般城市道路和乡村主要路口都设置有交通信号灯指挥丶疏导车辆和行人。红灯等停丶绿灯通行,这样一个基本规则已经在世界上普及,妇孺皆知丶老少都懂。但总有一部分人拼凑各种理由拒绝遵守规则丶破坏规则,最终造成各种恶果,害人害己。

首先说等红灯。常规理解,驾驶人持驾照开的是有合法牌照丶经年检合格丶有交通强制保险的丶非盗抢的机动车,行驶在非限行的路上,遇到红灯自然等停在停止线前等待绿灯放行。一切等停行为都是合法的。

其次说电动车追尾。这里有二个信息,其一是电动车丶其二是追尾。国家在行政上将电动车基本划入非机动车范围,属于电动助力自行车,它目前还没有强制要求考取专业驾照才能驾驶。在繁华的今天,道路拥挤已在各地展现,电动车却可以发挥出灵活机动的特性,加上交通执法对电动车延伸困难,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穿行丶闯红灯已是常事。事必会造成追尾剐蹭等事故发生。这就是违法人按违法意志驾驶违规车辆在违规路上犯法,甚至是罪。

再说损失与赔偿。被追尾肯定是有车损的,肇事者有可能会有伤亡。原则上等红灯的车辆没有违法责任。但在赔偿上可能会向电动车有所倾斜,因为机动车必须投保交通强制险,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发仔在北京


开车路口等红灯,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中关于地面标示和路口指示灯相关规则,后车(当然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如果撞上正在路口等红灯的车辆,后车全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后车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之类的车辆,交警往往会判前车负一定比例次要责任,犹其是后车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交警出于人道主义会责成前车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PS:真人真事,公司同事开车在路口正常等红灯,后面一摩托车撞上来摔倒在地,去医院检查摩托车手摔断几根肋骨,前后治疗费用一万多。交警判定公司同事负次要责任,找保险公司陪偿了这部分治疗费用。


王书华


1,电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2,电动车违法上机动车道

3,电动车电池容量超标(假设)

4,电动车驾驶员没戴安全头盔(假设)

5,电动车驾驶员太脆弱(开玩笑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原因为电动车驾驶员违法驾驶导致自身死亡!

然并卵,重点在最后:机动车主自己报保险修自己的车,基于弱势的电动车主,并出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负责10%的死亡责任赔偿!电动车损失由已经死亡的电动车主自己承担!



黑猫哥说事


如果你是在正常机动车行车道等红灯 而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追尾你是无责的 即便交警也无法强行给你强加责任 但是会动用交强险赔付对方

反之 交警都会给你划分责任 即便是压线也会 所以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法的判责 你不用担心

我是源远流长lx现任物流公司安全员 从事交通事故处理与应诉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源远流长lx


就本题所言,电动车应负全部责任。但考虑人道主义前车至少赔偿10%的损失。

电动车负担全部责任。前车按照规定正等候交通信号,没有违法行为。后车跟车距离不够或观察有误,导致追尾。

前车负担10%或更多人道主义赔偿。按照法律法规,事故一方即使无责,也要负担10%的人道主义赔偿。是法律要求。但在实际处置事故中,为了照顾经济困难一方,往往将责任划分朝着有利于经济弱方的方向划分,而不是按照法律法规划分。当然也得经过事故双方同意。


刘俊利


首先这种情况就像是买彩票中奖一样(概率很低,几乎不可能)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那就恭喜了🙏🙏🙏我们可以去买彩票了,一定会中头等奖~

只要驾驶机动车是符合交通法规正确停车,驾驶人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有这么几点也要注意:首先驾驶人不存在酒驾,毒驾和服用其它成瘾的药物,驾驶人车辆手续齐全就不承担责任。

如果以上问题有一点在你身上发生,对不起:你就倒霉了,你就有次要责任。

还有一点:对不起:你车辆损失和一切事故所产生的费用(修车,停车,误工误时误事)自己负责~

不公平吗?确实不公平~没办法,这就是国情。


用户5105228319742


机动车无违章之处,不承担事故责任,电动车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机动车一方承担10%的经济补偿。


醉月之道


沾边有责,谁不信进来说说,有些事没对没错,都同意完事,什么时候才能让追尾的电动车赔偿汽车的损失啊?当然电动车主死亡的话,司机也只能是自愿出钱才行与责任赔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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