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遊景點將名人故居作為咖啡廳,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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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名人故居保護需要商業化補血,不等於可以走過度商業化的路子,不能唯商業化。名人故居引進商業化,保護是前提,商業化只是保護的一種手段。所以,名人故居商業化,前提條件是要保護好名人故居,不能改變名人故居的結構等。同時,名人故居商業化,不能妨礙、阻止市民正常的參觀、遊覽和學習,兩者要協調好。只有這樣,名人故居才能在發揮出應有的社會效益之時,又能帶來經濟效益,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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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持否定的態度。

雖然名人故居商用可以開發旅遊資源,帶動經濟發展、但是這裡商用的同時不能保護好故居及文物,是值得商權的一個問題。

名人故居要開咖啡廳;文物保護專家是不會去經營的,也不可能經營好,肯定的是商人、有經商經驗的、會經營懂管理的人的去做。反過來說,對文物的保護就不是內行了…如果文物保護意識再不強的話,很難保證名人故居及文物不被損壞。

因此,在商用的過程中,很難免會對原有歷史建築部分改動,以造成破壞?進而很難保持其原貌一點不動,所以不能盲目的把名人故居做其商用。

有的名人故居位置處於現在的鬧市區,這樣就是看著有極高的商用價值,開發後有利可圖。忽略了其故居本身的歷史和文物價值。

歷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我記得去過幾處名人故居,拍照都不許用閃光燈的,損毀了也就沒了,有的人會說;可以修復啊…,記住了;真的、和修復的,或者按原樣仿製的…是不可能一樣的,俗話說的好;再好的刀口藥;不如不割口。就是這個道理。圓明園遺址公園;和圓明園是不一樣的是不是。

目前與文物古蹟相關的文物保護法還不夠完善,沒有對名人故居是否可以商用沒有明確規定,這就導致了一些人利用名人故居商用的問題。

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出現,更好的保護好名人故居國家和地方政府應該出臺有關政策,完善有關法律。其實名人故居可以進一步開發,比如,博物館、紀念館等結合旅遊業的開發,供人們遊覽、參觀。

這樣,既保護好了文物,又促進了旅遊業的發展。歷史名人故居,他不僅僅是一座房子,一座宅院…。他也是一本厚重的歷史書。保護好她,也是當代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德迷91563106


如果一個旅遊景點將名人故居改成咖啡廳的話,我認為這是一種非常不明智的選擇。我們先暫且不說對於名人故居的一個保護,單純從旅遊景點資源開發的原則來看也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面對名人故居,應該給予保留,儘量保留它的原汁原味,將它的原貌最好完好無損的保留下來,只有這樣,我們的遊客在參觀的時候才能更加勁的去了解這個名人,才能從這位名人身上獲得一些優秀的品質和閃光點。如果單純為了盈利,把名人故居改成一個咖啡館的話,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可取的一種做法,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便利。最後配一張魯迅故里的圖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棒棒噠小白


我想應該是名人故居里開了一家咖啡廳,而不是把名人故居整個變成了一家咖啡廳吧。其實只要是景區,就會有遊客,只要有遊客,就會有需求。景區的軟硬件設施的好與壞,無疑也是景區吸引並留住遊客的重要砝碼。名人故居開咖啡館,只要能分得清主次,只要裝修風格與名人故居和諧統一,能為遊客提供更好的服務,又未嘗不可呢。


紫鳶LuLu


我個人覺得未嘗不可,但是不能損壞建築為前提。畢竟大部分的名人有多個故居,基本上不太居住,不是最主要的房子。這些建築日常空著,反而對保護不利,沒人的房子容易塌。但是一些重要性的人物故居和某人唯一的故居是不能轉讓經營,需要保管好並作為紀念館


有一路看一路


我來回這個問題人,如果是名人故居應該開發旅遊業,可以更好的得到保護和增加收入。不應該開咔啡店,會破壞文物。除非是歌星名人可以開個部份店面,另外可以給遊客遊欖。


行雲流水237633529


我是國家高級導遊員周鈺華,很高興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對於名居變成咖啡廳,在不改變其基礎結構,做好保護前提下我個人是支持的。名居保護需要資金,租賃以後有專人看管保護,相比之下,利大於弊


旅遊達人周鈺華


可以開,但要和名人故居的氛圍典故合為一體,讓遊客能回味名人居住時的意境,價格平民,也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前提是景區領導別隻想錢,那反而得不到錢。


黃河北岸12345


那是旅遊景區的事,為了生存,我不干涉,我也可以不喝!因為這不是你我操心的事!就這麼簡單!


自己找樂173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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