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維之權威思維

法律人的這種思維,還有個專門的名詞,叫做“內容獨立”。也就是說,尊重權威的決定,與決定的內容無關。換句話說,我們要尊重權威機構的決定,而不是尊重權威機構明智的決定。

美國憲法學領域有一個著名的說法,說一部法律雖然“極其愚蠢”,但卻並不“違反憲法”,說的其實就是這個意思。你記住了這句話,就能記住法律人的權威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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