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法院:全面打響立案、審判、執行“三大網上戰疫”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王淼 王崇

為有力應對“疫”情,積極滿足群眾多元化訴訟活動需求,鎮平縣人民法院積極拓展互聯網訴訟服務活動渠道,依託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合理配置各種網絡資源,為矛盾糾紛化解提供跨時空、跨地域的一站式解決方案,做到抗疫、立案審判執行兩不誤。

網上立案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鎮平縣人民法院及時調整工作思路,運用互聯網,12368熱線電話等多種途徑,方便當事人進行線上立案及訴訟服務諮詢,做到訴訟服務“不停歇”,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疫情發生後,為了暢通當事人立案渠道,減少外出被傳染的風險,鎮平縣法院利用官方微信製作河南移動微法院操作指南,發佈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網址,讓更多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知道如何在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能表達自己的訴求。鎮平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及時審核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網上立案的案件。

民事戰“疫”

2月15日,鎮平縣法院員額法官李世順通過網絡“雲間”平臺對原告王某與被告楊某離婚糾紛一案進行開庭審理。

這起案件的開庭過程與以往的庭審有所不同,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均不坐在一個審判庭面對面的交流,而是各自處在不同的地方,通過網絡在線視頻的形式進行,彼此能夠同步看到、聽到所有人的現場圖像、聲音。

這起離婚案件於今年1月初立案,預定開庭時間定為1月18日(農曆臘月二十四),但開庭前原告稱在外地打工不能回來參加開庭,申請延期到春節之後開庭。

原計劃春節假期後開庭,卻出現了新冠肺炎疫情,在疫情防控期間,居家是對自己和別人最大的保護,不能讓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參加開庭。

為不影響案件審理,法官就考慮通過網絡、微信等方式遠程審理案件,可以減少人員聚集,避免病毒傳播。

法官先通過微信聊天、視頻的方式與原、被告進行溝通,並指導他們如何操作手機微信小程序“雲庭”參加開庭。

經過前期準備之後,法官在“雲間”平臺輸入案件信息排期開庭,排期之後系統會分別給原、被告發送含有登錄密碼的手機短信,他們使用登錄密碼在微信小程序“雲庭”進入開庭,法官和書記員則通過電腦登錄平臺。

開庭程序與以往案件審理一樣,原告宣讀訴狀、被告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一個過程都不少,而且庭審平臺會自動錄音錄像,還有語音識別功能,自動錄入開庭筆錄。

雙方進行最後陳述後,法官點擊休庭,先由書記員對筆錄進行核對、修改,再分別發送原、被告查看並在手機上電子簽名確認,最後由法官點擊閉庭,庭審結束。

刑事戰“疫”

2月19日,鎮平縣人民法院運用“雲間庭審”系統開庭審理被告人黃某某危險駕駛罪和被告人陳某某開設賭場罪兩起刑事案件。與傳統的刑事案件庭審現場不同的是,本次審判庭僅有法官和書記員,公訴人則在檢察院視頻庭審直播室支持公訴,被告人黃某某和陳某某則分別在家中接受審判。

疫情當前,黃某某、陳某某均系取保候審在家,為保證案件的順利進行,同時儘量減少人員聚集,在徵得公訴人、被告人同意後,法官在法院審判庭,公訴人在檢察院,被告人在家中,三地連線,在“雲間”開庭。

在庭審開庭前,法官與檢察官、被告人分別進行多次會商、系統測試,並對相關公訴人、書記員和被告人進行詳細技術指導,確保庭審順利進行。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了充分、有效地質證。被告人黃某某、陳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及指控的罪名均不持異議。由於案情比較簡單、證據比較充分,兩人對自己所涉案件均認罪認罰。兩起案件均當庭宣判,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罰金10000元;陳某某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行政戰“疫”

疫情當前,為儘量減少人員聚集,行政庭員額法官曹毅在提前徵得原、被告同意後,由合議庭成員在法院審判庭,原告在家中,被告代理人在單位,將案件從線下移至線上,首次採用“雲間庭審”的方式順利審理行政案件。

2月21日上午10時,“雲上法庭”如期敲響法槌。主審法官曹毅通過軟件客戶端主持庭審,書記員通過“庭審筆錄”功能進行筆錄製作,整個庭審過程秩序井然,且全程屏幕錄像錄音,畫面清楚,聲音清晰。當事人一致表示對庭審過程很滿意。

執行戰“疫”

疫情來襲,宅在家中的人員有了更多上網瀏覽的時間,對於網絡司法拍賣,是不容錯過的“良機”。

鎮平縣法院執行局財產處置團隊通過微信,組織雙方當事人以議價方式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上傳拍品,解答競買人提出的各種問題,告知競買人在疫情期間需要注意的事項。

在此期間,孟某申請執行馬某的案件,經網絡司法拍賣,所拍賣物品到位價款12萬餘元,為避免線下接觸,執行人員通過法銀系統,將執行款轉入申請人孟某的賬戶。在收到執行款後,孟某特意向法院寫來了感謝信。

在呂某申請執行靳某建築合同一案中,因靳某無能力執行,經雙方達成協議,由法院對靳某的一批工藝品進行拍賣後,以所得價款202900元清償了全部債務,案件得以圓滿執結。在疫情期間執行完畢的案件,這只是比較特別的一例。

通過執行幹警的電話督促、微信說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情況並不鮮見。

“三大戰疫”中,鎮平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通過河南移動微法院立案8件,接收網上立案申請46件,接聽各類來電50次,接收郵寄材料7件。民事案件通過“雲間庭審”審理25案,通過微信調解2案,通過短信撤訴1案;刑事案件通過“雲間庭審”審理4案,通過“遠程庭審”審理1案;行政案件通過“雲間庭審”審理1案。鎮平執行局“總對總”執行網絡查控系統發起查控377件,結案37件,通過執行網絡系統扣劃金額43萬餘元,凍結金額110萬餘元,執行到位7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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