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12小時,勞動法規定8小時,勞動仲裁起訴有希望嗎?

Mr_李強


正常

而且打官司基本上沒有法院支持

要知道法律規定的是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

但是有些行業可以申請靈活用工的

最關鍵的一個問題是一但有一個案例索賠成功那麼當地所有物業基本上都會改成三班倒但是工資大幅度下降

現在的正規公司都精的很

要求是每天工作12小時

但是8小時以外是按加班計算的

只要你的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公司的做法就是合法的


神天天無聊


保安工作12小時,勞動法規定8小時,勞動仲裁起訴有希望嗎?首先回答是肯定有希望的,但是維權的道路是曲折漫長的。

首先,保安公司讓保安工作的時間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保安每天工作12小時,並且每週超過四十四小時,而且沒有按照超時、休息日和節假日給付加班工資,那麼肯定是違法的。

其次,作為保安員來說,申請勞動仲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收集好證據,這對一個保安員是非常困難的。一個是在職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出勤記錄、工資卡工資明細、崗位上的照片等等。保安員想獲取考勤記錄基本上很難;工資卡的明細可以證明在職,但是不能說明錢的來源,是不是有加班費;勞動合同也有一定困難,一般的保安公司即使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會給保安員。置於證人證言,也會很難,因為在職的保安員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離職的找起來很麻煩。

所以說:希望是有,但是成功很難。


率職之言



根據您的提問,(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時間為40~44小時,但是前提您有沒有與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超過60週歲單位不會為您簽訂合同,您只能與單位協商。

如果您低於退休年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替你繳納社會保險,(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可以參照勞動法第36條~第44條要求按每天工作八小時計算工時,要求超時部分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也有明確規定。



1、正常工作時間超出部分按150%支付勞動報酬,下月連同工資一併發放或者單列加班費申報表。

2、用人單位安排雙休日加班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200%勞動報酬,但是雙休日用人單位領導有權安排調休,調休必須在半年內完成,超過半年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支付加班費。

3、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勞動者300%勞動報酬。法定節假日不得安排勞動者調休,要麼支付加班費,要麼放假,如果不按規定執行,節後直接投訴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而且投訴肯定有效。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每天加班為一小時,連續加班超過三小時只有三天,但加班必須徵得勞動者代表同意。報勞動保障監察委員會備案。

根據您的提問,應理清勞動關係,是勞務中介還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建議要想保住飯碗,只能按公司規定執行,因為公司的規定不是針對您一個人。

友情提醒:法定節假日全年共11天。

1、元旦(新年第一天)

2、春節三天(正月初一~正月初三)

3、清明一天(清明節當天)

4、五一勞動節一天(5.1節當天)

5、端午節一天(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當天(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三天(10.1~10.3)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調休,如有違規,節後投訴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電話12333。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你好,每當說起保安這個崗位的時候,為什麼很多人都覺得,保安就應該上12小時的班。我認為這種想法存在極大偏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工時為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每週不超過36小時,是一視同仁的,不分工種,不能因為崗位是保安崗就不支持員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保安工資低是人才市場風氣,因為保安的准入門檻低,保安這個崗位招聘起來難度不大,所以給的基本工資也低

現在的人才市場保安的起薪一般都是2000-3000元,要拿高工資只能靠加班,按照1.2-2倍的加班費,每天工作12小時全年無休的大有人在。就這這種工作制度下,在一二線城市保安每個月也不過能拿到4000左右,然而4000左右在一二線城市能幹啥?

二、不要以為保安這份工作很輕鬆

不要把保安理解成看大門的,其實他們的職責非常重大,比如管理門禁、管理視頻監控系統等等,每天也是提心吊膽,他們就是每個公司的安全保障系統,人、財、物的安全都歸他們管,有的單位還規定了保安負責企業的消防系統。其實他們乾的是個“良心活”,稍不留神就會給公司造成損失。

三、選擇底薪2000元的工資實屬無奈

我知道很多人會說:要是覺得保安上班時間長工資少就別幹呀,既然幹了就別找公司麻煩。如果這麼說,其他崗位的勞動者難道在仲裁前才知道自己利益受損的嗎?在最後仲裁取得的一大筆賠償金中,難道不是在明明自己知道自己利益受損,但是還是選擇繼續幹等不想幹了一併找公司要回來的。

保安有權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四、關於超出標準工時的加班費問題和經濟賠償問題

關於題主所說的勞動法規定8小時,單位實際要求工作12小時,如果單位已經按照標準支付過加班費的情況下很難主張自己的加班費了。但是如果單位超出法定加班時間,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理由辭職申請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賠付標準為每工作1年賠償1個月工作。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是職場三葉草,可以在勞動維權方面給你出謀劃策,關注我,可以隨時私信交流!

職場三葉草


1、無論8小時、12小時,甚至還有24小時,首先要看有沒有剝奪你的休息權;如果沒有,看第二點;

2、超過國家規定時間的,支付加班費了嗎?

3、如果沒有支付,你去仲裁,索要加班費,沒有問題;

4、如果你的訴求是讓他安排你八小時的班還雙休,OK,仲裁應該會支持;

5、然後你就可以拿當地最低工資了;

6、如果你追求是八小時雙休,對於工資無所謂,祝賀你,你找到了!

7、另外,有些崗位,你是必須要加班的,沒有商量的餘地:譬如搶修公用工程,關係民生生活的,影響整個公司生產經營的,等!



青燈待歸客


不要亂帶節奏 保安上崗之前就知道自己是上多少小時的班該拿多少工資 這是雙方達成的一致 並沒有強迫加班 不接受十二小時 你大可以不幹 我自己做過兩年的保安 事實是 不加班 掙的還沒花的多

當然也有的人喜歡八小時工作 下班了再搞個兼職 掙的也不少 那你找工作的時候是不是也和用人單位說過只上八小時?用人單位是不是也和你說過要上幾小時?


張帆91


每天工作12小時,2500元一個月本人就幹了十幾天


用戶4693063175199


正常,一般為8小時,一天三班到,可以調整為一班十二小時,二班到,一班休息,以比類推。[耶][耶][耶][捂臉][捂臉][捂臉]


溫馨大叔77774254


我電工也是工作12小時。沒有休息日,沒有加班,敢說一句不滿的話立馬回家。


似懂非懂156379642


這個問題向勞動仲裁反應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因為保安8小時和12小時的工作安排是本單位安排的,可以協商調還,不是強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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