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千萬不要錯過這次優惠,馬上恢復原價。”是否符合廣告法?

用戶8893982981887


這顯然是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近些年來,隨著商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各大商場、超市等商業單位為了促銷,經常搞一些優惠話動,大部分單位都將開展優惠活動的時間、項目、優惠額度等明明白白地公告大家,但也確實存有搞虛假和誤導消費者的現象。

所謂"千萬不要錯過這次優惠,馬上恢復原價”的廣告,實際就是欺騙、誤導手段。即便真的開展優惠活動,也應該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把開展活動的一切應知內容,全部告訴消費者,真正把消費者當作上帝來對待,而不應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摸摸地進行。只要不將信息公開的所謂優惠活動,裡面就可能有不可告人的貓膩,而不將優惠活動公開又在背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就是廣告法所不能允許的。

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單位每個公民的義務。任何商業機構或單位,都應嚴格按照廣告法辦事,每個公民不但自覺遵紀守法,更應做商業單位遵紀守法的監督者。





九水


這種廣告詞太老套了,存在明顯的引誘消費者買單,誤導消費者。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蒙奇d龍


肯定是有點不符合吧,但是這種廣告語也是為了抓住人的心理吧,畢竟人的心裡都是買到自己心儀的商品,而且是最低價,錯過了就沒有了,自己買了又覺得佔多大便宜,這都是這都是銷售的一種營銷模式,如果你自己是做買賣的,你肯定也會用到這種營銷模式吧?


大軍生活記錄


不符合!帶點欺詐的味道。


老楊影視劇


不符合


郭姐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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