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讓我籤婚前協議,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我該籤嗎?

眼鏡看未來


你說呢?按地的要求就是說離婚後你的所有財產都歸她了,你必須淨心出戶!連法律都不是這樣制定的。


變通隨時


籤,果斷籤啊。

當然不是叫你傻籤。你簽完了拍照複印自己留一份兒,日後有用。

怎麼用呢?

回到題目。

說協議裡說一旦離婚不管什麼原因全部財產都一律歸女方,這在法律上明顯的顯失公平/不平等條約或者威脅性條約(本文這是以吃掉你的全部財產來威脅你不得提出分手)啊。簽了這種條約然後真到那時候該起訴離婚起訴去,法院只可能是該怎麼分怎麼分(雙方婚前的財產和婚期指定雙方中單方受益人的保險補償、知識產權等財產分別自己帶走,婚期財產以均分為基準根據雙方的責任和撫養贍養需要稍有浮動。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的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加的也只是使用權對方分不到所有權除非另有公證贈予)。女方怕還會因為拿財產威脅來侵犯對方婚姻自由(離婚自由)被少分財產。就算是法院把這協議認定成忠誠協議,那在法律上也是隻要進入訴訟離婚的法律程序該協議效力即自動終止,回到上一個括號該咋判咋判財產該咋分咋分。

更多的你自己去諮詢律師,穩妥處理吧。

當然說了這麼多不是為了去套路別人,為的是當你被套路的時候保護咱們自己應有的權利。新婚姻法定的調子非常明確:不保護所謂弱者套路對方的權力,保護雙方自己的權利。

當然穩妥來講,能讓你籤這種協議的人,根本靠不住。更甭想指著跟這種人扶持一生(誰扶持誰啊)了。能不把你吃幹抹淨乃至下黑手做你你就真的是積了上輩子拯救了炎黃大帝的大德了。

哪怕對方說不要你錢只要你態度或者說只是跟你開玩笑,也不行。咱們平頭百姓穩妥起見也還是敬而遠之吧。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拿自己的全部身家性命來開得起玩笑的。

一輩子很長,結婚是一生的大事。共度餘生請找個靠譜的人吧,兄dei。


伊呂波帝王須藤京一


你好,很榮幸選擇了回答你遇到的問題。

你們婚前共同買了房子,在結婚前,女方要求籤訂婚前協議: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擁有,這個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經過正規公證處公證的不公平私下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對於財產問題你自己完全可以放心。

你真正要考慮的是通過這個協議透露出來的另外一個核心問題。你得思考一下女方為什麼要和你籤這樣的協議。

如果你自己心裡明白,這女方來路不明,你們還沒有完全彼此深入瞭解,就準備結婚。而現在女方提出來要籤一個這樣的不平等協議,那有可能是那種不懂法律的傻騙子。

對於這種傻騙子,雖然你籤個字對你自己的財產並沒有什麼大的影響。但是,我還是勸你別簽字。

你簽了可能贏得了一場婚禮,讓別人看起來你娶了個老婆。可你每天得提心吊膽的擔心她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給你一句話:我們離婚吧,你走吧。

到時候,你就算可以打官司贏回來屬於你自己的財產,肯定也得勞心費力還傷財。內心崩潰還得憋著,因為你是自討苦吃。

如果能排除女方不是騙子,那隻能說明女方想從你這裡獲得一種你重不重視她的態度。她或許就是想用籤協議的事情來衡量你對她的感情。

但是就算是這樣,我建議你也不要籤。

你可以向女方保證自己對她的一生負責,如果你自己出問題毀約了,你願意自動淨身出戶。甚至可以以此承偌立下書面保證,甚至去做合法公證都可以。我想你要是這樣做,女方同樣會放心嫁給你的。

你要是簽了一個這樣的協議,只會讓女方在未來的日子裡無所顧忌的任性。到時候,你們若是彼此都受不了要離婚,你同樣得勞心費力地去打官司,何必呢?

未來的路誰也不知道還有多長,誰也無法預知一路上還會遇到什麼困難。生活本來就已經很累了,何必明知不可為而為自己增添煩惱呢?

用你的真心說服女方放棄籤這份不平等協議的初心吧。

最後,祝你幸福快樂!


紫雪草


女方為什麼希望你籤這樣一個婚前協議書。

  1. 你給不到足夠的安全感給她,所以她總是擔心你們遲早有一天會分開,所以為了自己日後著想,所以讓你籤婚前協議書。
  2. 她不希望你離開她,她希望用這個方式來給你增加壓力,讓你不要輕易離婚。
  3. 她是個特別沒自信的人,對婚姻比較迷茫,不知道你們一起能堅持多久。出於女人容易變老的恐懼,為自己找一些值得依靠不會變的東西,例如房子。

問問你自己對她的愛有多少?對這段感情你有多大的期望?

如果你很愛她,很信任你們之間的感情,沒所謂失去房子什麼的,你堅信你們的婚姻堅不可摧,那就籤吧,都沒所謂的。

如果你有所猶豫,覺得房子很重要,那就不要籤,估計婚是結不成了。


靦腆小鯉魚


今後的事情難以預料,也許有什麼也許沒什麼,女方目前的“婚姻保衛戰”是沒錯的。一旦出現了不可抗力的(意思是不因男方過錯)離婚情形,你們現在籤的協議是無效的。關鍵是你保證不因出軌而導致離婚,你完全可以簽約,就是說不論什麼情形你現在是完全可以簽約的!


用戶6186326554692


不該籤

可以理解為她是仗著偏愛而有恃無恐嗎?

那如果你出軌了,不僅給男方戴了綠帽,還要帶著你的情夫住進這個房子裡?

想什麼呢。

你是有百分百的把握覺得這個男的會寵著你呢?你撒嬌耍賴他就會籤?還是你有百分百的把握覺得你不會出軌?你只是為了預防男方對不起你?

你如果是為了預防男方對不起你。那人家為什麼沒有想過要預防你做對不起人家的算呢

是。愛情裡沒有公平不公平這一說。男人可以不跟女人爭長短。

但是你要把這些東西搬上臺面上來了,要簽字畫押了,那誰能保證誰一輩子的事?


someone啊


當然不籤。

可以確定,這樣的協議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你可以告訴對方,如果籤這個協議,就是做無用功,因為任何合同和協議,都要符合公平原則,這個明顯的不屬於公平協議,這樣的協議,法律是不認可的。

你不要採取欺騙措施,認為既然法律不保護,就先簽了再說,這樣既不坦誠,反而給今後夫妻互信帶來負面影響。


順道自然


這種問題還能出來問,腦殘嗎?到時候他給你戴綠帽子然後你還被輕身出戶,你死都沒用,還有能提出這樣問題的女人你還和她結婚?沒女人了嗎,就算沒女人,你找個不是人的都比她有人性!


沉浮有度


不籤,上面說的協議無效,籤沒事,本人是不同意的。這關係到一個雙方對等關係的傾斜。為了結婚去做一些自己不願意的事情並且帶著這個協議無效,最後真有問題我仍然可以維護自己利益的不好的想法,這段婚姻開始雙方就存在了明的、暗的互相算計。那還有什麼意義,結果為了什麼?繁殖嗎?

爆個粗口,去他媽的


雪潮陽


不該,這是個自私自利的女人,離開她!

不然你會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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