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給我錢,能要嗎?

19750903守望幸福


既然是情人關係,就說明對方有家庭,他得到了你的身體,你得到了他的錢,誰也沒有虧?不要把這種偷雞摸狗的關係說的那麼神聖,給錢幹嘛不要?不要白不要,臉都不要了,還不要錢。

別嫌我說話難聽,不正當的情人關係毀掉了多少個家庭。我是一個算卦先生,這些年找我算卦最多的就是,這種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好聽的話其實我會說。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但是良藥苦口,忠言逆耳,光說好聽話沒啥用。


劉井隆


給你錢的話,應該看你們現在的關係吧,如果你們是真的相互喜歡,那錢也不用看得那麼重,不過這也涉及到錢的數量的問題,如果數目特別大,你應該要弄懂他為什麼要給你錢,平常表達喜歡也不一定要給錢的,可以在一些節日或者特殊的日子準備一些驚喜或者小禮物什麼的,畢竟錢不是萬能的,但是驚喜是需要錢準備的。

再也要跟年齡有一點關係吧,如果雙方都比較年輕,或者還是戀人關係的話,建議還是好好溝通一下這個問題,免得以後吵架出問題,如果已婚這個問題就不用說了,肯定不能要,畢竟自己的婚姻也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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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給我錢,能要嗎?

我說話可能直一點,也許你不願聽,即然是情人,可以肯定就是婚外情,如果你是女的,他給你錢的目的,證明他非常喜歡你,而且不想失去你,他想利用錢來包養你,你要同意,照收不誤,反正你已投入他的懷抱,就算他對你的補償,不要白不要。你要是不同意,並且還沒達到投情送抱的情況下,你可直接拒絕他,假如你收了,就證明你已經默認了,死心塌地做他的情人。

如果你是個男的,她給你錢的主要目的,倒貼,她想永遠霸佔你,用錢封住你的嘴,用錢捆住你的身,讓你死心塌地能伺侯她,按理說這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不用自己掏錢就抱得美人歸,一舉兩得,可你想到沒,一旦收了錢,就沒有回頭路,家裡的那個人怎麼辦?她也在苦苦的等著你,何去何從你自己選擇吧。




孫京浩


情人給我錢,能要嗎?你既然做了人家的情人,人家給的辛苦錢還是收下,你們在一起不是衝著感情來的,而是衝著你家庭困難才相處的,一般講兩個情人在一起相處的費用,都是有男人來買單,女人買單的很少,所謂情人就是男人結過婚了,會有婚外情的女人,一般都稱之謂情人,情人都是工作中的同事,下屬居多,都是在一個單位工作,在一起上班時間長了,在平凡的工作之中結下了感情,都是在不影響家庭的情況下,男女相互在一起婚外戀,有一部分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情人給錢肯定要收下,也有些情人之間相處,純粹是一種感情相處,基本上都不談錢的事。

我廠裡原來有一個機修工叫王寧,小夥子人長的比較帥,他走到那裡都會跟女孩子打的比較火熱,他跟一個女孩子相處的不錯,這個女孩子叫李香,他們在一起吃另食買飲料,都是有女孩子花錢,有時到飯店吃飯都是女孩子花錢,女孩子有時還借錢給王寧,他們相處時間長了,女孩子懷孕了不肯打胎,叫王寧回家離婚,經過多方面調解無效,李香不同意打胎,王寧只有回家跟老婆離婚,老婆要死要活不同意離婚,最後還是離婚了,王寧家裡有一個5歲的男孩子,在家靠爺爺奶奶,離婚半年不到男孩到水邊玩耍溺死了,為了找一個情人給家庭帶來了災難,毀了好好的一家人,人不能無事生非,會有橫禍的。

王寧離婚後處理好家裡的事情,就與李香結婚生一個男孩子,兩口子都在廠裡上班,三年之後又生了一個女孩子,大孩子五六歲時與人家小孩玩耍時把一隻眼晴弄瞎了,王寧兒子長的特別漂亮,就像他爸爸討人喜歡,這下王寧的天塌下來了,一家哭了幾天都沒出門,現在小孩子二十多歲了,面臨要找對象了,一隻眼晴找對象比較難,兩口子愁的不得了,人缺德事不能做多了,人總要積一點德,讓自己的人生路好走。



鵬獻舞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情人關係。

第一種情人關係是戀愛中的男女,這也是最純潔最正常的情人關係。只要你們真心相愛,他願意給,你大可不必顧慮太多,收下就是。如果你覺得還不能最終確定關係,那就委婉拒絕吧。

第二種是和有婦之夫間的情人關係,這種關係總是不能登大雅之堂,你收下,就等於你心甘情願的做小三了。俗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拿了錢你是要付出的,說白了是用自己身體換來的。

我個人覺得第二種情況還是拒絕的好,不只是要拒絕錢,還要拒絕這種折磨人的關係。如果你真心愛他,那麼就要等他結束他的婚姻,否則最終受到的傷害不是用錢能彌補的。

希望能幫到你。




牧羊人yxb


情人給錢能要嗎?這個問題我考慮了很久,終於在自己的另一個問題尋找答案:找情人為的是什麼?

1.找情人如果單單就是為了錢,或者說就是為了他手裡的錢,不給還想要呢,何況他主動給,哪有不要的道理?

為錢或者間接兒為錢去找情人,這是很普遍的現象。這種行為給人的感覺很俗,有點兒想站街女、招嫖男的味道。站街女、招嫖男屬於有錢你來,沒錢滾蛋的那種;為錢找的情人卻是有錢時可以多給點,沒錢時可以少給點,甚至可以做到多次消費,一次付清。相比之下最起碼比站街女的人情味濃多了!

2.找情人為了追求性。如果為了尋找刺激,得到性的滿足才找的情人,情人給錢時可要可不要,也可以說要是本分,不要是情分,走個親戚還得有個禮尚往來呢,這次你給我錢,下次我也可以給你的嘛!

其實這類情人本身就不怎麼缺錢,給錢也就是一種安慰,一種禮節。你可不要認為找情人的男女就不懂得禮節呀,沒有禮節就沒有他們的相識。

3.為情找的情人。這種情況他們很少給錢,也很少跟對方要錢。一旦對方有什麼事兒,另一方就會慷慨解囊,鼎力相助。給錢人從心裡想給,對方卻真心不要!

他們平時做的事也和錢無關,偶爾也有性,只不過更在意在一起的感覺。

寫在最後:情人給錢可以要,但你要弄明白為啥要錢!


劉尚


情人與錢,是一個可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的話題。說說我看到過的一件事吧。


那時我去參加一個朋友聚會,聚會上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孩故作神秘地掀開她的大衣口袋,裡面露出幾沓厚厚的人民幣,人群中響起一陣呼聲,有人問:“那個男人給你的?”女孩挑了挑眉算是默認了。朋友私下告訴我,這女孩給人當情人。


當時我看著那張因為兜裡別人給的小几萬而笑容滿面的青春面孔 ,就在想,這幾萬塊錢,這女孩得付出什麼來交換啊?錢,是個好東西,選擇用情人的身份來換錢,屬於牲犧尊嚴走捷徑的一種,走捷徑相比於腳踏實地可以更快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但風險也自然要高得多。


情人背後的風險是身份暴露後可能會被正室撕,不光彩身份會招人嫌棄,甚至青春、身體的健康也要搭上去,還要承擔一段時間後會被拋棄的可能,這些風險你自己衡量一下,覺得自己都能承受,那麼你可以接受情人給的錢, 繼續自己的情人身份,然後再想想散場後自己還能剩下什麼?


“拿人錢財,替人辦事”這是一條自古流傳下來的規律,這個錢你拿了,肯定是要付出點什麼的,你自己能問出這個問題,心裡多少也是在掂量這其中的得失,不拿,錢你就靠自己的努力去掙,拿了,你馬上得到一筆錢,但是也可以掉進了一個坑。


實際上,走捷徑換不來真正的成長,背後的風險也不被大多數人所接受,所以人們更傾向於選擇腳踏實地,因為這樣安全和可控,當然也更有尊嚴,選擇當大多數,沒有什麼不好的。



晴青馳


看了這麼多答案都是廢話,還分幾種情況分析,明裡一看就知道是婚外情人關係,而且你必定是女的。

尼瑪,未婚的不叫情人,叫戀人好不,其實答案太簡單了,他願意給,你肯定願意收,沒有那麼糾結的事。

如果沒感情,你當然去衝錢去的,不給你錢,你會做他情人嗎?反之,如果有感情,他給自己喜歡的女人錢也是很正常的事,因為你愛他,他真心給你,你真心收下,是一件自然的事,不糾結,不虛偽。

情人關係,無非就是三種關係,一是衝錢,二是衝性,三是衝情。我覺得,他既然願意給錢你,說明他是在乎你的,你可以用他給你的錢買點禮物 或者衣服給他,這樣大家都挺開心,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情人關係雖然遭到社會的反對,但那種真心相愛的情人還是很多的。對於真正歡喜與愛著的一對情人,我一定會去祝福他們。


我是莫小白


好好的千萬不能出賣你的婚姻啊,情人再好也不可能和你過一輩子的,情人給錢是不能要的,不是有這麼一句話嗎,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我就是離異的,都兩年多了,現在我一想起以前的事,就特別難過,我不得不離,因為他背叛了我很多次,我實在是無法忍受了





最可愛的小晴晴


你問,情人給我錢,能要嗎?

曉晴說愛的想法是,能要。但,不是萬般無奈儘量別要。

很簡單的一個衡量標準,情人,只談情感的話,就會是一種非常美妙的體驗。如果涉及到金錢,很可能就會由情人變成仇人。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我的閨蜜,就是其中的一個受害者。我閨蜜在銀行工作,她老公是公務員,他們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這樣的一家人,在熟人和親戚朋友們中間是令人羨慕的。可就是因為和情人之間的錢財關係,幾乎導致這個家庭破裂。

她是在結婚第二年,一次出差的時候邂逅的他。他是她的大學同學。兩人在一起吃飯的時候,共同回憶了過去的那些美好時光。因為總有共同話題,慢慢的就發展成了情人的關係。

因為僅僅是談得來,僅僅是喜歡在一起聊天,他們之間的關係保持的一直非常好。彼此有什麼煩惱,也會互訴衷腸。彼此有什麼好事,也會拿出來共同分享。他們這種私密性保持的非常好,這個世界上,恐怕除了他們彼此,沒有人再知到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



直到有一天,他發信息過來,說遇到急事了,需要借10萬塊錢用。面對這樣的情況,我閨蜜也是一時慌了手腳。雖然家裡的錢都是自己管著,可要拿家裡的錢借給他,心裡總也不踏實。考慮了有三天時間,想想和他在一起相處的那些美好時光,她決定冒一次險。

我閨蜜對她的情人還是有些瞭解的。他是做生意的,一直以來生意做的很不錯。他的家庭也算一箇中產家庭,不缺這10萬塊錢。既然能開得了口,就一定是遇到什麼過不去的坎兒了。於情於理,既然他求到自己這兒了,幫他一把自己也責無旁貸。

說好的這筆錢只用一個月的時間,可兩個多月過去了,對方也沒說還錢的事,我閨蜜開始心慌了。這件事一直拖了一年多,對方的生意已經變成一團糟,到處都是欠款,我閨蜜的錢自然也無法歸還。



這件事情一直瞞到我閨蜜老公的單位分房子,一下要預交幾十萬,這讓我閨蜜一下慌了手腳。面對這樣的局面,儘管是情人關係,也得撕下臉要錢了。

再後來的局面鬧得很僵,我閨蜜的那個情人說什麼就是沒錢還,即便將來有一天對簿公堂。“錢是硬頭貨,沒有,我也真的是沒一點辦法。我能做的,只是和你說一聲抱歉了。”

這一切能有一個好的結局,還多虧了我閨蜜,她老公深明大義。這件事情到現在怎麼處理的,是個什麼結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閨蜜和她情人的關係早就斷了,不說是已經變成仇人了,也差不多。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想說一點: 情人給你錢,不是不能要,只是不是萬般無奈,千萬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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