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演藝人員“工人化”,才能根治明星高片酬、高收入


明星高片酬一直備受爭議,廣電也不止一次出臺“限薪令”,去年有了最高片酬不超5000萬的要求,讓動輒上億的片酬成為歷史,但具體執行如何有待考究,前天,廣電再次升級“限薪令”,演員片酬不超製作成本40%,主演片酬不超總片酬70%,明確要求“

演員片酬合同複印件”要報備,這就對“限薪令”的執行有了保障,實控性無疑增強。

只有使演藝人員“工人化”,才能根治明星高片酬、高收入

雖然對明星高片酬進行了限制,但明星片酬依然奇高。在我看來,限制明星高片酬只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並不能限制明星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若想根治明星高片酬,除了完善明星收入申報制度,對明星收入進行高額徵稅,最為關鍵的是,將演藝作為一種普通職業,國家、地方成立專門部門,對演藝人員進行招聘,招聘進入機構的演藝人員才有資質參演影視劇。

而招聘的演藝人員,和工人一樣實行月薪制度,根據職業素養評定級別,演藝人員按照級別拿工資,工資待遇參考國家企業職工平均水平。


而影視作品依然走市場化道路,其票房收入除了發放演藝人員工資等必要開支,其他收入劃歸國庫,屬於國家財政收入。

只有將演藝人員作為普通職業,使演藝人員“工人化”,才能根治明星高片酬、高收入。這樣做,既有利於演藝人員,也有利於社會,徹底消除明星高片酬、高收入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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