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餘某某涉嫌詐騙案,這是該院受理的首起涉疫案件。該院案管部門嚴格落實高檢院的要求,對該起涉疫案件受理做到“三個當日”、“一步到位”。
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涉疫犯罪,保證案件快速高效受理、流轉,及時進入審查逮捕環節。該院案管部門就該案積極做好與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前期聯絡,雖值週末,指派專人加班做好案件受理工作,規範、從快完善受案手續,受案後立即完成案件系統錄入,並立即將案件流轉到業務部門辦理。實現了受理、流轉“一步到位”,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為案件快捕快訴奠定基礎。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打擊涉疫犯罪。該院案管部門一直嚴格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管大廳工作的提示》中的各項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一同抓緊抓好,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案管力量。
單位: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檢察院
審核:羅先義
通訊員:劉 銳 袁 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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