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12345”工作法把藍天保衛戰向縱深推進

本網訊 安康市藍天保衛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漢濱區委、區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探索推行“12345”工作法,推動藍天保衛戰取得階段性勝利。

截至10月底,中心城市PM2.5由1-8月的4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了1-10月37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在全省地級市中排名第一,為完成省對市年度考核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

緊盯一個目標,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始終把落實責任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先決條件,圍繞“空氣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的總目標,層層夯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及時研究專項整治相關工作,解決人員、財力、機制保障等重大問題。成立由區長任組長的治霾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週召開研判會,及時分析研判工作推進中的突出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一線督導,區政府分管領導定期研判調度,鎮辦和部門主要領導牽頭協調,鎮辦和部門分管領導一線指揮,幹部全員出動,在中心城市迅速形成了全面動員、全員參與的局面。

開展兩項整治,迅速掀起整治高潮。在專項整治方面,緊緊圍繞餐飲油煙整治、散煤取締、汽修行業危險廢棄物和廢氣治理、揚塵管控、禁燃禁炮,精準施策、靶向發力。堅持全覆蓋、高頻次檢查,取締露天燒烤點50處,規範餐飲單位1368家(次)。中心城市禁燃區及316國道兩旁散煤經營戶按期全部搬離。對汽修行業進行了全面的環保培訓,全區117家汽修企業危險廢棄物管理達到72%以上。檢查施工工地212次,對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的企業累計罰款17.7萬元。按照“處罰、問責、曝光、扣分、扣錢”五個到位要求,依法查處違法焚燒秸稈垃圾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14起,吊銷煙花銷售經營許可證52家。在群防群治方面,街辦社區幹部、環保網格員全天候上路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吹哨”,執法部門及時“報到”處置。截至目前,城區四辦開展各類整治巡查500餘次,解決基層治理難題1011件。

攻克三大難題,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一是解決難點。面對治理難點,敢於迎難而上“啃硬骨頭”,徹底根治了東關片區餐飲行業多年使用散煤的頑疾,取締了316國道兩旁存在長達十幾年的散煤經營“釘子戶”。二是消除痛點。面對今年春節空氣指數一夜爆表的痛點,對禁燃區進行重新劃定,廣泛宣傳引導,強化源頭管控,堅持從嚴執法,確保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政策能夠落到實處。三是疏通堵點。暢通“12345”投訴熱線,公開執法處置電話,快速高效地解決舉報問題。積極探索群防群治網格化管理,以老城辦互聯網智慧平臺為載體,開通‘你點我辦’專欄,實行有獎舉報,做到件件有回聲、事事有結果。

聚焦四個重點,切實提升整治實效。一是聚焦重點區域。緊盯雙堤、東關、鼓樓、黃溝等重點街區,開展地毯式排查,全覆蓋整治,通過重點區域的帶動,促進全區面上工作推進。二是聚焦重點任務。緊緊圍繞散煤、燃煤鍋爐、揚塵、移動源、“散亂汙”企業、汽修危廢等專項整治類,餐飲油煙、秸稈垃圾焚燒、煙花爆竹、物料堆場等群防群治類,逐一明確整治要求、整治時限,紮實推動。三是聚焦重要節點。在中元節、寒衣節等重要時間節點,提前布控,分工負責,採取“分片守、定點控、路線巡、街面查”等方式,從宣傳教育和嚴格執法兩方面發力,確保禁燃禁燒管得住、管得好。在寒衣節期間,共出動工作人員3000餘人次,勸導制止焚燒行為60多起,勸離祭祀品經營戶15家。四是聚焦重點環節。在散煤治理中,我們緊盯運輸和銷售兩個環節,在三橋南頭設卡檢查,重罰在城區運輸散煤行為,對散煤運輸銷售行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同時,爭分奪秒加快禁燃區內散煤經營戶搬離進度,提前10天完成市上下達的任務。

落實五項機制,確保整治縱深推進。堅持將市治霾辦 “五項機制”貫穿於藍天保衛戰全過程,推動藍天保衛戰持續深入開展。

一是落實宣傳教育機制。夯實宣講責任,區政府領導帶頭,各行業部門分片、街辦聯社區(村),累計宣講40餘次。通過《安康日報》、區政府網站、漢濱融媒等媒體,擴大宣傳覆蓋面,營造全民支持、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各鎮辦通過派出宣傳車輛,發放宣傳單、倡議書、明白卡等形式,積極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宣傳進小區、進企業、進家庭,累計發放各類資料6萬餘份。

二是落實協調反饋機制。對市治霾辦交辦的問題和自查發現的各類問題實行集中研判,建立“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的信息反饋渠道,確保快速高效解決大氣環境汙染問題。堅持每天發佈工作動態,既曬成績也曬不足,通過實行日報告、周通報制度,倒逼各責任單位履職盡責。

三是落實“吹哨報到”機制。細化完善“鎮辦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把各部門執法力量聚合起來,把區、鎮辦、村(社區)三級力量協同起來,打破系統限制、部門限制和層級限制,凝聚起上下一心、共戰大氣汙染的強大合力。

四是落實督查督辦機制。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率先深入一線現場督查工作進展情況,區政府分管領導開展不定期明察暗訪,區治霾辦督查巡查組堅持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和市治霾辦交辦問題督查全覆蓋,通過督查巡查倒逼各部門各鎮辦工作推進,對工作推進緩慢、整改不力的實行“三色”督辦。

五是落實問題線索移交機制。先後對未按照時間節點完成進度任務的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提醒約談;對3起秸稈垃圾焚燒管控工作落實不力的個人,向區紀委監委移交;對工作力度不夠、執法寬鬆軟的有關執法部門進行集體公開約談,用“帶電的高壓線”形成有效監督和有力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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