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應訴,該怎麼辦?

背景

最近,有很多朋友為此苦惱,受新冠疫情影響,沒辦法按時參加庭審,作為當事人該怎樣依法處理呢?

受新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應訴,該怎麼辦?

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條 【延期審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法〔2020〕49號)二、各級人民法院推進在線訴訟,既要充分考慮案件類型、難易程度、輕重緩急等因素,又要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訴訟權益,尊重當事人對案件辦理模式的選擇權,全面告知在線訴訟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線辦理的,應當在信息系統確認、留痕,確保相關訴訟活動的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線辦理,依法申請延期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不得強制適用在線訴訟。案件符合訴訟法律關於中止審理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訴訟。

受新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應訴,該怎麼辦?

延期開庭申請模板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如果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為公司,則模板需要調整為:申請人:XXXXXXXX公司;住所地:XXXXXX號;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聯繫方式:XXXXXXXXXXX】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對(案號)案准予延期開庭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XX糾紛一案,已於XXXX年XX月XX日由貴院依法受理,案號為(XXXX)XXXXX民XXXXX號,收到貴院傳票,本應於2020年XX月XX日XX時XX分到庭應訴,現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的影響,申請人及代理人無法及時到達應訴,依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申請貴院依法准予延遲開庭審理此案。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受新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應訴,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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