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產中大關於控股子公司 簽訂《搬遷補償及合作開發協議》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704 股票簡稱:物產中大 編號:2020-00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情況概述

為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提高用地效率,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杭政辦函[2019]1號《關於印發2019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的通知,杭州市下城區國有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下城國投”)實施浙金鋼材現貨市場及周邊地塊項目的開發建設。2020年2月20日,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產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金屬”,公司持股比例為57.17%)與下城國投簽訂《浙金鋼材現貨市場地塊搬遷補償及合作開發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上述事項在公司辦公會議決策範圍,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協議主要內容

(一) 被搬遷房屋基本情況

物產金屬所屬浙金鋼材現貨市場位於紹興路116號,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23972.19平方米(其中有證房屋建築面積11300.36平方米、自建房屋建築面積12671.83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34527平方米,性質為倉儲用地。

(二)支付方式及進度安排

協議確定補償總額為6億元,以貨幣及房產兩種形式進行補償。其中,4億元補償款為貨幣補償,由下城國投分三筆支付給物產金屬,第一筆在協議簽訂後15日內由下城國投支付給物產金屬2億元,第二筆在浙金鋼材現貨市場清退完成房屋移交下城國投後10日內支付1.2億元,第三筆在物產金屬現有浙金鋼材現貨市場相關權證注消完成後10日內支付剩餘0.8億元;2億元以房產形式補償,即下城國投向物產金屬交付本地塊摺合價值2億元的創新型用地房產。下城國投負責項目的總體開發建設,物產金屬參於決策過程,項目設計方案、工程招投標方案等均需雙方書面同意確認。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搬遷場所涉及業務為物產金屬非主營業務,本此搬遷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房屋建築物、設備、土地等賬面淨值為0.21億元。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總補償款扣除資產淨值、搬遷費用、相關稅費等因素,完成上述搬遷事項將會增加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11億元。創新型用地房產項目將由下城國投負責總體開發,公司將按進展程度確認上述收益,具體數據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為準。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可能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重大變化,最終導致本協議不能實際履行。公司將密切關注項目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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