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無法被超越,但是同一光源向相反方向發出的兩束光彼此的相對速度是不是兩倍光速?

小二哥145256059


在研究速度的問題過程中,任何扯上有沒有意義的話題都是站不住腳的,也是很無聊的。因為現象的存在是客觀的,而有沒有意義則是主觀的。就此所涉及的話題而言,當一個人同時向向背的兩個方向發射光後,那麼這兩道光的相對速度必然是兩倍光速。但是要注意一點,由於光速恆定是針對宇宙空間的絕對靜止系而言的,由於又存在著物質運動的絕對性,因此這兩道光針對於光源而言,實際上都不是理論上的光速。一個是光速加,另一個是光速減,只是它們的合(或和)速必然是二倍光速。


天澤方圓之楊春順


這是一個經典的“理解誤區”。

你向左右邊各發射一個光子(或者近光速飛船),二者的相對速度多少?

不要忘記,我們討論一切一切速度都需要參考系!那麼假如就以你自己作為參考系,左右兩個光子的相對速度就可以說是2倍光速!沒有問題,但也沒有多少意義,因為此時兩邊沒有任何物質/信息傳遞,並不違背狹義相對論。

真正有意義的是以其中某個光子(比如左向飛船)為參考系,觀察另一個。此時就涉及到了參考系變換:你的座標系映射到左飛船的座標系,此時速度疊加因涉及兩個參考系而將運用洛倫茲變換(或閔可夫斯基空間映射),此時儘管你相對於左飛船為光速,右飛船相對你也是光速,二者(洛倫茲)疊加後,右飛船相對於左飛船依然只有光速。

請務必理解“速度”(時間,位置,動量,能量,質量…都是如此)是相對於座標系而言的,選用不同座標系,結果完全可能不同,假如這些對座標系無關(或能一致性互相轉換),那就說明存在絕對時空,這根本就是相對論所反對的,也是實驗所證偽的。

因此題目的場景,以中間人為參考系,左右光子相對速度為2x光速,但以任何一個光子為參考系,另一個的速度依然只有光速。


帖木兒


某刑警在那城市坐一輛30萬公里/秒的警車向東面追捕一個逃犯。但逃犯坐著一輛30萬公里/秒卻是向西逃跑。後來監控人員發現刑警追捕方向不對報向某刑警警告:追捕方向相反!逃犯與你正以二倍光速分離!

愛因斯坦局長一聽馬上更正:不對,逃犯只以光速逃離。世界上不存在超光速的車。


自由媒體


先說答案:肯定不是兩倍光速,而仍舊會是光速。如果真的是兩倍光速,如此輕易地就推翻了愛因相對論中的“光速限制”,相對論早就淪為笑柄了,也根本輪不到我們來推翻相對論了。

那麼為什麼不是兩倍光速呢?

相對論中參照系的選擇很重要,不少人之所以對相對論有誤解或者不理解,就是在不斷地變換參照系的過程中把自己都繞進去了,因為在不同的參照系下會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所以我們考慮物體之間的相對速度時,需要選擇正確的參照系。

就比如問題中的“兩倍光速”,其實得出這樣的結果很明顯參照系就是“你”,你看到光源發出兩束光波,分別向兩個不同的方向飛行,於是你認為兩束光的相對速度就是兩倍光速。

但你有沒有想過,兩束光線之間的相對速度只與這兩束光線有關,與你有一毛錢關係嗎?為何你非得參與進來?相對速度本來就是兩個運動物體之間的關係,你參與進來的意義何在?

這裡我們必須選擇正確的參照系,以你為參照系,兩束光的速度都是光速,這沒錯。但以你為參照系時,兩束光線只與你有關係,兩束光線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它們之間不傳遞任何信息。在你眼裡,兩束光線的相對速度確實是光速,這也沒錯,但那只是你的感覺。如果兩束光線以彼此為參照系,就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了,你就被踢出了,你就不再是參照系了!

而當速度接近光速(亞光速)時,伽利略變換(平時我們用到的速度疊加)就不再適用了,必須用到更為精確的洛倫茲變換:

通過公式可以計算出,兩束光線的相對速度仍舊是光速,而不是兩倍光速!

所以,不要以你為參照系來衡量兩束光線的相對速度。就好比兩輛反向行使的小汽車的相對速度,與你沒有任何關係,那是兩輛小汽車之間的事情,你非得參與進來不是自尋煩惱嗎?


宇宙探索


用薛之謙的貓來給你解釋一下,在沒有人干擾的情況下兩束光是獨立遠動的,那麼它的速度是以出發點計算的,與另一束光無關。況且光速真的是光速麼,或許說因為人的測量導致“光速”等於光速。

你可以說兩束光的相對速度是2c,但這並沒有什麼意義。將兩個沒有聯繫的東西聯繫在一起去描述其中一個,是錯誤的。就好比你以100千米每小時的速度行駛在路上,對向車道有輛車也以100千米每小時的速度反向行駛,你說你們的相對速度是200千米每小時。

事後你和朋友吹噓說自己的車跑兩百千米每小時,一旁的朋友忍不住笑到,你那破車跑一百都費勁,還兩百!!吹的牛沒辦法圓了怎麼辦,不要慌有辦法,沒有聯繫就想辦法聯繫在一起,於是你想了個辦法打了方向盤越過車道撞它,這時候你就可以說我的車跑兩百千米每小時,當然你不能和朋友說這句話了,只能和上帝說了。

這兩束光也是一個道理。


晚餐吃魚


典型民科論點。定理都理解不清,以及邏輯不清。人的最大速度100米9秒多。倆人一起對面,背對跑,就變成了人最快速度4秒多?這是何等的傻逼邏輯。


氵貝佔


還是光速,超光速是幻覺。

幾個田徑運動員以光速賽跑,每個人都感覺自己跑第一,而且超過光速了,把光速的其他人甩在了後邊,越跑心裡越高興[捂臉]


王歡充


題主是學渣啊,好好學習,自從相對論出世,這是物理常識了,別提這種傻🇽問題


老豬我吃過了


頭條裡面魚龍混雜,你提的這個問題會有很多民科給你各種各樣的答案。但是你必須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和分析能力,你才能從這些答案中甄別出來對你自己有用的東西。

言歸正傳,對於你提的問題回答去下:

向左發出的光以光速運行,其相對於宇宙萬物的速度都是光速。包括相對於光源和向其他任何方向發出的光。向右發出的光也一樣。故你所說的兩束光彼此之間的相對速度依然是光速。

有部分條友說,你站在光源處看,左右兩束光都在以光速遠離你,故兩束光的相對速度是2c。這是錯誤結論。這等同於你向某一方向跑,相反方向運動的光就會相對於你超過光速。


tmzh001


速度是運動的距離除以時間,當一個物體達到光速時,他的時間是靜止的,沒有時間就沒有速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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