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發配犯人到邊關,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來回幾千裡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張老師說


自古至今都一樣,把被定罪的犯人發配到邊疆或者其他什麼地方,衙役都是要同行押送的。

一般來說,發配犯人的地方都是很遠的,比如說宋朝時期的海南、滄州等地,明朝時期的雲貴等地,清朝的東北寧古塔等。

衙役們來回幾千裡的路程不僅僅是因為遠受罪,其實還充滿著危險的。

首先,一般來說衙役與犯人都是通過走路的方式到那麼遠的地方,走一趟需要幾個月,一路上要忍受體力不支與風餐露宿的折磨,有的犯人如果沒有好的體力或者是本來就有疾病,在路上就去世了都很有可能的。

其次,衙役與犯人要是在路上遇到強盜,輕則失去錢財,重則丟失性命。《水滸傳》中記載著林沖在被髮配滄州充軍的路上,差點被人殺死,結果被魯智深救走了。這種情況下,要是遇到兇殘的人,衙役們肯定是逃不掉的,所以說這是一個險差事。

古代衙役的地位比較低,並且薪水也不高。

我們可以先看看古代衙役的地位,他們基本上是地方州縣等衙門內供驅使奔走之差的人,地位低於吏員,是沒有官方身份,只屬於為衙門服役性質的。

衙役們平日裡負責衙門的站堂、緝捕、拘提、催差、徵糧、解押等事務,有的是做馬伕、轎伕這樣辛苦的工作,有的是冒著生命危險抓犯人,甚至有時候老爺家的私事也叫衙役去幫忙等等。

那麼,這麼辛苦的衙役的薪水是多少呢?在清朝時,衙役可以得到三至十二兩的年薪,普通衙役平均每天的薪水在兩文左右,也就是相當於一頓飯錢。所以,衙役的工作比起農民來也就是更加穩定的優點了。

衙役們其實更樂意做押送犯人的工作,那是因為這份工作是一個“肥差”。

一般來說,被髮配的犯人都是一些達官貴人或者功臣之後,皇帝為顯寬容仁慈,所以免去死罪。這些犯人身體沒有那麼好,但是家境殷實,所以這些犯人的家人往往會偷偷地塞些銀子給衙役,希望路上對犯人多加照顧。這些額外收入可要比衙役們的工資高多了。

如果犯人的家底豐厚的話,甚至會幫他們一行人打點好一路的行程,安排好的飯菜、驛館,甚至還有馬車。不用在衙門裡做力氣活還可以“拿外快”,何樂而不為呢?

總的來說,收入高風險大,這就是押送犯人的工作性質。所以說,幾千裡走下來受罪是受罪了些,但是要是能夠獲得高於平時的薪水的話,他們也是更樂意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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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呀,答案一定的非常辛苦勞累的。記得高中畢業時看到過黑龍江作家阿城寫的一篇清代驛站兵的故事,大體內容是一個滿洲驛站兵小夥子某甲與一眾清軍從卜奎(齊齊哈爾)押送一批軍用物資到漠河金礦。由於是冬天行走路線康熙朝時設立的古驛站,由牛拉著裝載物資的雪爬犁,快到墨爾根時保鏢的清兵一個一個病倒,由於沒有醫護兵和周圍四周不是大荒草甸子就是原始森林。倒下的清兵就任由他自生自滅,這時候狼群出現了,它們上前就將倒地的人活活撕扯分食了……!就這樣,隊伍中不多久又有一個人倒下,狼群就再一次撲上來分食病倒的活人。

前行的隊伍分成兩拔,打頭裡的是押鏢的清兵相隔五十米左右距離的是黑壓壓的狼群,始終保持著這五十米的距離……!

一千多里的押送路程終於結束了,快到漠河金礦時狼群散了,這一隊清兵有三分之一的人永遠的躺在了押鏢的路上了。

滿洲小夥某甲勝利完成任務,去見他漂亮的俄羅斯女友了。

從書中可以看出清代關外的地理和氣候條件的嚴苛限制,軍隊成建制遠程押鏢都是生死之行更何況更早朝代押送發配邊疆的單個人犯呢。山高路遠,到無人煙的地區沒有旅店飯店,下雨刮風換誰都非常遭罪,而且還有生命危險。

以前看到宋朝警察對犯人押送沙門島的記述,有些押送警察為了省事半途就將人犯弄死,或者眼看就到沙門島了在船上就將犯人按在海水中淹死,所以有宋一代犯法的人最怕去沙門島,到了那裡就是到了森羅殿了。

另外,還有清代的寧古塔,所有發配寧古塔的人聽了這幾個字都談虎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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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發配犯人到邊關,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來回幾千裡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當然要同行押送,否則犯人跑了怎麼辦?這些犯人大多數是犯事的達官貴人或者是被牽連之人,無論是哪一個身份皆是朝廷重視之人。若是中途出事,第一個問罪的便是這些衙役。所以來回幾千裡的路程,衙役是需要一直陪同的,且是全程護送。


雖說後期南方經濟實力發展,但是北方才是中心地帶。所以這犯人發配之地,一般都是遠離中心地帶,環境艱苦之地。像明朝時期選擇了所謂瘴氣之地――雲貴,而清朝時期則是選擇了早期根據地――東北。無論是雲貴還是東北,都屬於條件惡劣之地,而這些犯人被髮配,就是參與當地的建設,開發新地方。

但是一批被髮配之人,真正可以到達的卻是少得可憐。這些發配之人大多數是錦衣玉食養出來的嬌貴之人,自然是受不了長途跋涉,病死在路上也是正常。而衙役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說衙役也是辦差,各個地方走訪,腳力早已經勝於普通人。但是幾千裡的路程,衙役倒下的也是一批。但是這並未阻擋衙役對於押送犯人的熱情,仍然是前仆後繼,倒下一批立馬補上一批。


來回幾千裡確實是受罪,但是這其中的好處卻可以抵消苦難。

前面提到,一般被斬首的都是罪大惡極之人,而被髮配的錦衣玉食的也不再少數。所以衙役完全可以從這裡面撈一筆油水,甚至高過衙役好幾年的收入。而犯人被髮配之時,家裡人也會暗中將衙役打點好,這打點自然就是給一筆可觀的收入,差不多可以熬到目的地。

衙役平時也是東跑西跑,雖然是政府性的官職,但是卻沒有平級。說起來衙役是挺威風的,但是真正來說沒有一點點地位。所以這種差事倒是無所謂在什麼地方、在具體做什麼樣的事情。都是同樣的任務,卻領著不一樣的工資,所以押送犯人自然成為了一件好事。

而且衙役們被上級長期壓制,處處欺壓。但是在押送犯人的途中就不一樣了,犯人不僅要仰其鼻息,而且過路所住的旅店也得稱呼一句官老爺,這待遇分分鐘上漲。衙役們肯定樂意呀,而且就算是有災難發生,衙役也會第一時間趨利避害,拉上犯人試險,所以危險一般是與他們無緣的。


若是有些懂得看清局勢的衙役,那就撈得不只是油水了,很有可能是名利。被髮配的人中並非全部是罪有應得,有一部分是被冤枉的。若是日後有人發難,很有可能會重新返回朝堂。所以,但凡是衙役在路上稍微照顧一些,日後若是東山再起,必定會感念恩德,輝煌騰達也是指日可待,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講也是值得跑一趟的。

所以這來回幾千裡,一來能夠撈點油水,夠幾年的生活;二來便是這名利,畢竟落難之時施捨之人必定會被銘記於心。所以,這趟差事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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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肯定是要同行押送的,沒人監督犯人,那逃了誰去管,畢竟古代很多荒無人煙的地方,逃走不被抓的情況還是有的。

衙役在古代就是相當於現在很多部門裡面的臨時工,他們比吏員還低,處於最底層。

一般來說,他們工資也是最低的。清朝衙役一天也就大概幾文錢,只能管飽一天的飯錢,工資來說,基本都沒啥錢掙,一年大概也就幾兩銀子。



衙役一般都是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才會去任職的,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有上頓沒下頓的。而且他們還能通過這個職位來斂財。衙役雖然工資低,但是可以通過犯人家屬來求財。

被流放的犯人可以說是衙役最主要的斂財手段。押解流放的犯人是非常辛苦的,幾千裡的路途在古代來說是非常遠的,一般如果比較近的話走路過去,如果被流放到偏遠地區有錢人就可以出錢請馬車,讓自己的家人過得更好一點。一般他們也會打點好同行的衙役,例如《水滸傳》中就有很多衙役押解的內容。諸如宋江等等,被流放過程中都是有人打點好了的。

衙役如果碰上好人家,那自然不說,生活還是過得挺滋潤的。一旦遇到那種家徒四壁的犯人,那就慘了。沿途全靠走,這少說也有幾百里路,多則達上千裡。腳都被磨出了泡,還不能發牢騷不幹。

這沿途一路,碰上颳風下雨,又沒啥現在所謂的旅館這種的。大多都是借宿在百姓家或者寺廟之類的,這要是碰上了荒無人煙的地方。只能靠大樹遮風躲雨,晚上也一樣的。

但是古代流放是除了死刑以外最重的罪行。這種刑法但是好處卻是非常大的。一來這些犯人都是免費勞動力,為國家開地造產。

二來這些人遠離人口聚集地,能夠降低犯罪率。而且大都被流放的都是一路子人,你說誰都不是好惹的。

三來這些人在國家偏遠地區能夠給國家戍守邊疆,對於國家的安全來說還是有一定好處的。

而對於這種國家重要刑法的掌控,當然是不存在出現諸如《水滸傳》中所描寫的那樣。隨便派兩個衙役就上路的情況。地方官進行判罪以後,要向上通報,在發配之前都需要將先行和目的地及中途所經州府的衙門行文溝通,安排好犯人的去向、所經路途和行程時間等等。而在發配形式上,衙役有跟到底,也有隻跟一部分路途的。

跟到底的稱為長差,多是一些如殺人犯政治犯,重大殺人案之類的重要犯人,一般是少數衙役帶著一兩人上路,保證交割的準確清楚,以防出現意外。

另一類叫做短解,就是押解一大批犯人,由所經州府等地方治所派兵逐站排解,相對成本較低,用於統一押送一大批罪行較輕的犯人。這兩種方式成為古代押解犯人最主要的兩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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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押送不是這麼運作的。古代有設驛站的,這種驛站就是負責轉接各種罪犯的地方,各縣的衙役把犯人押送到這些驛站以後就算交差完畢了,一般來說兩三天就可以來回,最多也不會超過9天(古代每旬休一天,做9休1,大家都會趕緊交差趕緊回家)。

在古代,大約每100~150裡地就會有設立一個驛站,這樣驛站主要承接政府方面的各種“快遞”任務,比如我們常說的600里加急說的就是這種驛站,他們要傳遞官方的緊急公文跟要件;護送朝廷的主要官員,比如各級官員要前往各地任職的時候都是住在這種驛站裡,由驛站提供必要的護衛以及護送任務;押送朝廷犯人,比如《新白娘子傳奇》裡許仙被押送到驛站交給驛丞以後衙役就可以回去了,而驛臣則會根據要求定期押送犯人前往下一個驛站,這樣一直擊鼓傳花的傳下去。

其次,除了這種驛站押送傳遞之外,還有官兵參與衙役押送。按著古代的律法,朝廷重犯必須押送到省府臬臺衙門進行審判(《李衛當官》裡的徐祖蔭),然後臬臺衙門判罰罪行之後統一派人押送犯人,這種犯人是每年春秋各押送一次,人也比較多,往往一次有幾百人,這時候都是得派兵護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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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風險與收益顯然是成正比的,但是關於衙役押送犯人來說,既可以算得上一份肥差,但也不失為一次荒野大冒險,儘管衙役與罪犯同行,但是犯人考慮的事兒就比較簡單,衙役則不然,面對路途之中出現的各種意外狀況,都必須要有妥善的處理方式。

正是由於我國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不發達,所以才造就了這一特殊任務

罪犯被流放之地,一般都是荒無人煙,或者是蠻夷縱橫的邊塞地區,自然也就增加了諸多不確定性,就比如著名的流放之地寧古塔,路途遙遠僅僅是一方面,加之一路上並沒有車馬代駕,只能靠雙腳丈量數千裡的路程,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

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平等可言,一切都是相對而論的,要不是看這幾千里路上,有油水可撈,不然才不會有人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

罪犯也更願意有人同行押送,衙役當然爭著想去這一趟公差旅行

毫無疑問,路途艱辛而且遙遠,一路上如果讓犯人單獨前行,如果是不加以束縛,犯人中途逃離也不是不可能,儘管在當時也有腳鐐手銬,但是呢,這些有罪之人也怕別人報復,那些曾經傷害過的冤家找上門可就不好了,何況如果有衙役同行,還是可以一起聊聊天 ,也不會旅途寂寞。

其實最重要的是,如果罪犯尚有家人健在,還是會給隨行的衙役一些好處的,畢竟在當時,犯了罪的青壯年男子,如果真的到了別發配邊關的地步,如果不能夠回來,對於一個家庭的打擊不可謂不大,很多家庭自然也會盡可能讓衙役開心,好將罪犯們能夠安全送到。

路途遙遠其實這不是最苦的,畢竟路在腳下,而有些意外的發生才是不願意被看到的

這些押送任務一般少則半年,多則也需要一兩年之久,來去一趟還是能夠改變許多的,如果真的是那些窮兇極惡的歹徒,對於衙役來說,那日子可就不好過了,半路上要是遭遇其他災禍,也是他們萬萬承受不起的,有時候雖然衙役看似輕鬆,但是承擔的風險可一點也不小。

路上所花的錢財都是不用擔心的,但是生命安全保障,那可就只能靠自己扛著,衙役實際上也有等級之分,畢竟也分編外人員,和編制內人員,如果與縣府官員關係好的,自然日子過的也相對輕鬆一點,所有的那些髒活苦活,自然就下發給了那些無依無靠的臨時差役,之所以這一路有利可圖,也是因為那誘人的回報。

受罪那都是小事,如果為此賠上命,那就相當不值得了,畢竟這錢也不是那麼好拿的,但是要比起那微薄的薪水俸祿而言,對於那些本來就處於最底層的衙役們而言,為了生計,只能鋌而走險。


歷史紅塵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那是肯定的,誰攤上這差事誰倒黴。

古代發配犯人,即便是鄰省發配也要走很久。當年沒有汽車,沒有輪船,沒有火車,幾乎全部靠雙腳步行。

遇到有錢的犯人,也許還可以自己出資僱一個馬車或者帆船之類。

但有錢人犯罪的畢竟是極少數,而且只要提前打點通常不會判得很重,所以基本犯人都是窮人。

於是,絕大部分流放都是要靠步行的。

如果是被流放到邊疆,那麼不但犯人苦不堪言,衙役也要慘透了。

自然,衙役幹這行,每天是有補貼的,至少不愁食宿,還有少許獎金。

但古代旅行非常艱苦,爬山涉水,又沒有今天這種到處都是的旅店、飯店,往往還要借宿甚至露宿。

即便有旅店、酒店,通常旅店也是條件惡劣,居住很不衛生。飯店的飲食衛生也很難保證,很容易得病,更別說風餐露宿的。

所以,這個差事是很差的。

那麼,衙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夠敲詐犯人。

而犯人只要不是赤貧,一般都會想方設法打點差役。

比如宋江被髮配江州,上來就打點了差役,宋江這一路幾乎相當於旅行。

武松發配孟州,當地的大戶也出錢打點了差役,所以差役對武松還是比較客氣的。

武松第二次發配時,施恩也出面打點差役。施恩先是請兩個公人持久,然後又給了10多兩銀子。在當年,十多兩銀子並不是小數目。

吳用請阮氏三雄大魚大肉又是好酒吃了一頓,也用不了1兩銀子。

所以,通常這一路,差役除了政府的補貼以外,還可以通過受賄賺上一筆。

比如水滸裡面這麼寫:這兩個公人也交還了宋江包裹行李,千酬萬謝, 相辭了入城來。兩個自說道:“我們雖是吃了驚恐,卻賺得許多銀兩。”自到州衙 府裡伺候,討了迴文,兩個取路往濟州去了。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錢的事情自然是有人做的。

況且,流放發配是國家制度,差役作為獄警也只能服從。

真正倒黴的差役,是遇到赤貧的犯人,比如像被陷害的盧俊義那樣,身無分文。

原則上,盧俊義作為犯人,一路的吃飯的錢(住店不需要錢)也是國家撥給的,但基本都被差役貪汙了。所以差役見盧俊義沒錢,不但虐待,連飯也不給吃: 董超、薛霸收了銀子,相別歸家,收拾包裹,連夜起身。盧俊義道:“小人今 日受刑,杖瘡疼痛,容在明日上路。”薛霸罵道:“你便閉了鳥嘴!老爺自晦氣, 撞著你這窮神!沙門島往回六千里有餘,費多少盤纏,你又沒一文,教我們如何布 擺!”盧俊義忍氣吞聲,只得走動。行出東門,董超、薛霸把衣包雨傘,都掛在盧員外枷頭上。 盧員外一生財主,今做了囚人,無計奈何。

做得飯熟, 兩個都盛去了,盧俊義並不敢討吃。兩個自吃了一回,剩下些殘湯冷飯,與盧俊義 吃了。薛霸又不住聲罵了一回。吃了晚飯,又叫盧俊義去燒腳湯。等得湯滾,盧俊 義方敢去房裡坐地。


薩沙


在電視劇《水滸傳》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畫面:當人犯罪之後,罪犯的額頭上會被刺上一個"囚"字,然後發配邊疆,這個過程稱為"刺配",罪犯帶著厚重的枷鎖,在兩個衙役的陪同下步行幾百公里前往邊疆苦寒之地,宋江、武松、林沖、盧俊義都被刺配過,林沖和盧俊義一路上還受盡了衙役的百般折磨。

很多人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關在牢裡面,而要大費周章地安排兩個衙役押送犯人去邊關,既花錢又費力,不經濟不環保。

在古代,發配邊關的刑罰僅次於死刑,流放是對犯了重罪的人網開一面,以示皇帝的仁慈之心,發配邊關的人要遠離故土,前往環境極其惡劣的地方,一般情況下,流放的犯人都有去無回,而且流放之路艱難險阻,完全靠步行,有些犯人還沒抵達終點就在中途病死了,到達邊關的犯人也是充軍、戍守邊關、墾殖荒野,要歷盡九死一生。

《水滸傳》中,押送林沖的兩個衙役被陸虞候買通,企圖謀害林沖,可惜奸計未能得逞,還被魯智深狠狠地教訓了一頓,於是有了"大鬧野豬林"這一段;盧俊義在流放的過程中被燕青所救,兩個衙役被燕青殺死。由此可見,負責押送犯人的衙役不僅是個辛苦活兒,而且可能有性命之憂,說不定就遇到犯人的同夥搞事情,可儘管如此,還是有很多衙役會去爭取這份差事。

這是為什麼?

首先,別相信演義和小說,犯人在流放的過程中逃跑或者被同夥救走的可能性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很簡單,因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如果犯人逃跑了,那麼家人肯定會受到牽連,除非你是孤家寡人一個,如果真的逃跑了,那麼就會全國通緝逃犯,這時候就會罪加一等,等著你他的只有升格為死罪。所以說犯人逃跑的幾率極小,押送犯人的風險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

其次,衙役能從這份差事中撈到不少的好處,出差補助必然是少不了。一路上的吃喝用度都是公費支出,衙役可沒道理自己墊資,習慣了這種顛沛流離的本職工作,其實這種小日子過得還算挺舒服的,押送犯人相當於出差,不僅能拿到自己原有的工資,而且還能獲得一份額外的補貼,這份補貼相當於兩年的工資,還是相當可觀的。

除此之外,犯人的家屬擔心犯人在流放的過程中受罪,只要經濟條件允許,都會給同行的衙役一筆豐厚的錢財,希望衙役能夠善待犯人,讓犯人少受點苦,衙役也會跟著沾點光揩點油水。

古代刑罰眾多,發配邊關是折磨人時間最長的一種刑罰,犯人基本上後半輩子就要在地獄一般的異域中度過,同行押送的衙役也要跟著受罪,雖然能掙些錢,但是來回要走上千裡甚至幾千里路,這也是很折磨人的歷程。不過,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大多數時間中,生產力並不發達,民生多艱,錢是很難掙到的,衙役這種底層公務員屬於賤籍,從事了這樣一份有油水的差事,也可以衣食無憂,飽暖度日。


歷來現實


古人被髮配邊關,衙役肯定是要同行的。你讓一個犯罪的人自己走去被髮配的地方,不跑是不可能的,況且那些衙役是專門負責押送犯人的,他們已經輕車熟路,懂得走哪條路能更快的到達目的地。

衙役作為押解犯人的監督者,他們需要全程陪伴,因為古代的通訊不足,並且押送的衙役屬於最基層的幹部,所以他們無法走到某個地方後享受什麼待遇或者交接犯人的手續,因此只能是他們一路陪犯人到邊關的。

《水滸傳》中林沖被髮配到邊關,因為他是有武功的人,所以押送他的衙役有好幾個。而古代可以沒有汽車這些,作為發配邊關的犯人更不可能享受馬車待遇,因此幾千上百里地,這些衙役也會跟著犯人一起風餐露宿。

林沖當時被梁山好漢看中,想要拉他們入夥,所以魯智深等人要半路解救他,也幸好當時要是那個林沖幾個衙役平日對他還不錯,所以這幾個人的下場還都算好,如果平常對林沖拳打腳踢的,那他們估計也都去見了閻王了。

當然,這也只是小說演義上這樣寫,古代的衙役押送犯人,來回幾千裡地雖然苦,但這份苦差確實爭破腦袋搶著去的。

首先來說,發配邊關的犯人,他們前途比較迷茫,但至少現在還沒死,所以只要有家人在,他們的家人都會給衙役們好處,只希望在路途上能夠對犯人好些。比如銀兩、吃喝、衣物等

古代封建社會是沒有人權的,這些犯人上路後,衙役會因為自己的心情不好而對他們宣洩,輕則辱罵、重則毆打,遍體鱗傷,剩半條命的比比皆是。

其次,押送犯人的衙役在平常的衙門其實是最底層的幹部,他們並沒有實權,說白了就是混吃等死,而這樣的出差的機會其實算是公費旅行,即沒有官府大老爺的白眼,還可以拿著公家的補貼外出透透氣旅行一番,何樂不為?

其三,那些被髮配邊關的人,不一定都是殺人犯、小偷、強盜等,也有得罪了高官或皇帝而被處罰的。這些當官的人今天被處罰了,等改日皇帝后悔了,又把他們召回來也不一定。如果在路上跟這些高官或大家族的人攀上關係,伺候好了有一筆收入不說,搞不好日後還能沾點光混個好點的工作。

除了以上這些,還有許多細節是我們現代人不能理解的。衙役作為底層的人,他們的想法無法就是代表了一種增加收入的慾望。

雖然在押送的過程中是比較辛苦,但是能在過程收入有一筆收入,這已經是很幸福的了,有時候犯人家屬送上來的銀子、吃食、衣物等,都夠他們一年的收入了。在這樣的待遇下,自然各個都想去爭這份差事,受罪什麼的,都是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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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這種刑法,從秦漢時期開始確立,到隋唐時期正式成為古代的五大刑法之一(笞、杖、徒、流、死五刑),一直被統治者自詡為一種仁慈的刑罰。因為,古代統治者一直有這樣一種說法,叫做“不忍刑殺,流之遠方”,也就是說將犯人流放,是因為不忍心殺他。

當然,雖然統治者自詡為很仁慈,但對於犯人來說,卻也是非常痛苦。因為,歷代統治者對於流放地點的選擇都是費盡心機,要麼是西北絕域,要麼是西南煙瘴或者東北苦寒之地。總而言之,這些地方共同特點是偏遠,來回需要幾千里路。

我們都知道,在古代沒有發達的交通,犯人需要步行走到流放地,還得戴著枷鎖,很是艱辛。同時,為防止犯人在路上逃跑,或者出現人身意外等情況,通常情況下,犯人在流放的時候,都會安排數名衙役進行押送,一般是2-4名衙役。



就工作的性質而言,這自然是個苦差事,因為衙役雖然是看管犯人的,而且還不用戴枷鎖,但問題是,他們也要和犯人一樣徒步行走幾千裡,這一來一回至少要花費數月乃至半年的時間,想想都覺得幸苦。

而且,他們去的都是偏遠地區,搞不好還會遇到各種突然意外,比如遇到攔路搶劫的盜匪,吃人的野獸,還有惡劣的天氣、嚴峻的生活環境、瘴氣、瘟疫、疾病等等,一個不小心就會讓自己丟掉性命,光是想想就覺得可怕。

但是,對於不少衙役來說,他們卻非常樂意從事這份工作,這又是為什麼呢?

其實,主要是因為這份工作有這樣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獲得比較高的報酬。大家知道,衙役在縣衙裡的地位是非常低的,雖然平時看似比較威風,但其實比吏員還低。

吏員儘管沒有品級,但好賴還是官方人員,而衙役根本沒有官方身份,只屬於為衙門服役性質,也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臨時工。以他們平時的收入十分的微薄,根本無法養家餬口,這樣他們很多時候就只能想辦法賺外快,而其中性價比最高的外快就是押送流放的犯人。



因為,如果他們選擇押送流放的犯人,一方面朝廷會給衙役一筆額外的補貼,相當於勞務費,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同時,衙役們在路上的花銷也都是朝廷報銷,不需要衙役們自己花一分錢,這就相當於公費出差,吃喝住全包,還有一筆兒外的勞務費,何樂而不為?

另一方面,對於犯人的親朋好友來說,他們害怕犯人在路上受苦,想讓衙役在路上多多照顧下犯人,這個時候他們就會私下給這些押送的衙役送錢和送東西,這個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比如《水滸傳》中,不管是押送宋江的衙役,還是押送林沖的衙役,都得到過他們朋友或家人的打點。

從這層意義上說,負責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不僅可以得到朝廷的補貼,還能拿到犯人家屬送給他們的錢財,這兩筆錢加起來的收入,通常可以抵得上他們一年的工資收入,所以這份工作雖然很辛苦,但很多衙役也是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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