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降幅排名第一!生態環境部公佈“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生態環境部近日向媒體公佈了2019年12月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其中,太原市降塵量3.8噸/平方公里·月,比去年同期下降79.5%,降幅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一。


太原降幅排名第一!生態環境部公佈“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12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範圍在2.3–9.6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4.5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衡水市、北京市、邯鄲市、石家莊市、淄博市、濱州市、安陽市、邢臺市、新鄉市、廊坊市、晉城市、菏澤市、滄州市、太原市、鄭州市、保定市、濟寧市、濟南市、濮陽市、長治市、唐山市、開封市、焦作市、陽泉市、德州市和天津市等26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小於9.0噸/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9.0噸/平方千米·月);聊城市、鶴壁市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鶴壁市降塵量平均值最大,達9.6噸/平方千米·月。焦作市、聊城市、鶴壁市和天津市4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保定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持平;廊坊市、聊城市、天津市和唐山市4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2+26”城市12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下表。


太原降幅排名第一!生態環境部公佈“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注:①按2019年12月“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

②為2019年12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負數表示同比下降,正數表示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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