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小學學校到底是屬於校長一個人的,還是屬於全體老師和學生的?

劉煥繪畫


理論上講,既然是公立學校,那就姓“公”,是國家的,校長只是代表教育主管部門行使管理權。

對於學校資金的使用,校長是有一定決策權的,一般大數額要經過校委會討論決定,至於教學用具的購買校長是有權拍板,然後交後勤部門執行的,只要校長沒有裝個人腰包就沒問題。

但學校有義務在每學期或學年公開校務。

如果教職工對學校的經費使用情況不滿意或者存疑,建議通過學校教代會要求校長或後勤部門公開說明!


順道自然


公辦小學實行的校長負責制,出了事情自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但是學校並能說是校長的,學校是公家的。

題主的困惑其實我曾經也有過。那個時候我也很年輕,剛剛進入一所學校,可能是因為自己的教學經驗不怎麼豐富,在班級管理和教學中都遇到了一些問題,加上自己每天的事情也比較多,整個人每天都比較累。這個時候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學校的校長,看到他每天似乎優哉遊哉,有沒有上什麼課,好像很閒的樣子,每天還對我們下面的教師指手劃腳,一副居高臨人的派頭。

不過,等到我工作的時間長了,就慢慢地發現,其實做校長也沒有我想象中那麼輕鬆。學校那麼多教師和學生,校長身上的擔子也是很重的。雖然校長不用自己直接去上課和管學生,但是他身上是揹負了責任的,他所管理的學校如果在安全和教學上面出了問題,教育局是要找他的麻煩的。

所以,不妨把眼光放寬些,其實校長也是那麼好當的呢!


中公教師網


公辦小學實行的校長負責制,出了事情自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但是學校並能說是校長的,學校是公家的。

題主的困惑其實我曾經也有過。那個時候我也很年輕,剛剛進入一所學校,可能是因為自己的教學經驗不怎麼豐富,在班級管理和教學中都遇到了一些問題,加上自己每天的事情也比較多,整個人每天都比較累。這個時候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學校的校長,看到他每天似乎優哉遊哉,有沒有上什麼課,好像很閒的樣子,每天還對我們下面的教師指手劃腳,一副居高臨人的派頭。

不過,等到我工作的時間長了,就慢慢地發現,其實做校長也沒有我想象中那麼輕鬆。學校那麼多教師和學生,校長身上的擔子也是很重的。雖然校長不用自己直接去上課和管學生,但是他身上是揹負了責任的,他所管理的學校如果在安全和教學上面出了問題,教育局是要找他的麻煩的。

所以,不妨把眼光放寬些,其實校長也是那麼好當的呢!

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和你一起關注教育熱點問題。


教育故事鋪


呵呵!這個問題問的好。

公辦小學學校,顧名思義當然是屬於公家的了。但是實際上,很多的學校,就是校長一人說了算,其他人即使有意見,即使提出來,也不一定得到校長的同意。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這與機制有關。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整個學校負責,學校的各種工作都是在校長的領導下進行的。校長為了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一定會有自己的獨到的見解主張。

但是,學校又不僅只搞教學工作,與學校有關的其他工作也是千頭萬緒,特別是上級的各種各要的檢查,而要想讓檢查過關,就要有各種各要的潛規則。這就不可能什麼事情都和一般教師商量,都要讓教師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如學習圍牆需要修繕,那買多少水泥,多少石子,用多少人工等等。如果和每一個教師都商量解決,那還談什麼工作效率啊!

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校長對學校負責,就是對教育事業負責,就是對黨和人民負責!

當然了,出了問題,校長就該負主要責任。

校長也不能想幹嘛就幹嘛。也應該在組織許可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公辦學校就真的不姓“公”了。


世問


當然不是他一個人的,公辦小學是屬於國有的,它不能脫離人們的監督,校長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現實中,有的校長獨斷專行,搞一言堂,一個人說了算,忽略了學校領導班子中其他成員的作用和地位,像這種人,往往最後不會有好下場,只是看著一時風光。因為學校的確不是他個人的,所以,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把他從臺上請下來,請更有能力的人做校長;如果年齡大了,還可以通過退休方式,離開校長的工作崗位,新校長到位後,所有的話語權,老校長都沒有了。當校長,也是幾年時間。

當然,校長在任期間,很多學校的重大事項,他是有發言權的,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項,他可以提出各種處置辦法,經過學校的班子會集體討論決定後實施。如果有的學校班子會也由校長一人說了算,那校長就脫離了同事們的監督。如果這樣,脫離了班子,最後紀委監委收到舉報線索,一查一個準,下臺沒跑,身敗名裂。那時還不如一個普通老師呢。

大家感覺校長花公家錢說花就花,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誤解。學校是一個大家,當好這個大家並不容易。有些該花的錢是必須要花的,也有很多決策,或許並不切合實際,花了錢卻沒有達到效果。這在工作中經常遇到,但這錢沒有裝到個人口袋裡,就還算是正常。普通老師們的職責是一線教書,校長的職責是管理學校,管理老師隊伍,提升教學質量。職責不同,普通老師確實不可能會對學校的管理和開支費用參與意見,因為這不是一般普通老師的職責。

關於一個校長的合格與否,需要有關方面進行檢驗。如果校長不合格,普通老師也可以發表不同意見,可以署名或匿名舉報校長的違法違紀事實和線索。不過校長真的出了事,也要看出的是什麼事,如果涉及到了班子其他成員,也會一併追究相關責任,並不是說,所有事,都會由校長一個人頂著,那樣也不科學。


跟我學公文


"公辦小學學校到底是屬於校長的,還是屬於全體老師和學生的"?這個問題是原則性的判斷失誤或歸屬錯誤問題。應該不屬於"三者"任何一方。

一,公辦小學學校是經過政府部門地方隸屬機構廣大群眾及社會團體等考察研究逐級上報審批的社會事業單位,它代表一個國家的辦學宗旨與理念,也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不可否認的連帶關係,它的辦學方向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循黨的各項教育規章制度,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與利益,是"三位一體"(社會,學校,家庭)的教育環節,學校的一切基礎設施財產資金屬於公共關係國家歸屬,任何個人和任何一個機關幹部包括校長局長等都沒有資格權力私自派出或據為己有。

二,公辦小學學校的學制與人事決定安排,都是經過上級組織主管部門編制機構等按組織程序管理權限嚴格審查精心核算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而校長的選拔與審批是經過逐級上報考察而確認上崗,只是分工不同,責任與職責與老師不分"特殊享受\

喜205409161


校長只是法人代表,公辦中小學只是教育局下的一個單位,校長只是管理學校的權力,對老師也只是上下級的夥伴關係,沒有利益和衝突,沒有權力開除任何老師,也沒有能力給教師發工資和提高福利待遇的權力。校長只是用國家的錢來給老師創造一個好的育人環境,協調老師的內部關係,說到底,也沒有什麼權力可言,如是說有一點點的權力,那便是在新進老師面試時,有對新進的老師要誰不要誰,有決定要哪個的的小權力,也只是在通過筆試後的事情。還有比如自己的親戚要來教書,有權力讓他來代課,或者安排幾個老師當主任,這些都是一些小小的權力。

或許有些地方的管理還不到位,校長隨時買一些無用的東西,亂用錢,吃點回扣,這些低級的用錢方式,在我們這裡基本沒有了,因為我們這裡管理基本本趨於透明化。錢全部由教育局在管理,學校沒有會計,學校的一切報帳都在教育局報,現在的報帳又全部在網上公開的,大的工程都需要招標,學校只是驗收,也沒有多大的權力。而校長平時只有一些公用經費可以開支,但這些費用都是算了又算的,不會有好多餘的。所以學校的一切開支基本是透明化的,沒有多大的吃回扣的可能。

現實中,有的校長獨斷專行,搞一言堂,一個人說了算,忽略了學校領導班子中其他成員的作用和地位,像這種人己經很少了,現在的校長都很精靈,自己也不會在一個地方呆多久,都要調動的。寧可不去得罪其它人,因為每年教育都要求每個老師給校長評分,如果校長處理不好,老師手中的權力就只有這點了。

校長和老師的關係是很好相處的,雖然是上下級關係,但朋友的關係更多。


陳海底魚


當然是屬於國家的,全體人民的共有財產。

但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很常見。原因在於,小學到高中都實行的校長負責制,這樣無形中校長的權力就很大,有些學校是設了黨委書記一職,但在這麼多年的以校長負責制大大弱化了監督管理作用。

現在很多農村學校出現這樣的奇怪現象,給老師發點補助津貼,校長總拿學校經費緊張來說事,農村學校本來條件就比較艱苦,津貼補助就比城市少,再加上每個月固定的工資2000多(剛出來的老師),很多剛才來的老師就是死工資,2000多元,學校“分都不分”,”一毛不拔“,嚴重損害了老師的積極性,過節,看到其他兄弟學校的老師笑容滿面,對比自己學校呢?所以很多人都想盡千方百計往好一點的學校調。這樣的惡性循環,名聲在外,你說這種學校能出多少優異學生。

再說,學校真的沒有多少經費,真的經費緊張嗎?老師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是抽菸喝茶的校長,你看看他們抽的是什麼煙喝的是什麼茶?他們的工資能承擔這樣的開支?還有每學期學校哪個地方不進行修修補補?搞基建?這些修理,修建真的就是校長所說那樣?大家都是明白人,很多東西不言而語。

國家撥下來的款一部分是維修學校經費,讓學生有好的學習環境,但不是重複,鋪張浪費,這樣的鋪裝浪費又不花在老師或者學生身上,難道其中有什麼貓膩?另一部分款項是給增加老師福利待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需的開支。這兩部分是分開的。這些校長難道解讀能力差?校長還是從老師升上去的,那之前當老師的時候,教學能力水平可想而知了。

學校要維修,要購買什麼,教師會上要提前講明,說明這樣做的原因,理由。老師有異議提出改正,這樣學校老師才是主人翁,才能讓學校健康良性發展。


書中良緣


你好,作為一名教育領域的原創作者,在這裡說一下我的想法。

首先說一下公辦小學的概念,公辦小學學校是經過政府部門地方隸屬機構廣大群眾及社會團體等考察研究逐級上報審批的社會事業單位,它代表一個國家的辦學宗旨與理念,也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不可否認的連帶關係,它的辦學方向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循黨的各項教育規章制度,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與利益,是"三位一體"(社會,學校,家庭)的教育環節,學校的一切基礎設施財產資金屬於公共關係國家歸屬,任何個人和任何一個機關幹部包括校長局長等都沒有資格權力私自派出或據為己有。

其次題主可能也有一定的偏見,學校是一個大家,當好這個大家並不容易。有些該花的錢是必須要花的,也有很多決策,或許並不切合實際,花了錢卻沒有達到效果。這在工作中經常遇到,但這錢沒有裝到個人口袋裡,就還算是正常。普通老師們的職責是一線教書,校長的職責是管理學校,管理老師隊伍,提升教學質量。職責不同,普通老師確實不可能會對學校的管理和開支費用參與意見。

這就是我的觀點。


家長成長課堂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要清楚兩層意思。校長,教師各在學校扮演什麼角色,各要履行什麼義務。《義務教育法》第三十條規定:"學校的教學及其它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那麼,校長在學校究竟要履行哪些義務呢?有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議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基本建設的議案,委派學校教育教學,後勤保障人員,並對其監管,組織學校教職工遵紀守法,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規章制度,並提交學校全體教職工討論通過,且監督執行的義務。有組織教師制定學期、學年教學計劃和活動安排,並監督指導實施。按國家或地方規定開齊所有課程。代表學校向受教育者簽發相關證書的義務。有學校人事調配的建議權。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經費預算方案,方案是在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共同參與,民主理財,討論確定的。有組織全體教職工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客觀對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定獎懲制度並提交全體教職工討論通過的義務。有組織全體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考核評估、公平、公正、公開對教職工評優、評模、評職的義務。無論校長具有什麼樣的權力,都是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全體教職工的監督下行使,沒有其它的特權可言。作為教師,有參與學校綜合管理的權力,學校的一切事務都是在校長的帶領下,由學校每位成員的共同努力和極積參與下完成的。有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積極參與教改、公開課、示範課等課研任務。享有評優、評模、進職的權力,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全提下是教師享有的榮譽,當仁不讓。如果校長在工中參雜了個人主義,獨斷專行,學校工作將一塌糊塗。如果教師在工作中犯了自由主義,將會積怨自棄。總之,學校是一個集體,不論是校長、教師、還是學生,都要各盡其責,名司其職,各盡義務。都是集體中的一員,都是學校的主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為了學校長期發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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