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罰款、警告!大慶龍南公安分局一天查處疫情行政案件20起

疫情當前,人人都在遵守相應公告共同抗疫。

然而總有少數一些人,面對疫情、面對禁令置若罔聞。

近日,大慶市龍南公安分局在嚴厲打擊涉疫違法案件時,僅2月23日就查處疫情行政案件20起。

其中,行政拘留1人15天,罰款8人,警告11人。


2020年2月23日13時30分,怡園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尹某電話報警稱:其在陽光商服A座5層電梯口被打。

治安三隊民警立即出警到現場瞭解情況,經查,新冠肺炎期間怡園街道負責封控陽光商都商場樓上居民公寓,居民有出入證明方可出入。

無業人員董某居住在12層,沒有出入證明,強行出入陽光商都封控點,尹在阻止董某行為的時候被董某毆打。

行拘、罰款、警告!大慶龍南公安分局一天查處疫情行政案件20起

經詳細核實,董某2月19日強行出入公寓樓一次,並且故意將封閉一樓電梯的木板損壞,2月23日上午強行出入公寓樓一次,當日下午又想強行出入,在尹某阻止的時候,董某將尹某毆打。

龍南分局根據法律對違法行為人董某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和尋釁滋事的行為處以合併拘留15日的處罰。

行拘、罰款、警告!大慶龍南公安分局一天查處疫情行政案件20起

2020年2月23日,刑偵二隊在轄區巡控期間當場處罰兩起違反政府公告不服從封控管理要求的違法行為,對兩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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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23日,刑偵四隊在轄區巡邏期間,查處兩起違反政府公告不服從封控管理要求翻越小區柵欄的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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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23日,治安四隊、治安一隊在轄區巡控期間當場處罰四起違反政府公告不服從封控管理要求的案件。其中,兩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50元,另外兩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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