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隔空”公開宣判

2月24日上午,懷遠縣人民法院採用互聯網在線庭審模式“隔空”公開開庭審理縣域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被告人葛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3日懷遠縣公安局魏莊派出所接到舉報稱該村村民蔣甲某等人在疫情期間違反規定多人聚集,為了控制疫情,警示群眾,魏莊派出所準備對蔣甲某進行訓誡。2020年2月4日上午9時許,派出所民警駕駛警車前往蔣甲某家中,傳喚蔣甲某到派出所進行調查。民警在執行職務的時候,蔣甲某的兒子蔣某看到其父親被傳喚,心生不快,手持磚塊意圖攻擊,被勸阻,蔣甲某被帶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又依法傳喚蔣某接受調查,在傳喚過程中,遭到被告人葛某某(蔣某繼母)的阻攔,葛某某用手把住房門,阻撓民警進屋,民警帶離蔣某過程中,葛某某用手撕扯民警,阻撓時間長達十餘分鐘,阻撓過程中導致民警左手手臂被抓傷。

懷遠法院認為,被告人葛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葛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其認罪認罰,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又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綜上,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該起案件為懷遠縣域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犯罪案件,案件偵辦過程中,在市、縣兩級政法委的積極組織協調下,懷遠縣公、檢、法三機關緊密銜接、高效辦理,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為疫情防控樹立了法律紅線,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懷遠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隔空”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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