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鹽邊縣五個“嚴格”要求 確保集體用餐安全

日前,記者從攀枝花市鹽邊縣市場監管局獲悉,按照上級部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要求,結合“春雷行動2020”,該局從主體責任、製作加工規範、人員健康管理、分餐制度和清潔消毒五個方面,嚴格要求各備案開餐的餐飲服務單位,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已有43家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進行了備案,同時簽訂了《食品安全承諾書》、發放了《關於加強單位食堂疫情防控的六條措施》《關於加強單位食堂疫情防控的九項要求》。

該局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採購食材應查驗供貨商資質,並索取供貨票據,做好臺賬記錄;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嚴禁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嚴禁在食堂飼養畜禽和寵物,嚴禁現場宰殺活畜禽,嚴禁制作或經營售賣野生動物製品。食品加工製作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所有菜餚必須燒熟燒透,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提供冷食類、生食類等高風險食品,每餐食品應按規範要求做好留樣。

針對從業人員,每日上崗前需測體溫、戴口罩,操作前需洗手消毒;食堂就餐人員進入食堂需測體溫、戴口罩。凡需居家隔離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立即停崗就診;發現就餐人員體溫異常,做好記錄,按規定上報。就餐過程實行盒飯制,分散用餐,嚴禁集體用餐。

此外,該局強調,各餐飲單位每天要對加工場所、人員通道、電梯間和洗手間等進行清洗消毒,確保清潔衛生。餐飲具嚴格清洗消毒後使用,提倡自帶就餐用具。

據介紹,隨著企業陸續復工復產,鹽邊縣各有關部門均在積極開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該局也將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提供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集體用餐安全,更好地促進復工復產後勤保障。(王俊 記者程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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