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人出入居民小區按紅、黃、綠三色核驗標記管理

關於對居民小區實行精準管理的通告

根據《許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對各縣(市、區)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通告》(許疫情防指〔2020〕6號)要求,為切實規範居民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我市居民小區實行精準管理通告如下:

一、按照“管住重點人、方便健康人”的原則,運用疫情聯防聯控信息系統,對出入居住小區和居家隔離工作進行管理。居民通過手機微信掃描居住小區二維碼,一次性完成個人健康管理相關信息登記,不再人工登記。再次出入小區只需掃碼核驗,實現一次登記、多次掃碼。

二、對掃碼核驗的居民,顯示紅、黃、綠三色圖標予以標記。手機掃碼顯示綠色代表非重點疫情防控人員,如體溫無異常,人員及其車輛正常出入,不得有任何限制措施。顯示紅色代表重點疫情防控人員,包括留觀人員、密切接觸者、確診病例治癒後隔離期未滿者、湖北及省內重點疫區到許隔離期未滿者,對此類人員禁止出入。顯示黃色代表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省內非重點疫區的到許人員,無《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隔離期未滿者,對此類人員禁止出入。

三、對無法通過手機微信掃碼登記的老人、兒童等群體,出入居住小區填報信息時由監護人或工作人員予以輔助登記。

四、外地到許人員必須在當日24時前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報備,並提供《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掃碼核驗顯示綠色、測量體溫無異常的,正常出入。湖北及省內重點疫區到許人員隔離14天,湖北以外其他省份及省內非重點疫區到許人員隔離7天。

五、各縣(市、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繼續做好對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對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繼續按原有規定實行樓棟、小區封閉管理,封閉隔離期滿後予以解除。

六、發現重點人員或體溫異常人員的,所在居住小區應立即上報屬地政府,及時將其納入社區管理。同時,指導其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七、居民小區落實好消殺工作,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定期對垃圾暫存點、樓道、電梯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殺,及時處理垃圾汙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環境。

八、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掃碼登記進入居民小區的管理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健康管理相關信息,理解、配合、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在做好居民小區精準管理的同時,參照本通告有關要求,細化農村村組的疫情防控措施,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對居民小區和村組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偏頗和極端做法,要及時予以糾正,儘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居民群眾工作生活的影響,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許昌人出入居民小區按紅、黃、綠三色核驗標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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