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樑宏軒提起公訴等

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梁宏軒提起公訴等


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梁宏軒提起公訴


貴港市港北區建設中路汶頭塘小區梁宏軒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由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港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宏軒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梁宏軒。起訴書認定:被告人梁宏軒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應當依法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談華提起公訴


貴港市港南區江一路130號南郡名邸小區談華涉嫌盜竊罪一案,由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港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談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談華。起訴書認定:被告人談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依法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對溫崇敏提起公訴


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東塘村田僚屯溫崇敏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一案,由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港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溫崇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溫崇敏。起訴書認定:被告人溫崇敏夥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夥同他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應當依法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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