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社區工作人員對行李箱是否有開箱檢查的權利?有何依據?

息壤50880834


你好,有開箱檢查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具體如下:當甲類、乙類傳染病大規模爆發時,地方政府應立即組織一切力量開展預防,實行應急預案,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可以上報上一級政府部門,獲取權限,可宣佈本區域或部分區域為疫區,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實行衛生檢疫,這裡的物資自然包括您的行李箱,衛生部已將新冠病毒歸為乙類傳染病按甲類傳染病管理,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已經自動獲得權限,可以在本轄區實行傳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

再說了,現在全國基本都是一級應急響應,這就相當於軍隊的戰時狀態,為了控制疫情蔓延地方政府的權限很大的,這也是對事不對人,請不要牴觸!


懸壺濟世無愧於心


首先,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主要工作內容有以下幾項:

(1)宣傳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普及衛生科普知識,提高社區成員環境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防病、防疫工作,做好疫情報告,建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3)協調駐社區醫療單位為社區居民提供就醫服務,做到“小病不出社區”;

(4)督促轄區成員搞好社區環境衛生,推行垃圾袋裝化,發動社區成員植樹養花,綠化美化社區環境;

(5)搞好社區內公益性設施的維護工作,協助專業部門整潔社區環境;

(6)及時與物業部門溝通,反映轄區居民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7)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教育社區成員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8)協助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做好社區內單位、居民、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和協調工作。

其次,社區是按照一定人口比例和居住範疇,由城市居民按照自願選舉產生的自治機構。特點:

1、是自治機構,不是一級政府,不受任何黨派、政府或行政機關領導,只對居民負責。不同於街道辦事處,辦事處屬於最低一級政府,人員是國家公務員,社區工作者在性質是居民自選的,聘任制,類似村委會,只不過政府給一些生活補貼。2、設置在城市,居住者為城市市民。農村為村。3、行政職務由居民選舉而成,不是指派或委任制。

雖然現在是在疫情期間,但是社區工作人員是沒有權力要求開箱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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