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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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便一直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讓野生動物遠離餐桌”一度成為熱議話題有關部門相繼出臺系列緊急通知和公告... ...

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然而,總有人熟視無睹

徘徊在法律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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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近日,元謀縣森林公安局行政執法人員在羊街鎮、黃瓜園鎮兩戶農家樂查出無證馴養疑似野雞7只、斑鳩9只,目前兩起案件正在辦理中。

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疫情期間,元謀縣未雨綢繆,聞令而動,在全縣開展嚴厲打擊濫捕濫獵及非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的專項行動,組織開展聯防聯控執法檢查,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狩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為重點,嚴格執行對野生動物養殖場所巡查、交易場所的關停,迅速形成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的嚴打震懾態勢。

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全縣層層壓實相關單位和鄉鎮責任,開展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養殖場的宣傳防範和檢查,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實施嚴密的封控隔離,督促做好衛生防疫。堅持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嚴密巡護監測野生動物非正常死亡情況。重點監測野生動物集中分佈區、野生動物與人類易於接觸區,開展野生動物傳播疫情風險和趨勢分析,為防控決策提供依據。建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群,對全縣範圍內養殖戶及時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及疫情防控知識推送,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深挖廣闢線索來源,紮實開展破案攻堅。

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截至目前,共計對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立案2件、破案2件,立行政案件7件並全部查處,在專項行動中檢查農貿市場22家、餐館71家和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17家、快遞貨運公司12家。


野味非但不好吃,還更不安全。野生動物在自然界長期生存,成了一些細菌病毒寄生蟲的中間宿主,不僅僅是新型冠狀病毒和SARS病毒,還有國外的埃博拉病毒、尼帕病毒、鼠疫等這些致命傳染病的源頭也都和野生動物有關。

資料顯示,蝙蝠的身上攜帶有超過100多種的病毒,果子狸很容易成為SARS等多種病毒傳播的中間宿主,就連我們司空見慣的野兔也攜帶有多種體內寄生蟲。這些病毒細菌寄生蟲與它們的宿主已經形成穩定的共生關係,但本身的致病性仍在,人類貿然干涉其中,必然會招致災禍。

元謀:嚴打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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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在此,警方呼籲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請拒絕狩獵、販賣、食用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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