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能否承包給私人?

興化66


不能。如果給個人承包,就會成為個人賺錢的工具,由此造成了影響國家的醫療形象,也失去了國家醫療研究的支柱。國家的醫療水平將走向衰退。如果承包人有能力,最好自己建自己的醫院,那樣他才能有責任擔當,如何規範其自己的醫院,與公立醫院形成競爭的趨勢。促進醫療的發展。


隱居林中85466304


公立醫院一定要存在,且應當是公益性的,不能也不應該承包給私人的,否則一是國有資產可能流失;二是醫院的公立性質轉變將帶來更多問題;三是更容易造成腐敗監督困難;四是收費無法監督;六是為追求效果,存在違規用藥風險。


用戶8757453482145


公立醫院能否承包給私人?當今社會是多種制度並存,八仙過海,各顯其能的時代。同時又是所謂摸著石頭過河,試探河水深淺的時代,既然國有資產一夜之間能變為私有,又有什麼不可能的,凡關係國計民生的多種行業,既可私有,又可引入外資,醫院當然也就不例外了。依個人之見,醫院能否承包給私人,回答是肯定的,只是個時間早晚問題。

至於,過去“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早已不復存在。在銅臭味汙染的今天,崇拜孔方兄高於盡一切,醫院以治病為手段,賺錢才是目的。請看現在所有因病就醫,需住醫院的,離開錢行嗎?。住院先交數千元壓金,否則,即便病的再重,醫院也會跟你說,對不起,無錢絕不收治。昨天剛看到一條消息,得糖尿病的奶奶,為了醫治.白血病的十歲孫子,怕連累家人,把僅有的三百元連同兩紙遺書放在一起,自己喝農藥,想結束自己。看到這條消息,凡有正義心的鐵漢子,也心酸掉淚。這就是因病而無錢的現實。又有多少因病手術的,醫生用刀割開你的肚皮,然後開始加碼手術治療費,在這不說理的,可怕的手術檯上,病人的無奈挨宰,又能怪誰,怨誰,且不說,病治好沒治好,先生一肚子悶氣,可是真的,等等。這種不是偶發的現象是誰造成的,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說的再好聽,就是不幹實事,就等於放P。

現在的社會,還有什麼不可能的。無數實事,證明,還有一樣不可能的,這就是有病無錢住院醫治,千真萬確是不可能的,因此醫院承包給個人,只是個時間問題。個人之.見,歡迎說理的正反意見,反對無理漫罵和人身攻擊。


老兵4200


醫院和學校屬於公益性很強的社會性的機構。只要是人,不可能離開醫院和學校。也是每個人在人類社會進步的前提。故絕不能“包產到戶”。更不能私有化。本身就是慈善性質。教書育人救死扶傷。


佳雨4


我個人認為是不可以的。我們是社會主人國家,公用事業單位(包括公立醫院)設立目的是為保障和提高人民的保健、醫療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生活水平,公立醫院是實現這一目標的載體和基礎,是一個重要措施,是人民國家的標配,也是國家性質和害旨的體現。國家對這一事業的資源政策、扶持,通過它來實施。二不是承包能解決問題的,大量事實證明,承包導致的趨利性,會毀掉醫療事業。承包合同的條款和制約內容會被貪婪摧毀,而形同虛設。更重要的會毀掉人心,醫務工作者的心,患者及其親屬的心。甚至侵蝕整個社會道德良心。記得南方一些公立醫院在售出多年後又被政府重彩收購回來就是強力證據。儘管公立醫院還有許多問題和不足,要通過改革來解決它,用增加透明度,加強了過程監督,提高從業人員待遇,增加親和力,宣傳親善形象,來贏得尊敬和崇高。打擊醫鬧等違法無賴行為。總之,承包對醫院管理方式來講,絕對不是一種好的方式,弊大於利,必須的予以拒絕。公立醫院官理的國有化,規模化,現代化,智能化,親情化,法制化是其永遠的發展方向。


鎦園春雪


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醫院統一國辦,大多數人民放心些,少數“人民”掀起“醫鬧”,向國家要錢(醫院領導出於輿論壓力只有給錢了事,反正錢也不是自己私人的)!!!就是這一小撮人害了大家一一 幾年“醫鬧”逼得國家將醫院承包紿私人!!!私人的錢誰敢瞎要!!!這樣,“醫鬧”現象會逐漸消除。

二、醫院有了公立私立,自然形成競爭而優勝劣汰!!! 儘管短期內可能有點亂感覺,但時間一長優勝者出,實際“物美價廉”醫療現象將會呈現。

老朽之所以認為可以是緣於“某些人”造成的醫療亂象 : 患者付了錢只能治好!!!一一 這在醫療實事中可能嗎?!!比如那些不治之症,比如嚴重外傷,比如突發暴病……醫生也只能“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啊!!!

記得前期某患者呼吸心跳皆停,醫生為搶救生命,剪了他的衣服。而當醫生竭盡全力將人救活後,競然被索賠衣服費1000元!!!真是豈有此理?!!如果,如果是私立醫院,你敢索賠試試?!!一一 私立醫院的保安可是真保安呢!!!


用戶60505402913


公立醫院原本姓公,它承載各級政府守護廣大民眾健康,也是肩負各地醫療、預防的保障基地。承當各地政府指令性、應急性救災、掄險、流行病、傳染病的醫療保障與指定刑事犯罪案件、工傷等鑑定職能……。

公立醫院均屬於國有資產,國家明文規定需由各級政府舉辦,不允許以任何人的任何名義將醫療舉辦權轉移給其它企業或個人經營;不允許將醫院某些管理部門或科室對外實施承包,搞變相的“院中院”,或將科室交給個人搞“單獨核算”變相的承包經營,更不允許私人醫療機抅套用公立醫院發票假公濟私、矇騙病人等……。

若有上引行為均屬違法違規,可向當地衛健委舉報,統一列入這次整肅醫療亂象重點之列。藉助整肅某些醫療機構巧立名目坑蒙病人、危害公立醫院的社會形象為契機,回應廣大病人對公立醫院應有的關切與關愛。


陳恭5


決不可以,私人醫院呈現是以賺錢為目地,醫療是手段。不可以,承包給任何私人。


C P-진붕 


在香港,公立醫院是禁止牟利的,發現公立醫院牟利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公立醫院不僅自己不能牟利經營,轉讓私營企業承包牟利也是觸犯刑事責任的。


中原大地63


應該放開,該承包的,應該承包。怕什麼?郵局搞承包形成了快速物流,土地承包產生了土豪,工業承包成就了鋼企,車企。那一點差了?產品有了競爭,就有了效益。如果,把醫院放開,一個縣裡有多家醫院,排除公立醫院一家獨大的局面,是不是給病人多家選擇?會不會能減少看病難、住院難的局面?如果多家醫院競爭,是不是會在降低病人看病的成本?誰服務好,治療服用低,又能看好病,是不是病人就多呢?現在,很多人都想要花錢少,服務好,有錢的想要星級的服務,沒錢的也想要星級的服務。公立醫院就一家,醫生護士一天要看近100人。這種工作壓力下,不出差錯,就已很不錯。給一個病人介紹病情要講20句,100人要講多少句?還要寫病例?如果這個醫生是你的親人,在這工作壓力下你會如何想呢?所以,就應該多些醫院,然後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要想,開好醫院,病人多,那就需要降低病人的成本,搞好服務。這樣競爭下來,好的醫院,差的醫院,就顯出來了。差的隨之就被社會淘汰了。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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