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國企做生意,由中間介紹人去籤合同,有什麼風險嗎?

毒奶粉10年肝


實際上你做的就是分包的活,中間人簽了合同後再轉包給你。

1.如果中間人需要你事前給予相應的成本,建議你和中間人簽訂一個有條件觸發支付的合同,並完善觸發支付條件後的履行後續工程或採購的權利與義務。當然,如果本來就是你求別人幫忙而你無法討價還價,那當我沒說過。

2.每個國有企業都有自身內部“三重一大”決策流程和“內部授受權”權限。一般會根據事項金額大小和是否屬於“三重一大”事項,來決定該完善什麼樣的內部決策流程。例如:是否需要經黨委會審議、是否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是否需要上董事會決議乃至上報更高層級審批(報國資委或政府)。

若能這樣就能更大程度保證你獲得的合同合規合法,避免將來產生更大的糾紛。

當然通常就給你說一句在走流程就把你打發了,你若需要去了解,就儘量技巧一些。

3.你和中間人之間的交易也必須在合規合法的名目下進行,經得起檢查,避免將來被舉報涉及國有資產流失。

4.最好等國企合同簽出來再轉接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是否能達成,國企簽了合同一般都會正常履行,不然打官司的法律風險,被舉報的政治風險他也麻煩。


墨水墨水


無論什麼樣的生意都有風險,如果確認國企正當性,自己能完成合同內容,這樣風險是比較小的。當然現在拖欠乙方貨款,是各行各業都存在的問題,這個要確認好回款週期,合同約定好。


心有燦海


其實在國企來說,這類中間商是很多的,基本的套路就是業務外包再外包。像你說的和國企做生意,中間商籤合同,理論來說風險是有的,不過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問題的,但是保險起見最好在這中間人和國企籤合同之後,你再和中間人再籤一份合同。


嘉和臥龍


最大的風險在於中間介紹人是否如實完整地執行了我方的權利要求和合同內容,並落實在合同裡,否則合同裡權利與義務的不平等、要求內容的不全面或者偏差,都會對我方不利,更嚴重的是中間介紹人有意地偏袒合同對方或者故意損害我方利益,將是可怕的結果。一旦合同簽訂,蓋好雙方合同印章,即表示雙方認可且必須履行。當然,一般情況下更穩妥的程序是即使中間人簽了合同,也應該拿回公司,由我方審核同意後再蓋章。


YO劍客


我的一個遠房親戚,在事業單位下屬國企一個小部門做一把手,給合作方的民營企業壓款2年多,總資金400多萬,直接把那個民營企業壓款壓垮了。


化繁為簡一刀制敵


啥事情沒有風險

喝水嗆了也正常

按照正規途徑走好了

國企流程規範

熟悉的人介紹雙保險

看您能不能符合供應商資格

您產品和為人如何

問這個問題我都懷疑⊙∀⊙?見諒


AAA澤峰膠帶


無論是誰介紹的,只認合同不認人。

合同具有法律效應並受法律保護。

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把條約系列審核完整,只要合同沒問題,就沒風險。中間人無論是好心還是壞心都不會構成影響


午夏閒聊


是有的,有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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