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時,打光子彈的彈夾為何不能丟掉?

常盼飛


(這個才是彈夾,左邊是漏夾,右邊是橋夾)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彈夾和彈匣這兩種不同的東西,彈夾是容彈具,彈匣也是容彈具,這兩種東西在戰時都不應該在裝完子彈後或打光子彈後拋棄。

彈夾,顧名思義,像一個夾子夾住子彈,彈夾主要運用在一戰和二戰,分為橋夾和漏夾,橋夾一般為五發,比方說大家熟知的毛瑟Kar98k的爺爺,也就是毛瑟1898步槍(Gewehr1898),後續的毛瑟M1924標準型步槍等都是五發橋夾,橋夾的作用就是將子彈五發一組裝在橋夾上面,方便士兵裝彈時快速裝進步槍的彈倉內。

加蘭德步槍以及意大利的卡爾卡諾M1891步槍,都是採取漏夾,裝彈時整個漏夾直接塞進彈倉,至於如何把漏夾的夾子取出,這個不用擔心,加蘭德大家都知道,是八發打完會有“叮”的一聲,這就是漏夾被彈出的聲音,而曼利夏和卡爾卡諾則是打完第四發(卡爾卡諾則為第五發)之後再裝第五發(卡爾卡諾為第六發)之後將漏夾從彈倉的下面彈出去。

而彈匣就不用我介紹了,玩射擊遊戲的時候基本上都能看到現代的栓動武器,半自動武器或者自動武器大部分都是裝的彈匣,彈匣的容量不一,有15發,20發,25發,30發,50發,100發等,中間還有多種擴容的彈匣,例如40發這類。

下面來說說為什麼不能丟掉彈夾或者彈匣。彈夾和彈匣我已經說過,是一種容彈具,裝子彈用的,戰場上你如果打完一個彈匣丟一個,彈夾裝完一個丟一個,那麼你在得到彈藥支援時候怎麼把子彈裝在身上,要知道一般彈藥補給是不會直接給彈匣的,而是盒裝的子彈,需要自己把子彈壓進容彈具,所以彈匣和彈夾根本不可能丟,多一個彈匣的備彈,在戰場上就會多一絲生存下去的希望。


戰鬥機解說家


我說下,因為我出生在軍區大院,成長在一個軍人世家。我爺爺、老公爺爺、爸爸、公公。都是戰場上走下來的軍人。我跟老公也是退役人員。

說說彈匣和彈夾。彈匣是安裝在槍上填裝子彈和為槍直接供彈的。目前大部分槍支一個彈匣備彈30發。

彈夾是把單個子彈串聯起來的一個扁形帶槽鋼片(現在很多彈藥也用一次性塑料彈夾)便於把整個彈夾上的子彈一次性壓入彈匣。

在以前戰爭中,根據作戰條例彈匣、彈夾均不可拋棄。彈匣不用說了,必須保證備彈充足。作戰中帶的彈匣越多,火力越充足。為了保證快速射擊和裝填彈藥,也為了保護好自己,彈匣不可拋棄。作戰間隙首先要進行彈藥填裝。把彈夾內彈藥壓入彈匣。再說以前戰爭中彈夾,也不允許拋棄,以前多為散裝子彈。需要把彈藥添入彈夾,只有添入彈夾,才能快速填裝入彈匣。所以戰鬥間隙也需要向彈夾內一發發壓入子彈。為彈匣備彈。

再說新時代戰鬥中彈匣屬於槍械的一部分,絕對不允許拋棄,彈夾可以隨手扔掉。因為新的彈藥供給方式為,戰爭狀態下(和平時代對外武裝突襲、特種作戰供彈都是已經壓入彈夾的成聯彈藥,部隊平時訓練還是散裝紙包子彈)戰鬥狀態下彈藥供給時,子彈已經直接安裝在彈夾上。壓入彈匣直接可隨手拋棄。彈夾也可以一次性使用。


卡布奇諾咖啡41819822


崤山小虎第216條回答。

有經驗的老兵,在戰場上是不會隨便丟棄彈夾的,這既是前人總結的經驗,也是必須遵守的戰場規則。

一、多一個彈夾,就多30發子彈。

打仗時,並不像平常訓練一樣,子彈、子彈夾隨要隨有,子彈也是補給兵一箱箱送到前線的。戰前發給每人約200發左右。中間再根據消耗情況進行補給。

如果打完一個彈夾,你就彈夾扔了,很快六七個彈夾就被你扔得剩一個了。下波,補給兵給你送來200發子彈,你有能耐把200發子彈都裝進一個彈夾?

戰機是稍縱即逝的,少一分鐘裝子彈的時間,你就為勝利多贏得了一分鐘。


二、戰場紀律有規定不允許扔彈夾。

戰場紀律都是用血淋淋的教訓寫成的。別人七個彈夾,你就一個彈夾,你打完在裝子彈的時候,別人還得掩護你。如果因為這個原因導致戰友犧牲,你會被其他戰友揍死的。

三、子彈帶裝滿彈夾也是防彈衣。

胸前子彈袋裝六個子彈夾,同時也起了防彈衣的作用。關鍵時刻,救你一命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你都扔了,那胸前就沒有這但屏障了。



四、哪個國家都不富裕。

打仗本來就是個燒錢的行為,子彈已經很燒錢了,如果每個士兵打完子彈都把彈夾扔了,那這場仗打到最後是必輸無疑。打仗也是打資源、打經濟啊。


五、防止給敵人留下更多資源。

彈夾也是一種戰爭資源,每個人都給敵人留下一個彈夾,過不了幾天,敵人就能用戰場上的戰利品武裝一個連、甚至一個營。這不是自己給自己知道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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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小虎


很多人認為題目中的表述有歧義,關鍵在於彈夾和彈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從功能上來說:彈夾是為槍械彈倉(或彈匣)快速裝填子彈的工具,彈匣則是槍械供彈裝置。由於槍械技術和戰場環境的變化,如今的彈匣已基本取代了彈夾的作用。

彈夾也有很多種類,根據彈夾在裝填時是否隨彈一起裝進彈倉,可將彈夾分為漏夾和橋夾兩種。其中橋夾就是方便裝彈的工具,而漏夾則類似儲彈供彈的彈匣,對早期的非自動步槍而言,漏夾要比橋夾重要得多。

19世界末期,單發步槍已不適應戰場要求,為了增加槍械儲彈量,逐步演化出了步槍彈倉。為了方便為彈倉裝彈,人們又設計了彈夾這種工具。最早的彈夾是曼利夏M1886步槍裝彈使用的5發彈夾,它和子彈一起裝進彈倉,被稱之為“漏夾”。

使用漏夾的步槍,子彈無法單獨裝進彈倉定位,必須隨漏夾一起裝填。最後一發子彈上膛或擊發後,漏夾就會自動拋出。可見,這種漏夾同今天的彈匣一樣,兼具儲彈、供彈功能,如果僅有子彈沒有漏夾,那麼手中的槍械就如同廢物一樣了!您說這樣的彈夾能夠全部丟棄嗎?當然,這種使用漏夾的槍械已基本退出歷史舞臺。

橋夾的出現要晚一些,儘管看起來不過是一條槽形金屬條,但應用卻比漏夾廣泛得多,而且至今仍然活躍在各國軍隊。橋夾對於槍械只是輔助裝彈的作用,早期的橋夾用於把多發子彈一次性壓進彈倉,隨後就可以抽掉。使用橋夾的槍械,也可以不用橋夾,直接將單發子彈逐顆壓入彈倉,不過裝彈效率就要差一些。這樣的彈夾在戰場上丟了也就丟了吧!

隨著自動步槍的出現,原有固定在步槍上的彈倉演化為可以自由卸下的彈匣,因此橋夾的作用也隨之轉變為向彈匣快速裝彈。

彈匣主要用於衝鋒槍或者自動步槍,對於戰場作戰而言,彈匣對於自動步槍的作用,不僅僅在於存彈和供彈,更關鍵的是提高反應速度和作戰效率。

彈匣通常可以容納20~30發子彈,直接插在步槍的進彈口即可使用,彈匣內的彈簧能夠推動子彈向槍膛供彈。通常情況下,需要士兵手動將子彈一顆一顆壓進彈匣,在戰鬥激烈的狀況下裝彈,是非常危險的。

為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需要攜帶更多的滿裝彈匣,方便隨時更換,根據戰鬥任務形勢不同,各國通常每人攜帶4~8個彈匣;另一方面需要提高裝彈速度,最簡便的快速裝彈方式就是將預裝子彈的橋夾通過接口固定到彈匣上,然後把子彈壓進彈匣即可。

目前,各國基於方便戰場裝彈的需要,多數已採用預裝橋夾的方式供應彈藥,通常俄羅斯AK系列的橋夾為15發,北約槍械的橋夾為10發,中國95式自動步槍的橋夾也為10發裝。在這種方式下,士兵可以在基地打開子彈和橋夾預裝完成的彈藥箱,直接為彈匣補充子彈,然後在戰場上使用彈匣。

至於類似奧地利AUG步槍使用的預裝彈匣,則因為成本和可靠性問題,沒有大規模推廣。

綜上所述,可見以下結論:第一,即便在二戰期間的戰場上,用過的漏夾和橋夾也不會被隨意丟棄,因為多數國家的槍彈供應仍然是散裝彈,需要漏夾才能裝彈射擊,需要橋夾實現快速裝彈。第二,對於自動步槍而言,彈匣既是槍械的必要配件,也是彈藥的堅固容器,基於製造成本、彈藥供應、戰鬥環境等關鍵因素,用過彈匣通常也不會被隨意丟棄。至於橋夾,依然是現代自動步槍的好夥伴!


軍備解碼


首先要區分彈夾,彈匣,彈鼓,彈鏈,彈筒的區別

彈夾那就是一個鐵片子,用來固定子彈,加快裝填,裝子彈的時候只需要,拉開槍膛 瞄準懟上去,把子彈壓進彈倉

彈夾這沒多大用的鐵片子 隨手扔了就得了。

彈匣不能扔的原因很簡單....後勤送上來的子彈可不是裝好的彈匣,而是一箱又一箱的散彈,得一發一發裝進彈匣,也就是說多一個彈匣就是多幾十發子彈!

要是隨手給扔了,打完子彈,別人默默換一個彈匣,你就得蹲一邊去苦憋的裝子彈去了....


彈鏈,那就是機槍手打的時候甩來甩去的那個子彈鏈 照樣不能扔,否則機槍還不如燒火棍,甚至於更慘的是可散彈鏈打完了以後會掉一地,得撿起來 拼好,不過優點也很明確,火力持續性很好,可散彈鏈,直接在上一組彈鏈最後面接上就好了效果槓槓的

至於彈鼓?還記得pps那個大盤子麼?那個就是彈鼓,原理一樣,還是用來裝子彈的,最大的區別就是裝更多的子彈。






透明的圖夠明確吧,不過隨之而來的就是.....行程有點長,彈簧亞歷山大,製造工藝不過關的話,容易卡,那就是,不想扔也得扔了(這也是彈鼓很少裝滿的原因)

彈桶可以理解為一個長的彈鼓,照樣不能扔!

說來說去能扔的也就是個彈夾和彈鏈(打完散了一地,緊急時刻再不想扔也得扔啊,更何況,彈鏈製造成本不高,就是裝子彈的表示,裝彈兩小時,設計五分鐘......想打人


嘯鷹評


題主想問的應該是彈匣而不是彈夾吧,在戰場上處理彈匣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建議丟掉彈匣的,因為這涉及到你後面的彈藥補給,而且,你要知道有一種叫彈匣包的東西,你打完的彈匣是可以重新放回這個彈匣包的,如下圖所示,除此之外,有時士兵也會攜帶專門用來回收彈匣的彈匣回收袋,亦或者是CQB(室內近距離格鬥)的時候,穿一條可以插彈匣的戰術褲,這些裝備都是可以用來回收空彈匣的!

為什麼彈匣最好不要丟掉?因為丟掉了彈匣,你後面補給的時候就只有一個彈匣可用了,然後你就拿著一個彈匣重新上戰場麼?什麼?你說可以重新到後勤那裡領取新彈匣?不好意思,在外野戰的時候沒有這項服務,前哨基地的彈藥補給是不會以彈匣的形式裝好給你的,子彈一般是以散裝或者橋夾裝的形式進行補給,士兵們仍然需要自己手動給自己的彈匣裝彈,所以,如果你把彈匣扔了,那麼一時半會可能就找不到彈匣給你用了!

至於把彈匣重新插回彈匣包會不會被敵人打死?難道換彈匣就不能到掩體後才換麼?你手忙攪亂把彈匣一扔被打死的幾率大還是在掩體後面穩妥更換彈匣被打死的幾率大?這個都是相對的,把彈匣放進彈匣包浪費不了你多少時間,沒有哪個愣頭青會暴露在敵人的火力之下換彈匣的,沒子彈的第一反應是迅速撲進掩體,而不是冒著對方的子彈來考驗自己換彈匣的手速,你再快也沒有子彈速度快的!


當然了,實在是情況太過於緊急,直接把彈匣扔掉不管也是可以的,不然的話,士兵還是需要把打空的彈匣插回背心腰包或者是放進彈匣回收袋,如上圖所示,就是彈匣回收袋,這是為自己後面的戰鬥最準備,前面說了,野戰的時候,是沒有附帶彈匣補給這項後勤服務的!


哨兵ZH


丟了之後更麻煩,電視劇中一般都是把彈匣隨手扔了,那是因為劇情需要,同時,還是因為有人給撿回來,或者自己撿回來,反正都是要撿回來的。

打仗的時候,一個士兵一般是配發四五個彈匣,一百五十發左右的子彈。正常情況下,一百五十發子彈,在執行一次任務的時候,通常是夠用的。但是,夠用也不能隨便就扔了。

考慮一個後勤補給的問題,補給的時候,通常都是隻會運來子彈,而不是已經壓滿的彈匣。彈匣這東西,一個人就這幾個,扔了一個就少了一個。少一個意味著什麼,有子彈,不能打,打完一梭子,就得立馬壓三十發。補給來了,可以抓緊時間壓子彈,但是你一梭子子彈打光了,就沒這個時間去壓子彈了。



一般戰場上的補給點都是散裝彈藥,之所以是散裝,因為可以裝載更多。沒有彈匣,士兵只能帶著一大堆零零散散的子彈走了。萬一,裝子彈時被幹掉了,那也太難受了。


現在的突擊步槍通常是三十發子彈,而不是像以前的栓動步槍那樣,只能裝五發子彈。一次性壓三十發,很慢的。而且,即便栓動步槍的五發子彈,還有彈夾幫助裝彈呢。

隨手丟彈匣,這通常是電視劇中的,或者是戰場上,丟在腳下,隨後立馬再撿回來。


軍武文齋


彈夾沒什麼重要的,因為彈夾在現代戰爭中根本就是一次性用品!

為什麼?因為彈夾長這樣:

左為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的8發漏夾,右為M43訓練彈標準10發橋夾。它們都是所謂的彈夾。在M1加蘭德步槍和SKS/56式半自動步槍裝填時,射手需要手動將彈夾插入槍機。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裝填後,在打空子彈才會將彈夾彈出。但SKS/56式半自動步槍在把步槍彈壓入彈倉後,再次拉動槍栓,就會使彈夾彈出。

一般情況下,這些彈夾都是一次性用品。為什麼?因為它造價過於低廉,M43步槍彈的10發橋夾就只是一塊經過加工的廉價金屬片。戰場上也許根本不會有人去回收這些金屬片,因此彈夾是一次性物品。而題目中的“彈夾”,也許指的是現代使用的最為廣泛的供彈具“彈匣(念xiá)”。

而彈匣其實也並不是那麼神秘。美軍在越戰時期使用的M16步槍配備的還是20發直彈匣,這種鋁合金制彈匣造價在當時僅值6美元。美軍計劃將其列為一次性用品,因為在戰爭中,士兵往往需要一直移動(陣地戰除外)。在更換彈匣後,很難有機會將彈匣再完整地塞回彈匣包。

但是美軍最終還是放棄了把這玩意當成一次性用品的“企圖”。在實戰中,士兵雖然把一個又一個的彈匣丟棄,減輕了自身的負荷,但問題也會接踵而至:士兵們會發現隨著彈匣的丟棄,他們身上的散裝子彈也就再沒有什麼用。 如果補給不太到位,忘記補發彈匣,怎麼辦?靠著身上那幾個彈匣和戰鬥間隙再裝填度日嗎?

現代自動步槍的彈匣一般長這樣:帶有一點弧度,直接插入槍身。也是因為“插入槍身供彈”這一特性,導致彈匣在戰鬥中的價值極高:作為現代步槍的主流供彈具,一旦在戰鬥中消耗殆盡怎麼辦?怎麼給槍械供彈?難道要射手把子彈一顆一顆地塞進槍膛?

這位馬潤屁股上的就是彈匣回收袋,換下的彈匣可以直接丟裡面


所以除非特殊情況,彈匣是萬萬不能丟的。即便美軍也習慣一次行動中攜帶十多個彈匣,實際上也不可能會隨意丟棄任何一個彈匣。為此,他們還專門採購直接通過MOLLE系統掛在腰封或是戰術背心上的彈匣回收袋,方便彈匣的回收。雖然說一個彈匣的造價對於現代戰爭來說根本就算不上什麼,但是對於士兵接下來的戰鬥中,還是很有用的。


塹壕中的大遊民


咱們在看電視或電影時,常常會看到的場景:在硝煙洋溢的戰場上,兵士們一直地射擊,一直地打光槍彈,從而也須要一直地改換彈夾,這些空了的彈夾被順手拋棄在地上。這應該只是為了達到影視劇的效果。但現實戰役中,是不可能這樣做的,每個兵士的身上都背有槍支彈藥,他們不能隨身攜帶大量的彈夾,所以彈夾也不會浪費太多。



還有一種就是彈匣,彈匣就不同了,在當下,大多數武器都是用彈匣儲存子彈的,即彈匣就是槍的一個部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意義較大。作為槍的一部分,加上彈匣製造成本比較高,大多數士兵在用完它之後都會保留下來,再次使用,而且,現在有很多複合材料製造的特殊彈匣,成本更高,就更不允許丟棄了。所以,彈匣在子彈打完後是需要回收使用的,最好不丟棄。



當然,在特殊情況下,彈匣也是可以丟棄的,比如緊急撤退、需要極致負重或者是為了保存體力,畢竟這東西也有重量。但在現實中,很少有這樣做的,還有很多國家,軍隊規定必須要保留空彈匣循環使用,比如我國,畢竟彈夾都是鋼鐵做的,隨意丟棄是對國防資源的一種極大浪費。


像夢一樣自由2627


彈夾和彈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題主可能將它們搞混淆了。彈夾的結構簡單得多,是一種安裝槍彈時類似夾子的輔助工具,大多由金屬構成。如上個世紀的拉栓式步槍,裝彈時一顆顆塞進去太麻煩,所以這時就得用彈夾固定子彈,從而起到加快裝填的作用。而彈匣則是一種供彈裝置,是槍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題主說的“彈夾”應該是指“彈匣”。

持突擊步槍的士兵作戰時,通常配200發子彈左右。這麼算下來,一個士兵得攜帶5到7個彈匣。如果士兵將打完的彈匣全部丟掉,這樣一來部隊的保障壓力會非常大,同時也會造成資源浪費,就連富裕的美國都丟不起彈匣。

戰場上,子彈發放並不是裝在彈匣中發給士兵的,士兵領到的子彈是散裝的,要用時才裝到彈匣。打完的彈匣放到戰術背心口袋,空閒的時候再將子彈壓進彈匣。如果士兵將打光的彈匣全部丟掉,手裡的散裝子彈裝哪裡?手裡的槍就成廢鐵了。

彈匣多由金屬或塑料製成,也是一種戰爭資源,如果將它們全部丟棄,被敵人撿到就成了戰利品,這樣會給自己的部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一些沒有作戰經驗的新兵如果在戰場上丟彈匣,絕對要捱罵。不過戰場靈活多變,在危機時刻偶爾丟失一些彈匣也屬正常,但故意丟掉彈匣就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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