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宅”出來的感情,為什麼那麼多人稀罕?

疫情時間過去大半個月,宅在家裡的人兒都宅出了各項技能,其中最奇葩的當屬表弟的“戀愛經”。

要知道,表弟是個妥妥的工作“程序猿”,一年到頭360天都是工作,根本就無暇顧及終生大事,年底被安排相親,可疫情期間人人躲藏不及。但是前不久,他宅在SOUL平臺上,靠著互聯網找到了一位心儀的姑娘,平臺靈魂匹配度高達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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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網戀”,以網絡為媒介,藉助聊天工具等進行聊天,通過平臺相關數據匹配對象,增加彼此的瞭解,進而相識相知相愛。

據中文互聯網數據諮詢中心的數據顯示,在95後中,超六成認為網戀比相親脫單更有效。現如今各種網戀平臺的用戶高達一億之多,網戀似乎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逆擋的新潮流趨勢。

這引起了我的深思:為什麼“宅”在現實區域、卻通過虛擬網絡談感情的“網戀”如此受現代人稀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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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社會潮流趨勢的推動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作為人類以往一種從未體驗過的存在方式,打開了“虛擬世界”的大門,切切實實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實踐行為本身。

就婚姻、愛情本身而言,隨著時代和網絡的發展,戀愛的方式也發生相應的變化:從封建時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革命時代”的“紅色戀人”、“愛人同志”,再到改革開放初期的“廣告徵婚”、“婚介熱線”,一直到如今網絡時代的“網絡戀愛”、“E代情緣”。

戀愛的方式隨著時代、媒介、條件的改善而變異。

“網戀”極大程度地縮短了時間和空間的距離,讓年輕人最大程度地與社會環境接軌,社交圈子不斷拓展。同時,社會個體也得到充分展現自己情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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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著名符號互動論社會學家戈夫曼通過將“戲劇比擬”引入社會學分析,他認為,個體在特定時間內交往活動的場域總是可以分為“前臺”和“後臺”。


“前臺”作為一種“集體表象”,構成表演得以社會化、模式化和限定化的方式,使得表演與社會期望相符合。

這是一種“理想化”的表演,即當在他人面前呈現自己時,個體的表演往往會是體現和例證社會公認的規則,掩飾與社會公認的標準、價值和規範不一致的行為。

在“後臺”,所有在“前臺”中隱藏的事實,或是各種非正式的舉止都會出現,個體在其中所展示的大多是自我衝動、自發和具有人性的成分。


借用戈夫曼的“戲劇論”,“網戀”也有前後臺之分。

“網戀”的雙方,就著網絡平臺工具進行聊天、互動等,都是精神和靈魂層面上的溝通與交流,雙方並未曾在現實中接觸過,這就是“柏拉圖式”的純精神戀愛,藉助網絡相知相識相愛,姑且認知為“前臺”。

至於“後臺”,則是從網絡上延伸到現實,私底下雙方見面,“前臺”的“談婚論嫁”,最終都還是要回歸到現實"後臺”來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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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的“前臺”打破了傳統的戀愛模式,不再是先接觸一個人的外在而決定進一步瞭解與否,而是先了解後接觸,有了心靈的共鳴才決定現實要不要接觸,一定程度上是從理性到感性、從內到外的過程。

例如,SOUL這個社交平臺,它的口號是“跟隨靈魂找到你”。它的操作也是奉行靈魂匹配交友,某種程度上就減少花太多時間去了解一個陌生人的麻煩。

相比現實的戀愛,往往附帶的社會因素太多,例如背景、地位、身份等。在崇尚物質的氛圍裡,戀愛難免有時會陷入“郎才女貌,門當戶對”的世俗愛情觀。

而“網戀”以網絡為主要工具,充分利用各種通信平臺來表達感情,例如珍愛網、有緣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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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網絡的虛擬性,過濾掉了金錢、外貌、家世等外在條件,使“網戀”沒有國界和地域的限制,給戀愛留下生存想象的空間,更專注於溝通雙方的三觀和靈魂的交流,迴歸到愛情最本質的內容上來。

順應社會網絡潮流趨勢的推動,“網戀”的“前臺”和“後臺”讓雙方從文字純交流信息,到現實更自然地展現“本我”,提供了戀愛的另一種可能模式,減少過多的現實壓力

02 年輕人的需求使然

基於生理本能需求和心理歸屬感,年輕人火熱、瘋狂地追求愛情的新奇和刺激。而“網戀”以其最快、最廣、最有流動性的信息交流,極大滿足了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的需求。

“網戀”主要有兩大形式:一是“柏拉圖式”的純精神戀愛;二是將網絡視為交流工具,聯繫線下真實面對面談。

不管哪一種形式,用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網戀”其實也是一種理性交易行為。換句話說,“網戀”就是有愛情意向的男女,以超越時空的網絡工具作為載體,對情感對象進行虛擬性和/或現實性的選擇“交易”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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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經濟學認為,信息也是一種有價值的資源,市場交易的成功取決於交易雙方在交易資源上的對稱與一致。“網戀”雙方都是在自認對對方的信息充分掌握的基礎上交往,雙方在信息交易上是平等的。

“網戀”“交易”衡量尺度有二:一是交易資源的真實與虛假,二是交易資源的充足與稀缺。

年輕人“網戀”的真實需求,就潛藏在這“交易”裡,而其對等與否又直接影響著“網戀”年輕人需求的變更。

用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網戀”的“前臺”交往過程與結果是“假設1”和“命題1”。

假設1:在“前臺”中,“網戀”雙方在信息交流上是充分的。

命題1:“網戀”雙方的信息輸出是“真實”還是“虛假”,直接決定“前臺”信息交易和“後臺”初期交往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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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礎上,我們來進行一些分析:

(1)對稱交易

A、若“網戀”雙方都輸出真實的信息,那麼“互結喜緣”的結果將是“前臺”預期與“後臺”初期交往情況相符,從而使得“後臺”交往繼續,雙方歡喜,情感愉悅。

B,如果“網戀”雙方都輸出虛假的信息,那麼其結果可能是“後臺”現實交往進行的遊戲或者鬧劇,以致後期再也不相信“網戀”的可能性。

(2)不對稱交易

若“網戀”雙方中一方提供真實信息、一方提供虛假信息,致使在“後臺”的首次交往中,輸出虛假信息的一方出現預期與現實之間的偏差,那麼其結果很可能將會使輸出真實信息的一方受到“損失”(例如情感受欺騙、傷害、抑鬱等),使得“後臺”交往中斷。

事實上,這種類型的“網戀”在現實中最普遍,往往還伴隨著欺詐、強姦和拐騙等犯罪行為。

(3)“柏拉圖”式“網戀”

“網戀”雙方注重的,往往不是信息交流的真假與否,而在於信息交流的充分與否。只有雙方在信息上充分交流,才有可能在網上產生持久的情感性、精神性互動。

“柏拉圖式”戀愛的一個極端表現形式是“網婚”:男女雙方在網絡上發喜帖、辦喜宴、拜天地、鬧洞房,在網絡上“結婚安家”,在一個虛擬的空間裡體驗男歡女愛的婚姻生活,操持家務、生兒育女。

某種程度上,也是最小成本的愛情、婚姻試錯行為,提供給現實更多的一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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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網戀”除了有感情的基礎之外,還必須有現實的資源基礎。就“後臺”交易而言,“網戀”雙方的互動乃至最終要成家,顯然是存在交易成本和交往費用的。

“網戀”雙方交易成本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物質性固定成本,例如信息費用(例如電話費、上網費等)、交通費、成家結婚必須的固定設施費用(例如房子、彩禮等);二是精神性可變成本,主要是心理、情感和生理上的差異(例如教育程度的匹配、雙方親人的態度等)。

將“網戀”的“後臺”交往過程與結果看成是“假設2”和“命題2”。

假設2:在“後臺”的資源交易中,“網戀”雙方的資源擁有量,對對方是真實的預期。

命題2:“網戀”雙方資源擁有量的充足和稀缺之間的程度對比(即共同擁有資源是否大於成本費用),直接決定著“後臺”資源交易和持續交往乃至結婚能否成功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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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礎上,我們再來分析:

(1)對稱交易

A,如果“網戀”雙方都擁有充足的資源,即“充足的資源+充足的資源>交易成本費用”,那麼“網戀”雙方在“後臺”的持續交往乃至喜結連理都是有可能的。

B,如果“網戀”雙方都基本上不擁有資源,即“稀缺的資源+稀缺的資源<交易成本費用”,那麼“將網戀進行到底”就很可能是虛幻的泡沫,“網戀”往往難以結局圓滿。

(2)不對稱交易

A,當“網戀”雙方中一方擁有充足的資源,另一方資源稀缺時,即“充足的資源+稀缺的資源>交易成本費用”,那麼“網戀”雙方還是會有終成眷屬的可能。

B,當“網戀”雙方中一方擁有充足的資源,另一方資源稀缺時,即“充足的資源+稀缺的資源<交易成本費用”,那麼即使雙方情投意合,但是由於無法承擔過大的交易成本費用,所以其結果將很難理想。

現實的生活世界裡,“網戀”者以及“網戀”環境往往具有複雜性和多變性。這是建構在信息與資源交易的“假設—命題”的基礎上分析年輕人“網戀”的可能性,從而就清晰明瞭地知道“網戀”者的行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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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網戀”

“網戀”雖是跟著潮流趨勢走,順應時代背景,但網絡何其大,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對此,我們根據情況區別對待:

1)不知根不知底,最好別“網戀”。

我們都是凡人,沒有七頭六臂、火眼金睛,沒法練就一招就能看清對方是什麼品質的人的本事,那我們就安全保穩,不搞“網戀”那套。升級打怪那招只適合電視劇男女主來演。

2)若是真的很投緣,可以在公眾場合約見

我的一位朋友就比較幸運,她的男朋友就是網上特別聊得來,然後現實奔現在一起的的,這種情況就比較難說了,只能是特殊處理。

若是“網戀”“前臺”交流得很投緣,那就私底下約在公共場合見面,例如咖啡廳、書店等,最好是有熟悉的朋友陪著,第一次見面就儘量避免去不熟悉的地方約會。

我的那位幸運朋友就比較奇葩,約在了派出所門口見面,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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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是發現“網戀”“前臺”與“後臺”不實,那就趕緊撤

網絡上真真假假的信息太多,難以辨明真假,奔現的時候,“見光死”的案例數不勝數。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趕緊撤退,把目光放在身邊熟悉的人,不要指望“網戀”能有完美的愛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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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網絡越發達,“網戀”的趨勢也一定程度上會“熱鬧”起來,不只是因為社會戲劇學裡社會潮流趨勢的推動,也是要適應經濟學時代現代年輕人的需求多樣化。

我們要有開明的態度對待“網戀”,但同時也要有理性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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