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原因沒有復工,老闆不想給工資怎麼辦?

嫚團團


可以向勞動局告他的哦,只要員工沒有離職,最低保底工資公司應付給員工的


西姆派先驅者


受到疫情影響,許多人都是近期才開工。但是一些疫情重災區會繼續往後延遲開工的時間,比如《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中指出,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也就是說因為這次疫情,深圳的企業需要遵守政策規定停工停產到2月9日24時,甚至更晚。對於很多人而言,這讓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但是也有一些上班族遇到這段時間企業不發工資的情況。這是否合法合理呢?

我們可以拿廣東的這個通知舉例。假如在2月9號之外,公司繼續延遲到2月17日上班,可以說並不算事違反政策規定,當然前提是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解釋,為什麼10號不開工。而這段時間屬於企業停工停產,我們可以看看法規關於停工停產時工資發放的一些規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對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經工會或職代會協商確定職工領取的生活費標準。

二、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可以對職工實行有限期的放假,職工放假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最低工資標準的70%)。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但應經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

這裡的工資支付週期,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就是每個月的月薪發放,所以根據上述政策來說,因為疫情但並非是因為勞動者原因,公司延遲上班,卻不計薪水的情況不符合政策要求。但是面對這次疫情,小從個人,到企業,到整個國家,都是利益受害者。尤其小企業受影響更大,所以不妨考慮一下企業老闆的難處。尤其疫情前老闆本身就對員工廳不錯的,互相體諒還是很重要的。





東東的日常


(一)政府實施隔離措施導致不能上班

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規定,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員工自行隔離導致不能上班

現在國家鼓勵員工返工後自行隔離14天,員工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支付,企業可參照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文件執行,建議企業在員工自行隔離期間內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工資按原標準支付。或引導員工休年假、調休或請假。

(三)受疫情影響,企業停工停產導致不能上班

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停工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30日):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2.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可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但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3.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待崗工資,由於各地區待崗工資支付標準不一,具體待崗工資以當地政策為準。


新媒體看視界


現在全國上下都在忙著,如何控制疫情,你們老闆也不例外,老闆把錢💰都捐獻給一線了,我們的那點工資就別計較了。





鵬程萬里園林景觀


勞動者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通過勞動途徑解決勞動糾紛的,分為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紛爭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夠向法院提訴訟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奏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隸屬勞動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常笑真人



房東2020


個人認為,目前,應該沒有老闆敢不給工資。你需瞭解一下,公司是什麼計劃,其他人是怎麼安排,最主要是去了解公司面臨的困難,表達跟公司一起面對解決困難的態度。先做這些,所有最壞的情況,你等水落石出再想再說,千萬別由於誤會造成多輸的局面


flicker


大小公司都難受,能照常開工資的算是好單位了,感謝老闆吧。沒錢開工資的看什麼行業了,快倒閉的小公司你讓他再給工資,他一定不會給,老闆人好的就一起共渡難關吧!不好的就拜拜啦!


青島苑


這個需要結合實際來看,如果是公司確實生存遇到困難,且自己暫時還可以撐住,不建議和老闆硬鋼,這樣都沒有好處.如果不是,最後先和老闆溝通,溝通不成功再去找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然後再做決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蚌埠達芬奇


假期薪酬按照核算進行應發,看有無不可抗拒力等特殊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